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拒絕贍養偏癱在家的父親,遭到弟弟起訴索要50萬后,法院判了

劉女士今年39歲,她自從考上大學后就很少和家人聯系了,這些年里大家雖然每年都會見上幾面,但見面的目的并非是團聚,而是像是來完成任務一般。
她不和家人聯系是有原因的,父母從小就偏袒弟弟不說,還將劉女士送到了遠在老家居住的爺爺奶奶那里住了八年,還在讀初中時,父母就開始要求劉女士輟學打工了。
想到父母曾經這樣對待自己,劉女士有了能力后便不再多和娘家來往,而父母發現從劉女士身上要不到錢以后,也沒有過多打擾劉女士,所以雙方這些年幾乎沒有任何糾紛與矛盾。

可是沒想到隨著劉女士的父親中風偏癱后,她和娘家人也開始陷入了糾紛。2019年父親中風偏癱后就一直由弟弟照料,弟弟和弟媳照料了父親半年以后就要求劉女士每月支付1000元當作父親的贍養費。
劉女士聽到弟弟的這個要求后,直接刪除了娘家人的聯系方式,并拒絕接聽來自老家的電話,她認為娘家的一切事物都與自己無關!
弟弟見到姐姐的做法后感到了非常生氣和憤怒,他幾次想要找到姐姐協商解決這件事,但就是聯系不上姐姐。
就這樣弟弟和弟媳照料了父親三年,都沒能和劉女士在贍養父親的問題上達成一致,隨即弟弟也將劉女士告上了法庭,她要求在上海有房有車的姐姐,一次性支付50萬元當作贍養父親的費用!

為何劉女士一分錢也不愿意出?
父親很早的時候就在縣城買房了,但買了房子以后父親卻把年幼的劉女士送到了老家的爺爺奶奶家居住,只留下了小劉女士三歲的弟弟。
或許是因為父母不支付自己的生活費,也可能是爺爺奶奶偏袒孫子,所以他們對劉女士抱有一種莫名的反感,這導致劉女士在爺爺奶奶家生活的哪幾年過得非常不開心。
當時和劉女士一起住在爺爺奶奶家的還有大伯家的兩個堂哥,他們經常在爺爺奶奶家受到優待,比如吃飯能夠隨意夾菜,還可以去爺爺奶奶的房間拿零食。

起初劉女士一直在堅守父母對她的承諾,她相信父母很快就會把自己接走,可是隨著時間慢慢流逝她還是明白了父母把她送回老家居住的原因,父母不喜歡而她而已。
劉女士記得自己念小學三年級時,父母帶著弟弟回家探親,劉女士看到父母回來后便想跟著他們一起去探親,沒想到卻遭到了父母的斥責。
你跟過來做什么?
聽到了這句話劉女士感到了非常傷心,她不明白父母為何對她這么冷漠,她不理解縣城的房子明明有三個房子,父母卻把她送回來老家居住。
每天早上五點多起來割魚草,再牽著牛去固定的地方吃草,然后才可以去上學,劉女士就這樣子在爺爺奶奶家過了八年這樣子的生活。

因為爺爺奶奶要跟著大伯搬到縣城居住,所以正在念初二的劉女士便被父母接回了家中居住,對于為何這么多年才把自己接回來的這件事,劉女士和父母一直沒有提過這件事。
相比于父母這里的生活,劉女士反倒懷念起了在爺爺奶奶家吃醬油泡飯的生活,兩個堂哥調皮不懂事但至少會讓著她。
由于常年在老家居住,劉女士和弟弟幾乎沒有任何感情基礎,她平時和弟弟幾乎沒有任何溝通,兩人在街上碰面也不會打招呼。在日常生活中兩人發生一些糾紛,父母往往都會站在弟弟這邊說話,無論劉女士做得對不對!

