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漢一初中生被母親當眾扇耳光跳樓,1年后母親也自殺了

網絡時代,任何一件小事情都可以發酵得無限大,一件大事情甚至可以通過眾人的描繪變成一場災難,而這場災難最后只會降臨到當事人身上,制造災難的人卻早就已經走遠。
2020年,武漢一初中生被母親當眾扇耳光跳樓,母親就此接受了鋪天蓋地的謾罵,一年之后她也自殺了。
2020年9月17日中午,湖北武漢江夏區某中學的教學樓內依稀還有學生在走廊上背書,這個年紀的孩子正是愛玩的年紀,在讀書聲中也有不少學生吵鬧的聲音。

一陣責罵聲從某個教室外傳來,讀書聲瞬間小了下去,吵鬧的同學也悄悄走遠,人們都在看著這個叫做張某銳的初三男生被自己的母親訓斥。母親之所以會出現在這里,就是因為張某銳這天上午在教室里面玩撲克牌,老師多次教導無果,最后只能叫家長。
母親本來在工作,接到老師的電話之后急火攻心,一踏進學校就已經怒氣沖天,看到兒子之后直接上去大聲呵斥,她指責他為什么不聽話,為什么不好好學習,問他知不知道她有多辛苦,到了后來,她直接上去打了張某銳兩個耳光。
當著自己這么多同學的面被母親辱罵已經丟了自尊,在挨了幾個耳光之后,他把臉埋得更低了。
也許這不是她第一次被母親這樣教導,但是在那一瞬間,張某銳的心里突然出現了絕望的感覺。他可以看到同學就在對面呆呆地看著自己,遠處還有人在小聲議論。母親的憤怒和同學的猜測以及家庭帶給他的所有不幸都在一瞬間爆發,母親與老師走后,他直接轉身爬上了走廊的欄桿。
他當時站在5樓的高度,從欄桿上看下去有多恐怖不用多說,但是他居然一點都沒有猶豫,短短兩秒鐘的時間,張某銳就這樣消失在了監控畫面里面,年僅14歲的孩子就這樣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聽到教學樓內四起的驚叫聲,母親和老師都出來查看情況,看到兒子墜地的時候,這位母親也在一瞬間崩潰。
她是一位單親母親,將張某銳撫養成才是她作為一位母親最大的心愿,也是她作為一位妻子與前夫暗中較的勁。她多年前與丈夫結婚,夫妻雙方的工作都很穩定,本來是個小資家庭,生活安逸幸福。

但是隨著丈夫的收入越來越多,兩人的感情也發生了變化,發現丈夫外遇之后,她多次爭吵,最后還是決定離婚,然而這個時候才發現丈夫早就已經將名下的財產轉移到了情人名下,為的就是不讓她分走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丈夫名下已經沒有所少財產,這也就意味著她在離婚時拿不到他的錢,這種做法不僅不要臉面也不講情分,完全已經將她當成了外人來防。心如死灰的她情緒一天比一天更加不穩定,唯一的念想就是張某銳。

所以她在財產上面沒有做過多糾纏,但是兒子的撫養權卻誓死不愿意交給對方,最后兒子如愿判給了她,她從那時候就暗暗發誓一定要將兒子撫養成才,到時候要出一口氣,但是張某銳在學校的表現卻不盡如人意。
他的成績不算好,平時表現也欠佳,老師已經不是第一次叫她去學校,開家長會的時候她也覺得難為情,日復一日中,她的性格大變,對張某銳的教育方式也開始走向極端。
其實早在離婚的時候她就應該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丈夫的做法性質惡劣,她收集證據甚至可以讓對方凈身出戶。
根據《民法典》第1092條的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她明明可以進行訴訟,請求重新分配財產,不讓負心人過得如此順心順遂,但是她在這個時候選擇了大度,所以在撫養孩子的時候,經濟壓力也使得她總是頭疼。
毫無疑問,這樣一位母親的遭遇值得同情,張某銳的經歷也屬實不幸,而她的教育方式也并不合適,至少也應該顧及孩子的尊嚴以及臉面。但是她畢竟也是第一次做母親,而人天生都有不好的情緒,當壓力爆發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她也會有控制不住自己的時候。
張某銳的極端情緒與母親的極端情緒撞到了一起,悲劇就這樣發生了。沒有人比母親更心痛,也沒有人比她更加難以接受這個事實,然而一夜之間,她變成了千夫所指的對象,人們紛紛咒罵她、譴責她,將她說成了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將她罵到不敢打開手機。

人生唯一的念想已經不在了,她想到了自殺,最終被朋友勸下,然而網絡上的語言始終如同一把把鋒利的劍指向她,沒有人要她好好生活下去,有的只是叫她“贖罪”,一年之后,她終于因為承受不了外界的干擾和內心的壓力自殺了,那些指責她的聲音終于安靜了。
所有在網上充當“正義使者”的人都應當知道,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多次發送侮辱等信息、散布他人隱私、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情節嚴重的,最后有可能接受行政處罰,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釋放內心邪惡的發泄場所,永遠不要低估自己一句詆毀別人的話會造成多么嚴重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