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高齡冒險生子,公婆咄咄逼人不認孫子,兒媳:我忍你們很久了

嬰兒出生106天,親生父親卻當眾說出絕情話,公婆咄咄逼人不認孫子激怒兒媳,昔日恩情已不在,背負絕情丈夫的他是否另有隱情?看似平靜的婚姻,是否又暗潮涌動?
今年40歲的陳麗(化名)和丈夫結婚2年了,前不久,陳麗冒著高齡風險生下了一個兒子,可讓陳麗沒想到的是,孩子出生至今也有106天了,然而身為丈夫和父親的張吳(化名)卻從來沒有過來看望過她們母子倆,不僅如此,公婆更是放出狠話,說絕不會認這個孫子,也不讓張吳認這個兒子。
不得已,孩子出生后,陳麗就開始找工作,孩子一直由母親帶著,每天下了班,她都會趕忙回來看兒子。
讓人不解的是,陳麗的婆家為什么不認這個孫子呢?說起這件事,還得從兩年前談起。

原來,陳麗和張吳都是二婚,之前的一段婚姻兩人都有一個孩子,陳麗和前夫所生的女兒是歸前夫撫養,而張吳和前妻所生的兒子是由張吳撫養。
第一段婚姻的失敗讓陳麗對婚姻很是謹慎,所以十幾年來她都沒敢再次步入婚姻的殿堂,直到兩年前,通過張吳的表姐介紹,陳麗和張吳認識了。
不過第一次見面,陳麗對張吳的印象并不是很好,在陳麗的眼中,張吳不是一個出手闊綽的人,因為第一次見面吃飯還是陳麗出的錢,這就讓陳麗心里有些疙瘩,怎么能讓女人請客呢?
但是陳麗并沒有跟張吳就此別過,她覺得張吳對自己的孩子很好,應該是個負責的人,所以就又繼續一起玩了。
要說陳麗也有些自卑,因為她比張吳大了4歲,而張吳的父母似乎也有點介意年齡這個問題,但既然在一起了,陳麗可不想一直玩下去,她想要張吳對自己負責,如果不結婚的話,那么到頭來肯定會分手。
至于為啥會這么想,那是陳麗知道張吳跟前妻離婚后也談過女朋友,最后還是和人家分手了,所以陳麗這個年齡了,她不想走到被分手的地步。
于是交往一年后,陳麗就跟張吳說了,自己看中了一枚戒指,6000多,想要張吳買來送給自己,張吳二話沒說就買了,從這以后,陳麗就深深愛上了張吳,兩人也在2020年的5月20號扯了結婚證。

只是由于感情基礎薄弱,婚后兩人也是一直發生爭吵,陳麗第一次懷孕遭到了婆家所有人反對,都希望她能不要這個孩子。
公婆的意思就是陳麗有一個女兒,張吳也有一個兒子,而張吳的弟弟也離婚了,孩子都是由他們公婆倆帶著,再要一個孫子的話,實在是有些吃力,既然都有孩子,那么就沒必要再要一個了,兩個人好好工作賺錢,把日子過好就行了。
這一次在婆家人的逼迫下,陳麗的第一個孩子流掉了,然而第二次懷上身孕時,婆家人再次站出來反對,不過這一次陳麗想要生下孩子,因為她對待婚姻是認真的,就覺得只要孩子出生了,或許就能緩解和張吳之間的關系,矛盾可能會少點,公婆也會把她當自家人,陳麗把孩子當作了修復矛盾的一個粘合劑。
只是想法是好的,事實卻不是這樣,孩子出生后,張吳不認這個兒子,公婆不認這個孫子,雙方的關系已經到了冰點。
提起這件事,陳麗的母親李福香(化名)是既氣憤又心疼,不難看出的是,她對這個外孫很是疼愛,但對這個女婿就不敢茍同了,從一開始李福香就沒看好張吳這個女婿,在她的眼中,張吳性格不穩定,俗話說好男不打妻,好狗不咬雞,可張吳還對女兒動了手,不僅如此,還推了她這個丈母娘。
之前李福香也勸過女兒分手,還是大女婿告訴了她,不用勸了,人家偷偷都扯結婚證了,對于女兒的這一系列操作,李福香實在是沒想通,女兒對待婚姻這么謹慎的人,離婚后一直沒有再結婚,怎么到了這年齡了卻找了個這貨色,還瞞著家人扯了證。

其實陳麗也清楚張吳不會付撫養費,她也不想去找張吳談這些事,但李福香可不這么想,既然沒離婚,孩子也是張吳的,那么他就必須要負責。
隨后,陳麗帶著母親和孩子來到了公婆家,眼前這棟氣派的鄉間別墅就是陳麗的婆家,從外部的裝潢來看,婆家的條件并不算差。

