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發布交易信息,同三名閨蜜提供服務,落網時存款160萬

自古以來禮、義、廉、恥就是懸在人們頭頂的四把戒尺,無時無刻不在警醒著人們注意自己的言行。做人要求無愧于心,而無愧于心就要講究廉恥,這是一種良性循環。
然而在社會的變革中,有些人的思想觀念受到了沖擊,他們不再崇尚禮義,不再講究廉恥,為了一個“利”字,將自身的尊嚴放在腳下也不足為惜。青青就是這樣一位年輕的女性。

為了獲利,她在網上發布招P交易信息,事后同3名閨蜜一同進行服務,被捕之后,警方從她的銀行卡里面查出了160萬存款。
青青出生在一個貧苦家庭,在他們村子里面,讀完初中就進入社會打拼的人不在少數,并不是因為家里交不起學費,而是人們對教育并不重視,只有少數一些有遠見的家長會逼著孩子多讀書,從那時候開始,大家的人生就已經走上了不同的路。
青青從初中就開始厭倦學習,每天都憧憬著可以領略外面世界的風采,無比好奇城市里的樣子,16歲的時候她初中畢業,自此之后就再也不愿意踏入學校半步。
如愿以償進入城市的她確實看到了小村莊里面沒有的東西,同時也感受到了自身的渺小和卑微。她很羨慕別人每天都可以打扮得精致漂亮, 自己一開始在工廠的流水線里面,兩點一線的生活讓她幾近崩潰。

后來她便跟著幾個老鄉一起去了杭州,在這座城市,她內心的虛榮心愈發被勾起。別人都夸她漂亮身材好,不應當做苦力來換一份工作和微薄的工資,暗示她利用自己的優勢賺錢,年輕的她很快就被這種言語攻陷,踏出了試探性的一步。
所謂一步踏錯步步錯就是如此,通過自己的身體做交換,她賺到的錢比之以前多了很多,生活水平直線提升,在金錢的加持之下,她的形象也愈發動人,漸漸的已經再看不到鄉土的氣息。
奢靡的生活讓她欲罷不能,但是自己一個人每天接客畢竟勞累,而且她也有很多不方便的時候,這時她又將主意打到了身邊的朋友身上。
向來都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青青身邊的朋友大部分也和她一樣,年紀輕輕就進入社會,染著夸張的發色,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圖案,每天都在宣揚著自己的個性,心里其實滿是對金錢的渴望。

她很明白她們也想過上有錢的生活,于是“好心”帶她們一起做“生意”,青青在這一行做了這么久,已經積累了不少資源,所以她承諾只要朋友可以“踏踏實實”做,最后一定會賺到錢。
就這樣,青青帶著3個閨蜜一起“下了水”,閨蜜接的每一單她都要從中抽成,閨蜜賺錢的同時她也在賺錢,她自己還會親自服務,很快她就有了不少積蓄,購買奢侈品的時候根本不介意價格。
到了后期,青青覺得她的業務已經穩定了,于是將更多的時間放在網絡“宣傳”上面,她用好幾部手機同時發布招P信息,一旦有人聯系她就立馬給出回應,隨后便讓自己的閨蜜們進行服務。
她們幾人認為這樣的合作簡直就是無懈可擊,但是由于她們接客的場所就是在一個居民區內,所以后來還是遭到了熱心群眾的舉報。

她們幾個人租住的房間只要到了晚上就會有很多年輕男子陸陸續續進入,走到房間外面還能聽到不雅的聲音傳出來。這種混亂的情況讓很多帶有孩子的家長很難為情,忍無可忍之下,有多人打電話向警方舉報。
MY、PC是被嚴厲打擊的違法活動,警方接到舉報之后立馬前往調查,蹲守之后發現確實如群眾所說,警方隨即破門而入,將青青的幾個閨蜜全部抓獲。通過她們的供述,當時不在現場的青青也沒有逃過警方的抓捕。
MY、PC是一種影響社會風氣的違法行為,很有可能造成X病的傳播,其危害非常大,我國一直明令禁止。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MY、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P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青青的幾名閨蜜都是MY的參與者,并且都不是因為生活所迫或者被他人強迫MY,且都已經是成年人,所以不屬于情節較輕,應受到十日以上的行政拘留并罰款。

而青青一開始也是MY者,后來則已經從違法變成了犯罪,因為她不但自己MY,還招募、勸說其他人一同MY,并發展成了一個組織,所以已經構成組織MY罪。
此罪是指以招募、雇傭、引誘、容留等手段,糾集、控制多人從事MY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組織他人MY,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青青招募3人MY,不過好在不是以強迫的方式組織,她本人也不是酒店、按摩店等店鋪的負責人,整個團伙也沒有發展得很大,所以還沒有達到情節特別嚴重的地步,但是她已經由此存款160萬,可見總獲利絕對不止160萬,收入很多,量刑應在5年以上。
青青為了一時的利益放下了自尊心,沉迷于燈紅酒綠中踐踏自己的尊嚴,最后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接受法律的制裁早就是一開始就注定的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