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一多情女子與多人有染,丈夫守株待兔讓對方消失

感情中最重要的是忠誠,然而很多相伴幾十年的夫妻走到最后卻連這最基本的一點也忘記了,等到犯錯的一方有一天幡然醒悟時,不知不覺間已經釀成了大禍。
羅紅與丈夫王新民都在內蒙古磴口縣巴彥高勒鎮工作,他們倆并不是當地人,多年前一起到這個地方安家落戶,共同養育兒女,在年復一年的艱辛中終于擁有了穩定的生活,日子平靜美好。

但是隨著孩子長大,生活的開銷也越來越多,王新民只能外出多干活賺錢,將家里的重擔完全交給妻子管理,一年到頭與羅紅相聚的日子不多。朋友提醒過他,羅紅面容清秀,身材豐腴,一個人在家難免招人惦記,但是王新民對妻子充分信任,沒有想過她會做出任何對不起自己的事情。
到了2016年,王新民終于還是發覺了妻子的不對勁。羅紅雖然長得好看,但是以前一向樸素,從來不會刻意打扮自己,有時候王新民主動給他買打扮用的東西還會被說浪費,但是有一回王新民突然發現妻子的衣柜里面多了很多性感的衣服,梳妝臺上面也多了很多涂涂抹抹的東西。
意識到自己婚姻可能出現了危機,王新民回家的時間變多了,后來索性在家附近找了份工作,晚上經常回家。不管什么時候回家,妻子都在拿著手機聊天,有時候還會露出笑容,這讓王新民內心的疑惑越來越重。

多留了一個心眼的他在家里的床上面做了標記,后來回家果然發現床上似乎有被人動過的痕跡,王新民懷疑妻子與別人在家里睡覺了。
3月的一天,羅紅在浴室里面洗澡,手機放在客廳一直響,王新民早就覺得不對勁了,拿起手機一看,發現是一個男人的名字,發了好幾條相當曖昧的短信過來。當王新民打開通訊錄的時候,發現羅紅每天都會與好幾個男人打電話,其短信往來更是密切且肉麻,他一怒之下將手機狠狠摔在了地上。
羅紅洗完澡出來一看到手機瞬間明白了一切,立馬跪在地上求饒,懇求王新民給自己一次機會,她保證以后不會再與那些人有聯系了。妻子與多人有染,王新民內心的悲傷和憤怒是難以言表的,當他得知妻子與他人有染僅僅是為了每一次的幾十元錢時,更是感覺無法接受。

可是他們倆畢竟已經結婚這么多年,生活已經密不可分,于是他決定還是再給羅紅一次機會。而羅紅也在第二天緊急與多位情人聯系,讓他們不要再找自己了,沒想到由于情人實在是太多,她最后還是遺漏了一個人。
3月23號這天,王新民悄悄將妻子的手機卡裝到了自己的手機上,一開機,果然一連收到了好幾條短信。發件人名為張永剛,王新民沒聽說過這個名字,但是看到他叫自己的老婆“親愛的”,王新民內心的火氣就不打一處來。
不過他并沒有立即對羅紅說破,反而是假借羅紅的語氣回復道:“我老公不在家,今晚在家等你。”這天他沒有出去上班,準備在家守株待兔。

到了晚上九點多,羅紅已經上床睡覺了,王新民還在家里焦急地等待,果然這時候有人在外面敲門,敲門似乎帶有節奏,像是在對暗號,王新民趕緊沖過去開門,一打開門就見到一個身材比自己魁梧不少的男人。
張永剛看到是個男人開門之后也嚇了一跳,趕緊說:“聽說你們這里有人要租房子?”雖然他表現得很圓滑,但是王新民內心的憤怒已經抑制不住了,一把將他抓進屋內,一開口就是些辱罵的話。
張永剛自知事情已經敗露,倒也不再隱瞞,不僅不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慚愧,反而取笑王新民連自己的妻子都照顧不好,還要讓她找別人來溫暖。這種話任何一個男人都接受不了,立馬上前與張永剛扭打在一起。
張永剛是一名裝卸工人,力氣本身就大,所以王新民與他打架不占任何優勢。情急之下,王新民直接拿起桌子上的刀朝著張永剛的脖子扎了下去,頃刻之間房間里面滿是血跡,張永剛在掙扎了一會之后失去了生命體征。

羅紅這時候已經被打斗聲驚醒,一出門正好看到丈夫拿刀刺向張永民的畫面,慘劇已經釀成,王新民叫羅紅不要聲張也不要害怕,讓她正常上班,他會將事情處理妥當。
果然,第二天羅紅下班之后,張永剛的尸體已經不見了,房間的血跡也已經被洗干凈,她不知道王新民是怎么處理的,在這之后她依舊假裝什么都沒有發生,照常上班。
張永剛的妻子在聯系不到他之后十分著急,很快就報警進行調查,警方在進行大面積的搜尋之后,在縣城一條水道中發現了張永剛的摩托車,隨后又根據種種線索一路搜查到了王新民家,在對他家中窗簾以及瓷磚縫隙里面的血跡進行DNA比對之后,確認了他就是殺害張永剛的兇手。

在真相面前,王新民并不為自己進行辯解,他承認自己已經犯下了大罪。在與張永剛的爭執過程中,王新民使用刀具對致命部位進行穿刺,意在剝奪張永剛的生命,所以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
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于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別。

由于王新民與張永剛之間的打斗因情感糾紛而起,張永剛明知羅紅有家庭還去破壞,在道德層面應當受到指責,本身也有過錯,不過王新民在殺人之后沒有積極投案,反而是將尸體進行藏匿,將其埋在后院的地里面,性質惡劣,所以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判處死刑的可能性極大。
羅紅在整起案件中無需負刑事責任,因為人不是她殺的,她也確實不知道王新民最后是怎么處置的,但是整起事件就是因為她而起的,假如她能夠堅守本心,堅守對家庭的責任感,這場悲劇最后就完全可以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