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杭州一失足女與陌生男子交易,過程中因一句話引發血案

2001年6月19日凌晨,杭州拱墅分局接到一名男子報案,他稱自己的女友被人殺害在出租房內,死相凄慘,他不敢進去查看具體情況,請求警方立即趕往現場。
接到報警之后,警方即刻出動,到了男子所說的八丈井出租屋之后,果然發現一名年輕女子赤身死在床上。17年之后,這樁案件終于落下帷幕,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一失足女與陌生男子交易之后,過程中因一句話引發血案。

警方第一時間對死者的男友進行調查,確認他確實沒有作案時間,從他的口中,警方找到了案件的一些線索。
死者名為小麗(化名),老家在湖北,出生在一個貧苦家庭,上初中的時候就輟學在家,后來跟隨老鄉進城打工,幾年之后,因為種種原因成為了一名失足女,在八丈井租了一個小房間,平時就在這里與客人交易。
報案的男子確實是她的男友,與她就是在一次交易中相識,兩人的相遇場景本就不盡如人意,做的事情更是違背了公序良俗,不符合健康戀愛的設定,所以他們兩人很清楚彼此都是各取所需,從來沒有因為她的工作而吵過架。
當小麗的出租屋有客人的時候,男友一般會主動避讓,只有當小麗說她有空的時候他才會過去,這天晚上小麗說自己接完最后一位客人就可以與他見面,沒想到他在凌晨找她的時候她已經遇害。

綜合小麗男友所說的情況,這“最后一名客人”的嫌疑很大,假如是在刑偵技術發達的現在,警方通過監控的調取就可以基本確定嫌疑人,但是在那個時候,監控的覆蓋率本來就低,小麗租住的更是廉租房,更加不可能有設備,所以警方只能推斷殺害小麗的就是最后一名顧客,顧客是誰,顧客在哪,一無所知。
但是警方對出租屋內的所有線索都進行了收集,不愿意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最后在小麗的桌子上采集到了幾枚指紋,還提取到了一份DNA。在那個時候,想要用這些信息鎖定嫌疑人很困難,但是時代在發展,科技在進步,只要對真相始終有一顆探尋的心,兇手總有落網的一天。
每一年都有很多警員接手這起案件,對這起案件的所有證據和線索進行分析,隨著全國指紋庫和DNA數據庫中的信息越來越多,真相離警方也越來越近。

2018年,警方發現了幾枚指紋與當年案發現場留下的指紋高度相似,經過調查核實,發現這幾枚指紋居然全部來自同一個人。這名男子辦了好幾個假身份證,單憑這一點警方就推斷他一定有鬼,于是深入進行調查。
經查,這名男子真名為趙某,河南新蔡縣人,指紋和DNA都與當年在案發現場提取的一致,尋找了17年,嫌疑人終于被找到,2018男10月11日,警方立馬聯合新蔡縣警方一起展開抓捕行動,最終將其在一個出租屋內抓獲。
面對突然造訪的警察,趙某顯得十分驚慌,他自己也知道警方所謂何事而來,只是沒有想到十七年過去了還是要面對一副冰冷的手銬。
此時的他已經55歲,早就已經成家,兩個兒子都已經成家立業,身為人父的他再回想起17年前自己犯下的罪,忍不住掩面痛哭。

據他交代,當年他在杭州做水泥工,閑來無事的時候就喜歡去小巷子里面尋找失足女,正好那天看到了面容清秀的小麗,于是上前和她攀談。小麗要價50元,趙某覺得實在是太貴了,與她進行了好一番討價還價,最后還是以50元成交。
跟隨她到了出租房之后,小麗如約提供了服務,但是陳某這時候卻囊中羞澀,稱自己拿不出50元,希望可以下次再給一點,此舉惹惱了小麗,直接對他破口大罵,后來說:“看你這個窮酸樣還敢出來找女人!”
這句話精準踩中了趙某的自尊心,他認為小麗不過是一個失足女,居然敢對他如此羞辱,十分惱怒,一時火上心頭狠狠掐住了她的脖子。小麗這時候還在奮力掙扎,趙某又隨手將身邊一把刀插進了她的脖子,鮮血瞬間染紅了整個床鋪。

等到他恢復理智的時候,小麗已經躺在血泊中失去了呼吸,趙某十分害怕,悻悻而逃。由于害怕被人發現,他辦了好幾張假身份證,在多個省市之間逃竄,四處打零工。
他當年從一開始就在進行違法活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MY、PC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P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當時他就應當接受法律的懲罰,后來因為50元沒有談好,他又從違法變成了犯罪,將小麗殺害之后,他便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根據法律規定,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趙某與小麗兩人不是因為情感糾紛、鄰里矛盾等原因發生爭執,僅僅是因為50元錢和一句話引發的血案,趙某的主觀惡意大,作案之后不僅不主動投案,還四處逃竄,躲避警方的追蹤,應當接受嚴懲。
趙某作案之后回歸了正常人的生活,有了家庭之后他也為自己當年的行為后悔,但是罪惡一旦產生就沒有后悔的余地,接受法律的制裁才是他應有的歸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