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內蒙一妻二夫荒唐案:女子與兩位丈夫同居一室,最終釀血案

愛情和其他感情最大的不同之處就是其唯一性,數學中有一個概念叫做“有且僅有”,戀愛與婚姻就都講究“有且僅有”。我國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目的就是保證婚姻的純粹性和唯一性。
不過有的人總是心性不定,相比一夫一妻,更加向往古代的“妻妾成群”,這種思想顯然違背了如今的道德倫理,不利于家庭生活的穩定和諧。一旦感情中出現“一對多”的局面,最后肯定都會以悲劇收尾,即便最開始的時候所有參與者都同意這種荒唐的關系也不可幸免。

2015年9月30日,內蒙古烏丹派出所接到一個語氣十分慌張的報警電話,報警人是一名女子,她稱自己的丈夫被人殺了,尸體現在就在烏丹的村子里面,而她報案時則在赤峰元寶區。
這一個電話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根據她提供的線索,警方確實發現了一具男尸,滿身鮮血躺在床上,可以看出行兇者當時的怨恨情緒不小。這名女子雖然不愿意再透露更多信息,但是她就是偵破這起案件的關鍵所在,所以警方第一時間找到了她,經她之口,一樁顛覆人們三觀又充滿悲慘色彩的鬧劇這才在警方面前展開。

報案的女子名為侯素君,45歲,死者是她的丈夫王井民,據侯素君所說,殺害王井民的人就是她的前夫馬瑞,然而警方經過調查之后卻并沒有發現侯素君與馬瑞有結婚登記記錄,更關鍵的是,警方根本就沒有在系統中找到侯素君所說的馬瑞!
顯然,“馬瑞”只是一個假身份,不過警方很快就查到他真實的身份是任吉文。為什么要改名換姓?為什么連他的妻子都不知道他的真實名字?任吉文身上藏著的謎團太多,首要任務便是找到他。
經過不斷排查,他的身影終于在一個監控畫面中出現,不過匆匆而過的幾秒鐘只給警方提供了一個大致的方向,案發后第6天,警方終于在一個小村莊里面將他抓獲。他看到警方的時候滿眼都是恐懼,那種恐懼的眼神中藏著的東西太多,原因就是他身上背負的并不止一條人命。

任吉文被抓的時候已經51歲,與侯素君在一起已經十幾年,不過兩人一直沒有領結婚證。雖然侯素君對警方說他只是她的前夫,但是在案發時,王金民、侯素君、任吉文他們三個人就睡在一張床上。
三個人睡在一起的狀態已經持續了有段時間,任吉文最后因為受不了這種氣而揮刀砍向王井民,但是當初提出三個人住在一起這個想法的人其實就是任吉文自己。
他生性火爆,十幾年前還在遼寧老家的時候,與自己的叔叔發生了爭執,那時候他便提著一把刀說要殺了叔叔,結果被勸架的人拉住了,被拉住之后任吉文更加怒不可遏,揮刀胡亂捅刺之后造成一死四傷,犯下這起命案之后他便倉皇逃走,逃到了內蒙古。

侯素君就是他在內蒙古改名換姓打工的時候認識的,因為她溫柔、善解人意,所以任吉文對她很是疼愛,任吉文不敢領證,但是對侯素君交付了全部的真心,不管什么時候第一時間想到的都是她,從來舍不得讓她受一點苦,侯素君也明白他對自己的心意。
任吉文平時喜歡給自己卜卦,有一天他突然算到自己在2015年10月會有一個坎,這個坎很難跨過去,他估計自己可能要被警方抓走了,唯一擔心的就是侯素君沒有人照顧。于是一個荒唐的想法在他心里萌生了。
他決定找一個人陪著侯素君,三個人一起過日子。很快他就找到了王井民,王金民已經47歲了,一輩子沒結過婚,聽到自己可以不花一分錢就討一個老婆,他滿心歡喜,很快就答應了下來,2015年9月份的時候與侯素君領了結婚證。從這時候開始,王井民與侯素君才是合法夫妻,任吉文突然就變成了一個外人。

任吉文將王井民接到自己家里,因為只有一張床,所以三個人就只好睡在一起。王井民對此倒是并不介意,但是任吉文每天晚上聽著都覺得十分難受,怒火無處發泄,畢竟人是自己找來的,但是裝作聽不見他又做不到,這種日子過得簡直叫他生不如死。
任吉文每天在外面做工賺錢,王井民天天在家陪著侯素君,小半個月過去,王井民突然覺得任吉文的存在很多余。他知道自己是侯素君的合法丈夫,所以威脅任吉文趕緊搬出去,還說以后都不許他再去侯素君家里了。
任吉文心下震怒,但是也忍了下來,后來聽到王井民經常使喚侯素君做這做那的,他心里實在是氣不過。自己放在心尖上疼愛的女人,怎么可以被他使喚?這時候王井民又說了一句讓任吉文完全無法忍受的話:“你再不走我就告你QJ我老婆!”

這不就是又要讓警察來抓他嗎?任吉文逃了那么多年,就是為了擺脫警察的追捕,如果王井民真的報警,他這么多年的擔驚受怕就都白費了。就是那一瞬間,任吉文起了殺心。
趁著侯素君出門關窗戶的時候,任吉文拿起尖刀很快就將王井民的生命結束了,隨后他便帶著侯素君一路潛逃,在一個地方與她分開,希望她好好生活,不希望自己連累她,但是沒有想到自己會在6天之后就會被逮捕。
早在十幾年前他就已經犯下故意殺人罪,根據我國法律,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指激情殺人、義憤殺人等情形,與任吉文的情況不同。
任吉文事先就準備好了作案工具,作案時手段極其殘忍,行兇后選擇潛逃,沒有悔過意識,兩次犯下命案,社會危害性大,社會影響大,所以屬于情節嚴重的情形。因此2016年法院在審理之后判處他死刑,在十幾年之前,他就知道這是自己終有一天會面臨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