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女子與網友裸聊,本以為你情我愿,不料卻掉入甜蜜陷阱

“洞房花燭夜”被稱為是人生四喜中的一種,可見夫妻在一起共同生活并擁有夫妻生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是并非所有的夫妻都可以時時刻刻在一起,為了生活,為了孩子的學費,農村中常見的情況就是丈夫在外打工,妻子在家帶小孩。
這種分居兩地的生活非常艱難,不只是心理上會讓雙方都感覺煎熬,在生理上也會容易導致夫妻雙方都做出出格的事情。

福建南安的阿琳已經35歲,正是需要丈夫關懷的時候,但是她始終一個人帶著女兒在家。她的家庭情況并不差,在附近一代來說還算比較好的,她的丈夫在外地并不是務工,而是做生意,所以她在經濟方面并不用發愁。
丈夫每個月都會打一筆錢回家,她和女兒兩個人用這筆錢完全足夠,最初的時候女兒需要自己每天陪著,隨著她慢慢長大,阿琳自己可支配的時間多了起來,時間越多就越感覺自己孤單,于是阿琳慢慢通過網絡來轉移自己的注意力。
2009年9月份,阿琳在網上通過條件搜索加到了一位男性網友,那時候的QQ與現在不一樣,使用QQ的人也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阿琳在通過“條件搜索”的時候,特意選擇的與自己同一個地區的人,所以她加的這名網友住得離自己并不遠。
男網友叫鄭善,30歲,2009年從漳州到南安打工,老家還有一個兩歲的孩子,不過盡管他已經是一位父親了,但是在法律上來說他還是未婚狀態,因為女友那時候還沒有滿20歲,所以兩人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孩子已經2歲,鄭善與孩子在一起的時間并不多。
他與阿琳兩個人都是身邊缺少伴侶的人,都是渴望有人陪伴卻又難尋知音的人,阿琳的紫色動漫頭像給鄭善帶來了巨大的歡喜,鄭善的男生動漫頭像也給了阿琳很大的期待,每一次當手機屏幕中間有個頭像在跳動的時候,他們都覺得自己的心也跟著一起在“砰砰”跳動。
他們倆無所不談,小小的手機承載了兩人太多的感情和寂寞,晚上聊一兩個小時是常有的事情,說抱著手機睡覺也不為過。兩人畢竟都是成年人,聊的話題也越來越敏感刺激,“成人味”越來越足,感情已經發生了變化,他們倆都很明白。

聊了兩個多月之后,他們倆開始視頻聊天,鄭善提出了一個大膽的建議:兩個人都不穿衣服,坦誠相見。這一個建議得到了阿琳的贊同,于是兩人就這樣開始了第一次“坦誠相見”,此后更是經常這樣。
鄭善每次都會截幾張圖片,還會把這些圖片發給阿琳看,她并沒有反對,只是強調一定不能泄露出去,結果最后還是泄露了。
僅僅只是在網上“坦誠相見”并不能滿足他們倆對情感的需求,所以后來慢慢發展到了線下相見。本來相安無事,結果鄭善還跟自己的岳母說阿琳與自己關系不一般,岳母勃然大怒,立馬叫女兒不要繼續跟著他了,反正也沒有領結婚證,所以鄭善就此又回到了單身狀態。

本來是鄭善自己鬼迷心竅,結果他又覺得自己會有這種結局都是被阿琳害的,所以對阿琳的情感從曖昧變成了痛恨,他覺得阿琳必須要為自己的家庭破碎負責,將自己之前截的圖全部當做籌碼發給阿琳,向她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還將銀行卡賬號發了過去。
阿琳只覺得莫名其妙,但是這件事情畢竟不光彩,所以她也不敢告訴別人,更不敢讓自己的丈夫知道,鄭善要是只要幾千塊錢她還能破財消災,10萬元她確實沒有,所以一直都很苦惱。
結果鄭善越鬧越來勁,不斷發短信騷擾阿琳,還說他有一百張她的不雅照,要是不給錢的話就把這些錢全部貼出去,后來他甚至將這些照片全部打印出來貼在阿琳的家門口,盡管附近沒有多少居民,但是總歸還是被人看到了,阿琳不堪其擾,最終還是選擇了報警。

警方在一家網吧里面將鄭善抓獲,他看到警方時非常害怕,也表現出了后悔,但是他還是需要為自己不成熟的行為負責。
根據我國刑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鄭善利用阿琳害怕照片被泄露的心理對其進行10萬元錢的索取,已經構成敲詐。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具體到涉案金額,價值三萬元到十萬元為數額巨大,二十萬元以上就是特別巨大,鄭善索要10萬元,已經達到數額巨大的標準。不過由于阿琳及時報警,所以他并未到手一分錢,屬于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后他還是需要受到法律的懲罰,所以他自己也是聲淚俱下地稱“自己那時候確實太幼稚了。”有這種悔過的意識是好的,至少可以引以為戒下次不再犯至于阿琳,她的行為已經被丈夫知道,盡管沒有離婚,但是感情不可能沒有受到影響,因此在婚姻中出軌是萬萬不可的。
(人物均為化名,圖片均來源于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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