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男高中生愛上語文老師,后強行侵犯老師,最終釀成倫理悲劇

張愛玲曾說過:“在錯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種殘忍。”在大多數人眼中,師生之間的感情是容不下任何雜碎,老師與學生的關系如同長輩與晚輩之間一樣,任何一方踏出雷區一步,都是有悖于人倫道德,甚至還會受到他人的唾棄。
同時,《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中明確禁止教職工與學生談戀愛等行為“紅線”。彼時的學生由于心智并不完善,便只能從身為成年的教師身上實施相應的措施,從而杜絕此類敗壞風氣的行為發生。

今天要說的這個案例發生在2010年,一男高中生愛上語文老師,后強行侵犯老師,最終因此釀成了一樁倫理悲劇。到底是什么促使青春無限的男學生,因為一時沖動從而釀成如此終身大錯呢?
劉婷畢業于某所重點師范大學,在校期間成績優異,閑暇時間也兼職家教以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因此很快就被 某所重點高中聘用為語文老師。剛出校門的她再加上模樣本就略顯稚嫩,很快就同學打成了一片。
剛從事老師這一行的劉婷對學生的態度極為重視,力求在自己的課堂上能夠獲得所有學生的稱贊,也正是如此,班上一個名叫黃健的學生,由于每次在課堂上都無精打采的模樣,很快就引起了他的注意。

可即便經過了幾次談話,這種情況仍然沒有任何改變,便只好去詢問班主任。班主任聽了之后不由得嘆了一口氣,原來黃健父母當時年幼貪玩,這才有了他,可兩人在孩子出世之后矛盾漸顯,年輕氣盛的他們便將黃健視為拖油瓶,兩相分離之后,爹不疼娘不愛的黃健便跟了年邁的奶奶一起生活,養成了偏執內向的性格。
得知黃健情況之后,母愛大發的劉婷更是對這個孩子感到憐惜,從黃健平常的寫作來看,她很清楚黃健非常聰明,不愿因為家境就此埋沒他的才華,劉婷決定親自幫他補課,讓他擁有一個美好光明的未來。
同時在平常的生活中,劉婷也是對他極為關懷,在劉婷看來,黃建這個孩子無非就是缺愛導致的性格差異,所以才不愿同他人有過多的交流,只要能夠細心引導,他也可以同其他孩子一樣在陽光下縱情奔跑。

劉婷確實是秉著對學生負責的態度,所以才會付出這么多的心血,每每看見黃建成績的進步,劉婷心中比吃了蜜還甜。可她卻不知,在自己的無限關懷下,黃建卻對自己產生了不一樣的心思。
除了奶奶之外,從未被其他人如此對待的黃建一開始是將劉婷視作自己的恩師,可當他奶奶因病離世之后,時刻關心他的劉婷成了他此時唯一的精神寄托,此時的他心中只有一個想法,如果她是我的家人那該多好。
這個想法一旦萌生,心中的情愫就再也無法壓制,看著劉婷在自己面前有說有笑的時候,黃建內心對老師的愛戀肆意滋生,但在黃建的刻意掩飾之下,沒有人知道黃建內心已經偏執扭曲的想法。

直到他高考名落孫山之后,更是成為了促使他犯罪的一個爆發點。至親之人的離世、成績的落敗感接憧而至,這讓本就內向的黃建更是自己直接陷入了內心死胡同之中,得知消息的劉婷看到黃建因為一時的打擊如此萎靡不振,便試圖用語言激發他的斗志。
“如此心態如何對得起你奶奶的養育之恩,早知如此我也干脆了離開算了,省得在你這白費口舌。”
也正是因為這一句話,讓黃建內心生出了一絲急切,自己已經失去了奶奶,絕對不能再讓劉婷遠離自己,眼看劉婷準備開門離去,失去理智滿腦子都是要得到對方的黃建直接朝著劉婷撲了過去。

即便劉婷如何反抗,可終究還是比不過男子的力氣。而鄰居聽到了劇烈的反抗聲后擔心惹禍上身,便只是撥打了報警電話,因此當警方趕到之時,黃建已經成功實施了不軌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QJ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QJ論,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黃建雖然色心大方,不顧劉婷的反抗,直接違背其主觀意愿,利用男女力量的差異強行與其發生X關系,主觀上帶有明確故意的動機,因此黃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QJ罪。
本次案件中,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黃建卻對自己的體貼甚微的老師伸出魔爪,更是屬于情節惡劣,不僅給當時社會帶來惡劣的影響,更是給劉婷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損傷,曾一度精神失常,無法獨自正常生活。再加上此時黃建已經年滿18歲,已經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最終在法院的審理下,判處黃建有期徒刑十年。

強扭的瓜不甜,更何況這種違背人倫、不合時宜的感情,更是無法被世人接受。可黃建因為一時沖動,從而將自己最青春的十年毀掉,至此只能在牢獄里渡過,終究是一場倫理悲劇,或許只有在他年歲稍大一些才會知道,自己對劉婷的并不是愛,而是自己急于獲得愛的迫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