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高壓泵體內充氣致內臟損壞,家屬索賠100萬,德州法院判了

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和好友互開玩笑,不過有時也會出現玩笑傷人、傷感情的現象。判斷一句話、一件事能否成為玩笑,不是根據開玩笑的人來確定的,而是根據被開玩笑的一方。比如,一個人對著有肥胖癥的朋友說:“你胖的像豬。”這顯然不可能成為玩笑。
同樣的,如果在開玩笑的時候,明知道玩笑會傷害朋友卻仍舊惡劣地“惡作劇”,那么一旦造成了嚴重后果,不僅害了朋友,自己也難以免責。2012年,山東曾發生了這樣一起案例,男孩被高壓泵體內充氣致內臟損壞,家屬索賠100萬,德州法院判了。
事情還要從夏津縣的男孩小杜說起,他有著悲慘的身世,原本家境就不富裕。所謂“窮人的孩子早當家”,何況他下面還有個弟弟,因此他從小就承擔著照顧弟弟的職責。這份職責在他7歲時喪母后,變得格外沉重。
家中女主人意外身故——對于這個已經處于風雨飄搖中的家庭來說,簡直就是致命的打擊。父親老杜從此以后便承擔的雙份責任,小杜實在是看不過父親整日整夜的忙碌,因此在他上完小學以后,13歲那年他經人介紹到附近鎮上的修車廠做學徒工。
根據《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很顯然,汽修廠老板已經違反了法律規定。不過偏遠地區的違法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隱蔽性,所以很難被相關單位發現并整改。
小杜進入修車廠后,便跟在前輩后面學習汽修知識。因為他年齡小,所以就顯得和周圍人格格不入,融不進這個集體。還是孩子的他,自然受不了如此冷遇,因此希望能做出一些事情來吸引他人的注意。

2012年6月30日上午,汽修廠的老板不在廠里,因無人管束,所以大家相處就比較隨意。兩個修車工趙某、陳某正應老板要求修理一輛轎車,小杜則在一旁玩耍。他實在是無聊,所以就跑到趙某跟前,抓住他手里的充氣管,想通過干擾他工作來讓他陪自己玩。
雖然小杜著實是有點頑皮,但是結合他的年齡,他做出這樣的舉動屬實是正常的,畢竟他的心智還沒有發展到和成年人一樣。然而,被他開了玩笑趙某卻不依不饒,也打算給他開一個玩笑。
他不懷好意地說:“你是不是熱,我幫你‘吹吹’?”說著便直接拿著連接了充氣泵的氣管,對著小杜的腋下吹起一股非常強勁的氣流。由于以前趙某和陳某常常和小杜開這種玩笑,從來沒出過事,所以小杜意識不到這樣的“玩笑”是非常危險的。
陳某看到他們兩人打鬧,也起了逗弄小杜的心思,于是接過趙某手里的充氣管,讓他幫忙把小杜按在地上,他則隔著小杜的沙灘短褲在距離其肛門約莫幾厘米的位置突然打開了充氣管的閥門。

然而,就在這短暫的幾秒內,小杜卻疼得在地上直打滾。兩人都意識到不對勁,趕緊停止了舉動,并撥打120將其送到醫院搶救。他們無論如何都沒有想到,小杜的傷情竟如此嚴重。經過醫院的診斷,小杜的大小腸被充氣泵氣流擊穿,已經出現了20多處穿孔,胃部也出現出血,甚至多臟器都有損害,一度有性命危機。
小杜重傷的第二天,就被緊急送往了北京進行急救。雖然后來他終于脫離生命危險,但是等待著杜家的卻是滅頂之災。小杜全身上下有多處傷殘,治療和康復所需要的費用簡直就是天文數字。雖然陳某、趙某事后從家里湊了幾萬塊錢給小杜看病,但是這點錢對于小杜的病來說是杯水車薪。好在后來媒體了解到這件事后進行了宣傳,小杜在社會人士的捐款下,終于能夠進行后續治療。
男孩被高壓泵體內充氣致內臟損壞,家屬索賠100萬,德州法院判了。小杜有幸活著,這兩個罪魁禍首是無法免責的。原本趙某和陳某以為,他們兩人只需要負民事賠償即可,卻沒想到被公安機關以故意傷害罪逮捕。在審訊室里,他們輕飄飄地解釋:“我們只是和小杜開了個玩笑而已,并不是故意的!”不過,無論是警方、檢方還是法院,均未采納他們兩人的說辭。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最終,趙某被判處五年九個月有期徒刑,陳某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并且他們還需要承擔附帶民事賠償1124217.08元(約112萬元)。

雖然趙某、陳某的判決結果讓眾人都解了氣,不過有人卻提出異議,認為他們最多涉及過失致人重傷罪而不是故意傷害罪。這一說法所秉持的觀點是這樣的,陳某、趙某在對小杜進行“開玩笑”的時候,并沒有預料到此舉動會造成其重傷的后果,他們的心態屬于“能預料到但卻沒有預料到”,應當為過失心態。
然而,陳某、趙某都是汽修廠的正式工,判斷他們能否預料到對損害結果的判斷,應當以汽修廠專業人員的知識水平來判斷。換句話說,即便陳某和趙某對充氣泵的氣流不了解,但是法律只會以他們的身份來判斷,否則就根本無法確定他們是真的不了解還是為了脫罪而故意裝作不了解。
舉個更簡單的例子,假如現在有一名醫生將過量的藥物打入人體內導致其死亡,事后解釋稱:由于醫療水平不過關,他并不知道該藥物過量能夠致死。這種說法能夠站得住腳嗎?即便他是真的不知情,法官是沒辦法判斷這種個體特例的,所以只要具有特殊身份、特殊職業的人,在法律上都是默認行為人具備正常職業水平,除非現有證據能夠證明其確實不知情。

這也是為什么陳某、趙某會被認定為故意心態的根本原因,無論他們在“開玩笑”的時候到底是不是故意的,也不論他們究竟是否具有正常汽修工的認知,在法律中他們就是汽修工,有了解、掌握汽修基礎知識的義務,因此他們明知氣泵會傷害人,仍舊做出故意傷害的舉動,應當被判處故意傷害罪。
這起案例給人的最大警醒就是,開玩笑一定要適度,一些帶有惡意的、有一定危險性的玩笑不能開,否則玩笑就不是能給人帶來歡樂的事物,而是導致悲劇的源泉。希望幾年的牢獄生活,能夠讓陳某、趙某懂得這個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