就在這時,陳麗的公婆出來了,可他們并沒有正眼瞧陳麗,更沒有看一眼這個孫子,反而張口就是對陳麗一頓數落,直言這個孩子跟自家沒有關系,也不會認。
原來,在公婆的眼中,兒媳陳麗和兒子張吳都是有過一段婚史的人,在結婚前他們就跟陳麗講清楚了,必須要陳麗接受這個大孫子,接受不了的話那就不用談了,而且別看家中的房子氣派,實際上建這棟房子也欠了一百多萬的外債。
當時婆婆也跟陳麗講了,她的兩個兒子都離婚了,兩個孫子也都是他們老兩口在幫忙撫養,所以陳麗不適合再要一個孩子了,他們老兩口實在是沒能力撫養了,可陳麗卻說自己能養,一意孤行的生下了孩子,現在不是咎由自取嗎?還過來談什么?
至于關系為什么會鬧這個僵,公婆認為是陳麗太看重錢,把錢摳得很緊,兒子給孩子買件衣服,兒媳會吵,買雙鞋兒媳也會吵,帶出去吃頓肯德基兒媳還會吵,特別是夫妻倆合伙在萬達開奶茶店,前幾天才開張生意火爆,兒媳卻不顧兒子的辛勞執意要把錢分清楚,這么搞,哪個男人能跟她過下去。
關鍵是只要一吵架,兒媳都會喊上家人來鬧,久而久之,親家之間的關系也越來越差,最終導致雙方反目的是,小兒子腿摔斷了,第二天要用家里的車去醫院,兒媳卻把家中唯一的私家車給開走賣了,一點人情味都沒有。
說罷,公婆就驅趕著兒媳離開,他們認為,兒媳現在過來找,目的就是要錢的,因為兒媳之前提過要幾十萬,但這些跟他們公婆倆沒有關系,有事去找兒子張吳去,哪怕把張吳抓去點燈熬夜賺錢都行。

一旁的陳麗直說公婆就是在說謊,但她也不想跟公婆爭辯什么,轉身離去。隨后從朋友的口中,陳麗也打聽到了丈夫張吳在白沙工業園,當看到多日未見的丈夫,陳麗有很多話想要說,可她還沒說出口,就被張吳暴躁的態度給堵住了。
張吳看到妻子的到來也是一通數落指責,聲稱這個孩子跟自己沒關系,自始至終都跟妻子講了,不要孩子,是妻子一意孤行非要生下這個孩子,當妻子來家里把車開走賣掉時,她就應該想到這個后果。
在張吳看來,夫妻之間也要相互信任,所以他的錢也是給妻子的,可妻子卻拿著錢不往外吐,總是摳得很緊,哪怕他給孩子買點東西吃,妻子也會說三說四,在妻子看來這是節省,但發生的事情多了,他就覺得不正常,而且妻子對他的孩子也不好,周圍的人都知道。
導致感情破裂的原因就是,當時在萬達開奶茶店,妻子也入股了3萬塊錢,生意好的時候都是他一個人在店里忙著,而妻子坐在一旁不幫忙,還要把錢分清楚,店子出現虧損時,妻子就要退股抽出自己的錢,為了壟回資金,妻子就把車給開走賣掉了。

張吳說,妻子有8萬塊錢說是婚前財產,用了這筆錢他也給妻子打了欠條,也有慢慢還這筆錢,可這輛車是婚后和妻子共同出資買的,按照正常人的思維,這是共同財產,可妻子做出這樣的事情,還讓人怎么過日子,弟弟在店里腿摔斷了,她們一點人情世故都沒有。
關于丈夫的所言,陳麗認為跟丈夫走到如今的地步是因為丈夫百分之九十都聽父母和他弟弟的安排所導致的,不過陳麗也深知自己把錢看的太重了,但這也是有原因的,之所以要分錢也是因為丈夫打了自己,在他身上又花不到錢,那自己只能保護自己合法的財產。
在陳麗的思想里,她始終是自卑的,就因為比丈夫大了4歲,交往期間她也感受到公婆很介意她的年齡大,還不讓生小孩,所以這就愈發自卑了,沒有安全感,就把錢抓得很緊。
不過陳麗也說,她是個對婚姻很看重的人,也很想跟丈夫繼續過下去,要不然也不會一次又一次的懷孕,可丈夫對待婚姻看的卻很輕,當時懷孕四個月,為了緩和夫妻之間的關系才想要生下小孩,丈夫也是默許的,現在卻把所有過錯推到自己身上,把小事放大,無非就是不想負責罷了。
對于妻子的想法,張吳進行了否認,如果嫌棄妻子年齡大,那么就不會跟她在一起,說句現實的話,跟妻子在一起就是覺得妻子能夠在事業上幫到自己,能一起把這個家搞好,然而事實是,妻子成事不足敗事有余。

