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將車停在小區門口,輪胎竟被開同款車司機換了,引人深思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天下之大,無奇不有,杭州的劉先生就經歷了一件奇葩事,他的車胎竟然被莫名其妙地換了。
車胎對于車子的重要性是顯而易見的,即便不開車的人也知道,他要支持車輛的全部重量,承受汽車的負荷,還是傳送牽引和制動的扭力。一旦車胎出現損壞,就要及時更換或修繕,否則將影響車輛行駛的安全性。
劉先生也是心有余悸,他本來要開車上高速,在啟動車子時,看到胎壓監測上少了一個輪胎的數據,下車查看,結果發現那個輪胎上有一個鼓包。

若是劉先生心大一點沒發現,直接開上高速,高速行駛的情況下,輪胎發生爆胎,車輛會驟然失去平衡或失去控制,從而導致事故產生,就成了一個悲劇。
因此也提醒開車的朋友們,啟動前一定要檢查車輛的安全性能,做到細心謹慎,才能避免意外的發生。
既然知道了問題所在,就為了行駛的安全。劉先生聯系了4S店的來維修,在車胎被換下來時,劉先生卻暫停了修理工作,因為他發現一個細節,這個車胎的氣門芯是塑料的,而他原裝的氣門芯是金屬材質的,這個車胎也不是他的備用胎,他的備用胎都在尾箱,他也清楚記得自己沒換過胎。
那只有一種可能,有人“貍貓換太子”了。不問而取視為偷,這種偷換輪胎的行為實在太惡劣了,劉先生氣得直接報了警。

劉先生的車在小區門口的停車位停了將近一個星期,也不知道是什么時候換的。還在小區門口有監控,警方調取監控后,發現在某天晚上凌晨1點左右,有一名男子在停車區轉悠,最后腳步停在了劉先生的車面前,打量了一下他的車胎。
沒過兩分鐘就開來了一輛白色的本田思域,和劉先生的車是一個牌子的。之后這名男子就利落地從后備箱拿出了一個車胎,不到10分鐘,就把劉先生的車胎掉包了,動作之熟練,一看就是老手,可能不是第一次干這種事了。
換完胎后,他就開著車揚長而去。該男子的行為已經涉嫌盜竊罪,一旦警方將其抓獲,他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一個車胎折合下來,可能達不到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正是因此,偷車胎的男子才會無所顧忌。但如果他是一個慣犯或是有過前科,就屬于加重情節,若他屢次作案的金額達到立案標準,將會被予以嚴懲。
但即便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偷盜的行為也是違法的,需要接受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他偷換別人車胎可能出于為自己省錢的心態,但這樣的行為是違背公共道德和法律的,最后將得不償失。
這事也引起了許多網友的關注,其實車上零部件被偷的事時常發生,比如后燈燈罩、后視鏡等。除了偷車上的零部件,馬路上的井蓋、公共設備上的鐵絲銅線都遭過殃,甚至別人家菜園里的菜也不放過。
而所謂“借用”,不僅是自私自利心理的反應,自私的人,永遠不會體諒別人的辛苦,似乎世界都是以他們為中心,事發后還會站在道德制高點綁架:“不就是一點小事,那么計較干什么?”
這樣小偷小摸的行為,在自私者看來是無關緊要的小惡,但“小時偷針,長大偷金”的故事,也告訴我們有一天小惡壘砌成高臺,作奸犯科之人就會由僥幸變得大膽,緊接著就是道德的淪喪和人性的缺失。作案者覺得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不做小惡,不僅是為營造社會良好風氣做貢獻,更是拯救自己,當小惡變成大惡,等到法律來教做人的時候,就為時晚矣。因此一旦發生這樣的事,可以直接報警處理,忍氣吞聲,只會縱容惡的蔓延。從惡念從源頭上拔除,才會讓社會更加和諧。
“近有德之朋,可鴻鵠萬里;絕無義之友,可避作小人;取本分之財,能食甘寢安;戒無名之酒,能腦清眼明;懷克己之心,積厚德載物。”積德行善不一定能讓人大富大貴,但遵紀守法,一定能讓人心安。
(涉及隱私,本案中人名均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絡,僅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不要抄襲搬運和轉載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