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東北一學生上山撿柴時發現古怪樹葉,鑒定后成鎮館之寶

中華文化源遠流長,隨著國家的日益強盛,民族自信也逐漸深入年輕人的心理,弘揚民族文化的節目如雨后春筍般,遍布各大衛視。
其中央視推出的紀錄片《如果國寶會說話》,更是風靡一時,紀錄片沒有渲染獵奇和神秘的曲折表述,文物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與觀眾平等對話,“訴說”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傳奇,讓觀眾跨越千年,見證文明的輝煌。而文物的珍貴,既是因為物質上的時間久遠,更是由于負載的文化之延續和保存。
而今天的這個案例就是圍繞黑龍江博物館的鎮館之寶“桂葉形石矛”展開的。此件文物通長25厘米、寬5.8厘米,其形制如一片兩頭尖的桂葉,故名桂葉形石器。該石器是當時這一地區新石器時代首領人物墓葬中的隨葬品,是6000年前的作品。

制作這種石片在高科技時代是十分簡單的事,甚至將年代往后推一兩千年,制作這種石片也不難,但在6000多年前,能做成如此精密的石器,過程之艱辛,可想而知。
而這個石片也反映了當時勞動人民的智慧,同時也展示出勤勞的古代先民創造力獨特的漁獵文明,對研究黑龍江地區遠古時期的人文禮葬,生活器具等有著不可替代的寶貴作用。
“桂葉形石矛”是目前我國發現最大的壓制石器,該器物制作精美,形制獨特,屬國家一級文物。讓人想不到的是這件文物竟然是一個中學生發現的。
小陳是黑龍江雙鴨山饒河縣的一個中學生,1958年的一天,他和往常一樣到山上撿柴,小孩子玩心重,一邊撿,一邊在山上蹦跶,在這個過程中,他無意中看到一個形狀奇怪的樹葉,就撿起來把玩了一下。

誰知這樹葉還有點重量,而且邊緣比較鋒利,有點割手,不像是樹葉。他仔細打量了一陣,發現是一塊石片,造型如此獨特的石片他也是第一次見,就準備拿回家向小伙伴炫耀一番,但小伙伴們對此不感興趣,小陳倒是覺得頗有意思,把它當作玩具,時常把玩。
此時這個文物還不叫“桂葉形石矛”,在人們眼里只是塊別致點的石頭,直到7年后,當地文物局組織開展了下鄉走訪活動,當文物專家來到小陳家時,看到那片“葉子”驚呆了,直覺它來歷不凡,經過交談之后,向小陳借了這片“樹葉”回去研究。
經過碳十四檢測發現,這片“樹葉”具有6000多年的歷史,且制作精良,堪稱無價之寶。文物研究單位人員再次來到小陳家,告訴他這個消息,小陳也詫異不已,沒想到自己隨手一撿,撿了個寶藏。
除了告訴小陳這個消息以外,他們也向小陳家普及了文物法的相關規定。《文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在進行建設工程或者在農業生產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文物,應當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當地文物行政部門。

文物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如無特殊情況,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趕赴現場,并在七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文物行政部門可以報請當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機關協助保護現場。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對在地上、內水、領海及其他場所中發現文物隱匿不報,不上交國家和故意污損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損毀公共場所雕塑,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屬于妨害社會秩序,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小陳雖然撿到文物這么多年,但之前他們也不知道這是文物,沒有上交,不算違法。但直到是文物以后,依舊私自占有或買賣,就涉嫌違法犯罪了。在文物專家們苦口婆心的思想工作下,小陳決定將文物上交給國家,為文物研究作出貢獻。
根據《文物保護法》規定,我國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于國家所有。同時規定,發現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護的,由國家給予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
最后工作人員為了嘉獎小陳的奉獻精神,獎勵了小陳家10元錢。10元錢在現在看來可能不值一提,但在那個年代這既是榮譽,也是一筆大錢,畢竟那時候的錢是以“分厘”來計數的。

而在小陳的指引下,“小南山遺址”也重現世間,為文史研究提供了養分。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文物局和考古專家,對小陳發現樹葉的地方進行深入挖掘,出土不少的陶器和石器,對研究新石器時代的文明具有重大意義。
九十年代,考古專家又在山巔發現了雙人合葬墓,出土玉器、石器和骨器等,其中玉器最多,有珠、環、玦、璧、簪、斧、匕等,年代距今約5000年。而圍繞小南山遺址的研究一直沒有停止過。
到了21世紀,考古學家在遺址內發現了距今9000多年的玉器制品,刷新中國最早的出土玉器紀錄。考古學家林沄教授對小南山遺址的評價是:這里閃耀出“中華玉文化燦爛之光”。三年前,小南山遺址被列入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誰也想不到當初一個學生的無意之舉,會掀起歷史文化的波濤,我們要致敬那些滿腔熱忱,奉獻在文物研究和考古一線的專家學者們,他們的敬業和努力,讓我們的民族文化得以廣博。同時也要致敬那些“拾金不昧”,將文物無私上交給國家的平凡英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