如今,張吳也不想再談孩子的事情,他覺得妻子之所以想要生下這個孩子,目的就是為了要錢,反正所有的事情,妻子都離不開一個錢字,不管怎么轉來轉去,最后還是會轉到錢上面。
看到冷漠絕情的丈夫,自始至終都沒有看孩子一眼,這一刻陳麗的心也徹底失望了,兩人不歡而散。
回到家中,面對女兒對錢看的太緊一事,母親李福香也忍不住吐槽起來,女兒就是想從女婿那里搞點錢,而女婿也想從女兒這里搞點錢,所以兩個人就經常吵架,不過李福香覺得女兒節省也是為了養家,不然怎么買得起房子車子,照顧孩子,其實她就是怕別人看不起自己,其實沒必要這樣想,看得起看不起那是別人的事,自己過好自己的就行了。
原來,陳麗在14歲那年父親就因車禍意外過世,母親一個人做小生意把家里三個孩子拉扯大,她在極度窮困又缺愛的環境里長大,自尊心強又天生敏感的她早早出來打工,憑著青春美貌和勤奮,成為了一名房產銷售,40歲之前,她就為自己攢下了兩套房和一臺車,但對家庭的渴望和少年時期的自卑也一直伴隨著她,一直以來感情路都不太順利。
陳麗說,她其實對自己也很節省,不舍得吃,不舍得買衣服,想著買房買車或者干些什么事情,一分一毫都不會亂花,她也再次強調對這份感情是認真的,是發現丈夫跟自己分得很清,所以自己也才跟他分得清,要個孩子就是想組成一個完整的家庭,彼此和諧一些,可事實是完全跟自己想的不一樣。

如今陳麗就希望孩子能夠得到父愛和母愛,如果可以,她還會繼續跟張吳過下去,可李福香并不想女兒和女婿繼續過下去,她是堅決反對的。
第二天,陳麗來到了張吳戶籍所在地找到了村干部,她把自己的情況都講了一遍,就想要村干部幫忙從中協調她和丈夫之間的感情問題,通過村干部的聯系,張吳同意過來協商解決,不過聽聞此事的婆婆吳桂花(化名)也趕了過來,當即就是對陳麗破口大罵。
吳桂花竟然對陳麗所生的孩子身世問題產生了懷疑,直言陳麗談了很多男朋友,這個孩子是誰的都不一定,她恨陳麗害了自己的兒子,甚至讓自己的兒子負債累累,讓這個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同時她也威脅兒子張吳,不要對孩子的撫養問題妥協,也不要認下這個孩子,倘若認下了,那么她就跟兒子張吳斷絕母子關系。
這一次,或許是隱忍了太多,陳麗也不再體面的忍受,她也大罵起了婆婆,你這樣的婆婆全世界都難找,怪不知道兩個兒子都離婚了,沒有哪一個兒媳能跟你合得來,即便是你兒子再找,依舊會合不來,我忍了你很久了。

而自始至終,站在一旁的張吳都是一言不發,最終經過長時間的勸說和調解,雙方對孩子的撫養問題達成了一致,那就是張吳每個月支付600元的撫養費,其他超過1000以上的支出,夫妻雙方平分。
事情發生到這里也就結束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兩個人相愛容易,但是兩個家庭相處卻不是那么容易,陳麗和張吳都是離過一次婚的人,也都各自有著自己的孩子,和離異多年的人生閱歷。
兩個人走到一起本身并不容易,不難看出,陳麗選擇生下孩子還是想要好好的和張吳過日子,但是她高估了張吳,也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以至于生下孩子后始終還生存僥幸,希望丈夫能夠回頭來愛她,愛孩子。
雖然不知道雙方的婚姻最終會走向何處,可孩子是無辜的,不管他們怎么選擇今后的人生模式,都希望他們能夠善待這個小孩,畢竟錯的不是孩子,而是孩子攤上了這樣的父母。
其實對待婚姻謹慎也并沒有錯,但謹慎到開始防備彼此,這就讓人難以接受了,與其這樣,還不如痛快的分開。
對此大家是怎么看待陳麗和張吳的這段感情呢?歡迎大家各抒己見給出不同的聲音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