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因自家羊被熊貓咬死,持槍殘殺大熊貓,賣了70斤肉后是何結局?

熊貓在大家眼里一直是溫潤可愛的形象,圓滾滾的肚子,胖胖的后背,兩個大大的黑眼睛看起來人畜無害,因為數量稀少且只在我國少部分地區才有,所以熊貓也一直被稱為是“國寶”,動物園里可愛的形象常常會讓人忘記熊貓其實是熊類,不是貓類,熊的本性是烈,貓的本性是野,所以熊貓本身并不是一種溫順的動物。
2014年12月3日,在云南昭通市鹽津縣普洱鎮的一個小村落里,當地村民王文林早上起來發現自家羊圈里的羊少了一只,只看到一地的血和揪落的羊毛,出于生活經驗,王文林很自然地就想到了這是狼所為,村落挨著山林,附近的野生動物不在少數,有狼也不足為奇。

亡羊補牢的道理王文林懂得很,他加固了自己家的羊圈,希望這匹狼吃飽了之后能夠消停下來,離開他這個地方。王文林世代都在這個地方定居,除了做點農活其他也沒有什么別的收入,一年的開支就靠著年底賣羊掙的錢,這一年他已經賒了不少賬了,羊要是再丟下去,欠的錢都還不上了。
然而即便進行了加固,沒過幾天他的羊就又丟了,這次一下子丟了兩只,且剩下的羊都受到了不小的驚嚇,有的羊身上的毛都被拔走了一大撮,有的羊腿斷了縮在角落瑟瑟發抖,這些羊可以說是王文林最重要的東西了,看到這番景象他心疼得不得了,怒氣沖天,覺得偷羊的有可能是個人。

于是從這天以后,王文林就一直蹲守在羊圈的周圍,準備將偷羊賊抓住,他還叫上了自己的弟弟王文才,以防對方不止一個人,但是蹲守了好幾天王文林都沒有看到偷羊賊,慢慢地他就放松了警惕,但是因為心里老想著羊圈所以他一直睡得很淺。
這天晚上他聽見有羊的叫聲,慌亂中趕緊起床去看,遠遠望見一個龐然大物在頂撞羊圈,王文林趕緊跑進屋內扛起獵槍出去,對著那個龐然大物開了兩槍,心想這下終于把它逮住了,王文才聽見槍聲趕緊跟他一起過去,但是看到這個被打死的猛獸,兄弟倆傻眼了。
他們倆打死的居然是一只野生大熊貓!熊貓是國寶的概念所有人心里都有,所以兄弟倆也知道自己犯了大錯了,心里慌張得不得了,都說熊貓只在四川、甘肅、陜西的山林里面才有,他們云南怎么也有大熊貓呢?實際上他們打死的正是在云南境內發現的第一只大熊貓,也是迄今為止在云南發現的唯一一只大熊貓,不過這是后話,暫且不談。

王文林倆兄弟慌慌亂亂中只想著怎么隱藏自己犯罪的事實,遂將熊貓扛了回去,細細將皮剝了之后,把皮毛藏了起來,剩下的熊貓肉還有70斤,兩人將熊貓肉說成是熊肉賣了出去,一共賣了4800余元。
這錢兄弟倆拿在手里也不安心,不敢花,成天提心吊膽的,越害怕事情暴露得就越快,他們家里有熊貓皮的事情還是被村民發現了,對他們進行了舉報,警方在走訪調查中發現王文林還曾經賣過熊肉,對這熊肉進行檢測之后確認就是熊貓肉無疑。
在鐵證之下兄弟倆只好交出熊貓的皮毛,民警也是感到非常震驚,這么大一只野生熊貓,竟就這樣被打死了,很明顯王文林、王文才兄弟倆的行為已經犯法了。

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熊貓是我國一級保護動物,屬于非常珍貴的野生瀕危動物,獵殺大熊貓本身就已經屬于情節嚴重,而王文林兄弟倆還將熊貓的皮毛剝下,做成“熊肉”賤價售賣,行為相當惡劣,所以應該面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罰。
而王文林的罪行卻并不止這一項,他還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不符合配備、配置槍支、彈藥條件的人員,擅自持有槍支、彈藥的行為就涉嫌此罪,犯此罪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王文林顯然不具有合法持槍的資質,而他家中卻有獵槍和彈藥,所以已經觸犯了法律。

雖然是大熊貓先侵犯王文林的私有財產且王文林并不知道自己打死的是大熊貓,但是他在知道自己犯了錯之后沒有自首,而是售賣熊貓肉,所以在私藏彈藥,非法持槍,獵殺珍稀野生保護動物數罪并罰之下,法院判處王文林13年有期徒刑,罰款1萬元,對王文才判處了11年有期徒刑,罰款1萬元。
一個人和一只大熊貓的價值,顯然是人的價值更高,但是云南這只大熊貓并未對王文林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所以他的做法就觸犯了法律,如果熊貓對王文林進行了攻擊,那么王文林是可以用盡一切辦法來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的,這在法律中屬于“緊急避險”,即凡是有危及個人人身和其他權利的,都可以用損害較小的一方的合法利益,來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
云南是一個野生動物眾多的地方,王文林的經歷也給我們提了醒,在與野生動物相處時,要盡量保持一個和諧共存的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