對于這件事劉女士時隔多年之后依舊記憶猶新,每次想起時,她都會看向自己左手彎曲的小拇指。那次劉女士正在家中寫作業,期間弟弟一直故意跑到她旁邊大聲說話,或者拉扯她的課外輔導書。實在難以忍受弟弟的行為后,劉女士便把一本書丟向弟弟身旁以示警告。
弟弟看見劉女士把書丟過來以后立刻扭頭就走,就這樣這本書巧合地砸到了弟弟的頭上。隨著弟弟的聲音響徹這個家,聞訊趕來的父親知道是劉女士丟的以后就踢了她一下。因為用左手擋了一下,劉女士左手的小拇指便彎曲了。
其實當時立刻送到醫院進行治療的話,劉女士的小拇指還是可以恢復原先的外觀,可是由于劉女士擔心遭受父母的斥責,就沒有說出這件事,父母才沒有在日常生活中發現這件事情。

剛搬到縣城居住,父母便開始在劉女士面前念叨輟學打工的事情了,為此他們還專門找了好幾個案例,比如老家某個女孩年紀輕輕的就給家里賺了多少錢!
劉女士沒有聽從父母的意見,她堅持要去念高中,為了讓她輟學打工,父母當時還準備中斷她的學費。讓我拿到了高中畢業證再去打工,行不行?隨著劉女士做出了妥協,父母也同意了她這個要求。
劉女士高考結束發現了自己考上大學的事實后,她立刻悄悄向兩個堂哥以及自己的朋友借了一些錢,然后就這樣子踏上了大學的校園。她離開后很少再聯系父母,也很少回家看望他們,大家幾乎沒有了任何往來。哪怕劉女士出嫁,她也僅僅帶著丈夫回來看了父母一眼。

對于父母當時提出的彩禮金額,劉女士并沒有拒絕,她支付10萬元彩禮以后,父母才同意前往外地參加了婚禮。
劉女士遭到弟弟起訴后,她是否需要承擔贍養父親的責任?
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劉女士和娘家人幾乎沒有任何往來,平時不打電話,最多在逢年過節的時候見上一面。

知道父親中風偏癱后,劉女士并沒有返回家中看望父親,而是當作什么事情都沒發生一般,這讓傳遞消息的弟弟感到了非常焦急,畢竟父親中風后費用一直是他家在承擔。
看到姐姐沒有任何回應,弟弟便把這件事情說明了,她希望姐姐劉女士能夠出點錢幫他分攤一下壓力。
父親從小就把我送到外面居住,所以我不會出一分錢的!隨著劉女士說完了這番話,她也對自己正式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雖然有親戚說她不顧及親情,但劉女士依舊沒有回來探望過父親。

為了不讓弟弟隔三岔五打電話麻煩自己,劉女士刪除了娘家人的聯系方式,并不再接聽來自老家的電話。她的這種行為讓弟弟感到了非常憤怒,隨后雙方就這樣子鬧了整整三年。這三年時間里劉女士沒有給過父親一分錢,也沒有同意弟弟提出的眾多方案。
并非劉女士沒錢贍養父親,只是她不愿意出錢而已,她和丈夫不但在上海買了房子,兩人還各買了一輛寶馬汽車。

發現協商解決不了問題以后,弟弟便將劉女士告上了法庭,他要求姐姐一次性向他支付50萬元當作贍養父親的費用。2022年6月9日劉女士和弟弟走進了法院對這起糾紛進行解決。
兒女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是不可推卸的,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在經濟上供養,生活中進行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義務。完整的贍養義務包含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中照料,精神慰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生活不便或者缺乏勞動能力的父母可以要求兒女支付贍養費。雙方協商一致的話,一次性支付贍養費也是可以的。

本文中劉女士雖然從小沒有跟著父母居住,但父母卻有撫養他長大的事實,所以她對父母是有著不可逃避的贍養責任。父親中風偏癱后失去生活來源,劉女士是應該要支付贍養費用的。
經過工作人員的調解,這起糾紛隨后也得到了解決,弟弟索要五十萬的訴求并沒有得到支持,但姐姐劉女士卻同意每月向弟弟支付1000元當作照顧父親的費用,另外再承擔父親額外開銷的百分之五十費用。
姐弟二人化解了這起糾紛后,也沒有在現場多做停留,他們離開現場時并沒有進行任何溝通交流就這樣直接離開了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