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男子將女網友騙到賓館侵犯,女子:我懷孕了,求求你放過我

俗話說:“懷胎七月在娘身,娘懷嬌兒苦受盡”,懷孕是一個非常特殊的階段,這個階段的女性特別敏感也特別脆弱。稍有不慎,就會造成一尸兩命。可即便如此,依舊有非法分子選擇對孕婦下手。

2013年,湖南衡陽就有一名男子,將懷孕的女網友騙到賓館實施侵犯。女子面對男網友的惡意,慌忙求饒:我懷孕了,求求你放過我。可男子眼中只有欲望,沒有絲毫憐憫,即使明知女網友已經懷孕,卻依舊不留情面地實施了侵犯。
這起案件,還要從2013年初開始說起。家住湖南衡陽的陸女士是一名31歲的孕婦,2013年初因為與丈夫感情不和,陸女士選擇了離婚。可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后,陸女士才發現自己已經懷孕。
如此尷尬的境地,讓陸女士非常困擾,為了不讓孩子一出生就沒有父親,陸女士決定在網上征婚,竟可能在兒子出生前結婚。雖然陸女士已經31歲,還結婚“帶個孩子”,可她因為保養得當,本身也長得漂亮,所以并不缺少結婚對象。
通過網絡征婚平臺,陸女士認識了49歲的男網友祁某,祁某是火車站職工,曾經也離過婚。為了將來晚年生活不孤獨一人,祁某寄希望于網絡,夢想能夠找到一個年輕漂亮的妻子。陸女士剛好滿足了祁某對另一半的所有要求,相比祁某而言,陸女士年輕了十多歲,長得也很漂亮。

雖然陸女士肚子里還有一個孩子,可祁某并不介意,只要陸女士愿意和他結婚,他甘心幫別人養大這個孩子。正所謂“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祁某雖然對陸女士非常滿意,可陸女士卻看不上他。
在了解了祁某的年紀和經濟狀況后,兩人只見了一面陸女士就對祁某徹底死心。可祁某一廂情愿多次聯系陸女士,還時不時給陸女士發曖昧挑逗的信息。陸女士對此不厭其煩,干脆直接將祁某的微信拉黑。
將祁某拉黑后不久,陸女士就找到了一個年紀相仿,長相帥氣的男朋友。男友也愿意接受陸女士的孩子,在見過雙方家長后,兩人確定了結婚的時間。可就在結婚前不久,意外卻突然發生。
2013年5月7日,不死心的祁某給陸女士打電話,這一次他沒有說什么曖昧的話語,反而祝愿陸女士找到真愛,還說自己抓了幾只野鴿子準備送給陸女士,也算是作為朋友的一番心意。

陸女士得知祁某終于放棄了自己,內心高興不已,當即同意和對方見面。可陸女士萬萬沒想到的是,祁某約定見面的地方竟然是一家賓館。來到賓館后,陸女士感覺不對勁,可她來不及離開就被祁某掐住脖子。
祁某將陸女士拉到床上,要求陸女士脫掉鞋子,陸女士不愿意。喪失理智的祁某便直接脫掉了陸女士的衣服褲子,準備實施侵犯。陸女士見狀害怕不已,她連忙求饒,聲稱自己已經懷孕了,希望祁某能夠看在肚子里孩子的份上,繞過自己。
可此時的祁某早就被內心的欲望所控制,根本聽不進陸女士的話,他不顧陸女士的求饒,強行與其發生了關系。事后陸女士聲稱自己要洗澡,帶著一條浴巾走進了浴室。當陸女士來到房間門口時,趁祁某不注意,裹上浴巾就逃離了房間。
回過神來的祁某在后面緊追不舍,好在陸女士已經跑到賓館一樓,并向服務員求助。但讓人沒想到的是,祁某竟然不顧及周圍路人,直接對懷有身孕的陸女士實施暴力,抓著陸女士的頭發往樓上拖拽。

萬幸在服務員的幫助下陸女士被成功解救,她穿好衣服后立刻逃離現場并去派出所報案。民警接到報案立即前往賓館將祁某抓獲,據祁某的同事反映,他在單位就經常打架斗毆,脾氣暴躁且待人態度極差。
民警對陸女士的身體進行了檢查,從其體內提取出了祁某的體液。隨后又調取了賓館的監控,看到了祁某對陸女士實施暴力的一幕。至此警方可以確認,祁某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犯罪,并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QJ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違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從而構成的犯罪。
祁某的行為已然構成QJ罪,一般情況下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侵犯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在公共場所當眾侵犯婦女;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在這起案例中,祁某侵犯了懷孕了陸女士,并當眾對其實施暴力,有卡脖、扯頭發等殘酷的暴力手段,可以被定為情節惡劣。因此筆者認為,等待祁某的很可能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雙方經過經濟補償達成和解,也能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菜根譚》上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樁悲劇的方式,固然是祁某的全責,但陸女士也應該反省自己。作為一個孕婦,如此輕易地去賓館見網友,這難道不是將自己和孩子的生命安全視作兒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