宜賓一女孩喝醉后,被閨蜜朋友侵犯致死,法院:酒店和閨蜜都要賠

君子淡如水,歲久情欲真,小人口如蜜,轉眼成仇人。
男性之間關系很好一般稱對方為自己的“鐵哥們”或者說對方是自己的死黨,而年輕的女性在近年則流行將跟自己關系很好的朋友稱作“閨蜜”,這個詞源自“閨中密友”,能夠進入自己閨房的人自然是與自己親密無間,但是越來越多的負面事件卻將“閨蜜”二字推上了風口浪尖。
真正的朋友是在你有困難的時候全力幫助你,在你危險的時候拼命保護你,在你傷心難過的時候盡力安慰你的人,他們會因為你的成功而為你真心開心,也會為你受傷而真心難過。但是在有些少不經事一心只想著玩的年輕女孩眼里,“閨蜜”就是陪自己一起“瘋狂”的人。(人物均為化名)

四川興文縣就有這樣兩個女孩,不過十七歲的年紀,兩人卻早已經是各大酒吧的常客,平時吃飯、逛街兩人基本都黏在一起。麗麗身材高挑,皮膚白皙,學校里面有很多男孩子喜歡她,但是她的眼光獨特,對學校里的男孩子并不感興趣,小靜同樣是個出挑的美女,她則已經有了一個男朋友,男朋友并沒有正經工作,平時生活也是比較混亂。
小靜和男朋友是在酒吧認識的,兩人認識和在一起的時間都沒有很長,但是他們的感情觀很一致,所以感情暫時不錯。2018年12月10號,氣溫早已經很低了,但是所謂“潮男不怕熱,潮女不怕冷”,麗麗和小靜這種時尚“弄潮兒”穿得依舊是非常“簡約”。

麗麗、小靜以及小靜的男朋友三人吃完了夜宵之后覺得有點無聊,幾人便決定去“老地方”,小靜的男朋友還叫來了自己的兩個兄弟靳新耀和姚全。進入酒吧之后幾個人玩得很盡興,小靜在男朋友的保護之下并沒有喝很多,麗麗就沒有這么幸運了,靳新耀和姚全兩人瘋狂給她灌酒,不多一會兒她就醉得不省人事。
麗麗倒下之后,幾人離開了酒吧,靳新耀和姚全提議給麗麗找個酒店休息一下,免得她到時候出什么事,小靜一聽這話覺得很有道理,幾人便前往酒店開了一個房間。小靜的男朋友此時提議自己先送小靜回家,莉莉就由靳新耀和姚全照顧,等她醒了之后再送她回去。
兩男一女共處一室,三個人都喝了酒,要說小靜完全不知道麗麗可能會面臨什么處境,估計沒有人會相信,但是小靜并沒有提出異議。她在男朋友的攙扶下走了。靳新耀和姚全兩人在確定了小靜并不會回來之后,一同對麗麗實行了侵犯,在這過程中麗麗一直處于深度睡眠或者說是昏迷狀態,并未醒過來。

靳新耀和姚全兩人的獸行還在繼續,而麗麗此時已經處于非常危險的處境。因為喝的酒實在太多了,麗麗已經酒精中毒,而姚全和靳新耀兩人的動作讓麗麗的身體產生了晃動,出于本能的生理反應,麗麗產生了嘔吐,但是因為一直處于昏迷狀態并以仰臥姿勢躺在床上,嘔吐物全部卡在呼吸道出不來,結果引發了機械性窒息死亡。靳新耀和姚全兩人在侵犯之后就離開了,第二天下午兩點,小靜去往酒店找麗麗想要一起逛街,結果發現麗麗已經躺在床上沒有了生命征兆,撥打了緊急求救電話,檢驗之后確定了麗麗的死亡原因為急性乙醇中毒并發呼吸道內容物吸入阻塞致機械性窒息。
靳新耀和姚全兩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強奸罪,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違背婦女意志”并確實有“發生性行為”就可判定此罪。雖然麗麗在期間并沒有進行反抗,但是因為當時她處于昏迷狀態,屬于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情形,對靳新耀和姚全的行為并不能進行阻攔,所以也可視為違背了她的意志。

根據刑法第236條,犯強奸罪的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如致人死亡的應從重處罰,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靳新耀和姚全兩人雙雙入獄。事后麗麗的父母又將小靜、酒店都告上了法庭,認為小靜間接導致了麗麗的死亡,而酒店沒有盡到保護顧客的職責,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死亡賠償金37.4萬。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小靜與麗麗兩人一同前往酒吧和酒店,且麗麗只有跟她一個人最熟,小靜有責任照顧麗麗的人身安全,然而小靜在酒吧沒有對別人灌酒的行為進行勸阻,在酒店也沒有對麗麗進行保護,所以麗麗的死她有一定責任。

而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 賓館、商場、銀行……等經營場所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視頻畫面顯示,在開房時麗麗已經處于意識不清的狀態,靳新耀和姚全兩人攙扶著她開房間,三人只出具了一個人的身份證件,酒店仍然給他們辦理了入住,存在嚴重的安全漏洞,所以酒店應承擔侵權責任。
而麗麗自己本身也應對自己的行為負主要責任,最終經審理,酒店賠償麗麗父母149735元,小靜賠償麗麗父母74867.8元。即便已經拿到了賠償,麗麗的父母一輩子也將沉浸在失去女兒的痛苦之中。
交友需謹慎,自己三觀也要正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