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母親改嫁拋棄3歲兒女,3年后與養父母爭撫養權:怕沒人養老

父親去世,智障母親改嫁,將5歲女兒和3歲兒子留在婆家。3年后,她擔心晚年無人養老,又上門爭奪撫養權,卻發現兩個孩子均被送養。于是母親一氣之下將兩家養父母告上法庭,還索要30000元精神損失費。
3年前,榮小紅的丈夫因病去世,留下5歲女的兒婷婷和3歲的兒子晨晨。
不久后,娘家計劃為她張羅新的人家,可是兩個孩子的去留,成了問題。
由于榮小紅幼年頭部受到重創,有輕微智力障礙,無法獨立撫養兩個年幼的孩子。
于是,孩子們的二叔方大才提出,他會將兩個孩子撫養到18周歲。
只要留下孩子,榮小紅的婚事,方家人不會干涉。

榮小紅改嫁后,也曾回來看過孩子,每次都被方大才以“你沒有撫養能力”為由,拒絕她與孩子見面。
直到3年后,榮家人才得知,方大才竟然悄悄將兩個孩子送人了。
于是,他們決定通過法律手段,幫榮小紅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對于將孩子送養一事,方大才稱:“我是為孩子的將來考慮。”
方大才已年近六旬,患有各種慢性病,還要在家幫兒子帶兩個孫女,實在分身乏力。
“再說了,倆孩子已經很可憐了,萬一我跟他們培養出感情,等我老了,對他們也是一種負擔。”
雖然這種借口不足以讓人信服,但是方大才在為侄子侄女選擇收養家庭時,確實盡心盡力。
經過多方打聽,他通過親戚聯系上一心想收養男孩的教師劉明軼。
劉明軼四十來歲,是人民教師,妻子經營一家貿易公司,兩個女兒已經大學畢業,家境十分優渥。
看到對方家境富裕,又有文化,方大才便將3歲的侄子晨晨送到劉明軼家中。
劉家夫婦一見到虎頭虎腦的晨晨,喜歡的不得了,將他視若己出。
晨晨往后的生活有著落了,可是5歲的婷婷卻舍不得弟弟,經常去找弟弟玩耍。
看著小女孩孤苦無依,劉家妻子同情不已,于是她找到妹夫黃聯合,建議他收養婷婷。
黃聯合是當地一家診所的醫生,為人老實忠厚,醫術高明,收入也頗豐。
在劉妻的勸說下,他前往方家,提出收養一事。

方大才考慮到劉黃兩家即是親戚,又比鄰而居,如果婷婷過去,也方便和弟弟晨晨走動,于是欣然同意。
在養父母家里,兩個孩子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照顧,很快他們也把這里當成自己的家,歡聲笑語不斷。
可是在榮家人看來,即使方大才真心為孩子考慮,但他事先并未有經過親生母親榮小紅的同意,就擅自將孩子送人。
所以,他們一紙訴狀將劉黃兩家告上法庭,要奪回孩子的撫養權。
一方是有輕微智障的親生母親,雖然有合法撫養權,卻沒有撫養能力。
一方是可以給孩子優渥生活的養父母,但是卻不具備法律要求的撫養條件。
在法院的多次調解后,劉黃兩家才勉強同意,讓榮小紅接走孩子。

可是幾個月過后,榮家人沒有出面來接孩子,反而繼續將劉黃兩家告上法庭,要求他們賠償榮小紅30000元精神損失費。
這時,榮小紅的現任丈夫彭久海站了出來,指責榮家人不是要孩子,而是為了要錢。
法院最終駁回了榮家人的訴求。
憤怒的劉黃兩家,也在一氣之下,提出要求:榮家不能無條件帶走孩子,要支付他們3年的教育費作為補償。
雙方多次商談未果后,榮家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帶走孩子。
當天,婷婷和晨晨哭啞了嗓子,緊緊抱住養父母的腿,不愿意離開。

周圍的鄰居見狀氣憤不已,紛紛指責榮家人沒有良心,別人把孩子養得這么好,他們又回來搶。
看到孩子可憐的模樣,榮家人也實在不忍心硬搶,這時他們才說出要孩子的目的:就是希望榮小紅能老有所依。
“等我老了,他們在我跟前,給我端碗茶也是好的。”
這時,黃劉兩家提出建議:
由他們幫榮小紅買一份養老保險,保障她的晚年。孩子們則由生母和養父母共同撫養。
在法院的調解下,榮家人終于點頭答應。
而兩個孩子由于受到驚嚇,緊緊抱住養母,不肯離開半步。
結語
榮家的所作所為,哪里還有血脈親情可言?
口口聲聲為了爭撫養權,背后還是離不開一個錢字。
可憐兩個孩子,幼時喪父,好容易寄養到幸福的家庭,又差點被硬生生拆散。
縱然養父母收養他們不合法,可是在我看來,孩子能快樂成長比什么都重要。
希望經過這次波折,他們以后的人生,能夠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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