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7歲洗浴中心美女渾身赤裸慘死,兇手:太漂亮了沒忍住

有人生來向惡,有人生來性善但是被后天影響,而對絕大部分的人來說,善惡其實就在一念之間。
2015年4月28日,武漢市青山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接到一起報案,報案人聲音顫抖,說自己可能發現了一起命案,請求警方趕緊調查了解情況,隨后告訴了警方一個地址:建十路通往青山公園的某路段。

警方趕到現場后,報案人還在原地焦急地四處踱步,看到警方之后趕緊走過去,帶著他們走到一條明渠旁邊,將一個紅色行李箱指給警方看。一股劇烈的腐臭味隨風飄來,警方根據辦案經驗基本已經確定這是人體腐爛的味道。
警方將箱子打開之后,果然發現一具已經高度腐爛的尸體,不著寸縷,面目已經不可辨認,進一步進行查看時,警方赫然發現這具尸體并不完整,留在箱子中的只是軀體的上半部分。如此惡劣殘忍的兇殺案就在面前,刑偵人員迅速進入偵查狀態。
想要找出兇手,最首要的就是確認死者的身份,由于尸體可以提供的信息很少,所以這第一步就已經很麻煩,法醫的鑒定結果顯示這名受害者是女性,死亡時間應當在春節前后,此外,警方還提取到了死者的DNA信息。

通過DNA比對,最終確認了死者為湖北孝感27歲的方曉艷(化名)。方曉艷的母親和姐姐被警方找到時,跟警方說自己的女兒已經失蹤快有半年的時間了,明明說好要回家過年了,結果突然發了一個短信說自己不回家了,自此之后便音信全無,失蹤的時間與法醫鑒定的死亡時間很接近,也就是說,發完那條短信之后她就遇害了,或者說,短信發送的時候她已經遇害了。
在對方曉艷的人際關系進行調查時,發現平時與她來往密切的人只有一個叫徐晶的女子,是她的合租室友,警方在對她們的租房進行檢查時,徐晶并不在租房內,而方曉艷的錢包、身份證以及其他貴重的物品都在房間內,可見她在遇害時很有可能處于完全沒有防備的狀態,甚至很有可能租房就是第一案發現場。

徐晶為什么突然不見了?她是否跟方曉艷的死有關系?她們倆是同事,同在一家洗浴中心上班,據該洗浴中心的其他工作人員反映,她們倆的關系一直很好,以姐妹相稱,平時沒有發生過矛盾,所以才會選擇住在一起,在年前的時候,徐晶回老家了,在那之后不久,方曉艷也辭職了。
根據行程調查,徐晶確實在那時候就已經回了老家,所以她有不在場證明,方曉艷的死與她無關。這時候,她們租房內的一雙男士皮鞋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詢問房東之后才知道徐晶的男友常文盛也住在這里。
常文盛比徐晶大將近30歲,是她的老顧客,后來與她在一起之后和方曉艷共同住在一起,警方想要聯系常文盛了解情況,卻發現他已經離開了青山區,房東此時又補充稱徐晶和常文盛的租期還沒有到,但是突然有一天就搬走了。

綜合種種情況來看,常文盛的作案嫌疑很大,與此同時,負責在租房內找尋線索的警員發現了一個至關重要的證據:在衛生間的空調取暖板上面有一處血跡,經檢驗,這血跡所屬方曉艷!
正常來說,血跡不可能出現在那么高的地方,除非是濺起來的血跡,所以衛生間極有可能就是兇手對方曉艷進行肢解的場所。據調查,徐晶回家之后,這個租房就只剩下常文盛和方曉艷兩個人在,常文盛的嫌疑被鎖定!
幾經周折,常文盛的行蹤軌跡被確定,2015年5月20日,警方在武昌區一居民樓內將常文盛和徐晶抓獲,徐晶并不知道警方為什么突然到來,但是常文盛很明白自己為什么會戴上手銬,接受審訊時,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方曉艷雖然已經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十來年,但是由于進社會早,所以與徐晶認識時她也不過才二十幾歲,容貌十分清秀,帶點妝容更是明艷動人,曼妙的身姿非常吸引人。
常文盛本來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早就垂涎起了方曉艷的美色,不過女友一直在身邊,且她和方曉艷兩個人的班次都一樣,所以他一直沒有什么機會單獨與方曉艷相處。直到春節前一段時間,徐晶回家了,租房里就只剩下常文盛和方曉艷,按捺不住自己的他便闖入方曉艷的房間強行逼她就范。

明明是他自己內心邪惡,在接受審訊時卻說是因為方曉艷太漂亮了,自己根本忍不住,還企圖將責任推脫一半到受害者身上,其心可誅。方曉艷極力反抗,揚言要告他QJ,怒火中燒的常文盛直接將她用枕頭悶死,害怕事情暴露,又將她拖到了衛生間。
常文盛的行為已經構成了QJ罪和故意殺人罪,根據我國刑法,犯QJ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在司法實踐中,屬于情節嚴重的故意殺人情形主要有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這些行為背后的惡意巨大,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巨大,所以應當嚴懲。常文盛將方曉娟殺害后又毀壞尸體,手段極其殘忍,造成的影響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所以應予以嚴懲,他最后將會受到的刑罰也可想而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