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一副教授招嫖外國女被抓,被罰后反告公安:一夜情不是嫖娼

“丹可磨而不可奪其色,蘭可燔而不可滅其馨,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金可銷而不可易其剛。”
真正的君子不會因為外在環境的惡劣而改變自己的美好品質,也不會因為外在的誘惑而失去自己內心的堅守,君子在賢在德而不在于才能,所以有些人即便學富五車,才高八斗,仍舊不能擔當起“君子”這一稱呼。
卓某是上世紀80年代的大學生,在那個時候,能夠考上中專已經是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他出眾的學識自然可以傲視群雄。大學畢業之后,他又考上了研究生,在這時候他便進入了一所高校,擔任大學教師。

“大學教師”本身就是一個令人敬佩的職業,卓某也因為這個身份獲得了不少人的尊敬,意氣風發時,他認識了自己的妻子,剛結婚的時候兩人也是情投意合,濃情蜜意,本來就都是高知分子,對自己的人生都有很清晰的規劃,由于各自的事業心都很重,所以這段感情倒是慢慢淡了下來。
轉眼間卓某已經56歲,人生已經走了一半,他也慢慢從一名大學教師變成了一名副教授。不過他自己對此并不滿意,甚至因為這個“副”字常常感覺苦悶,他自問學識不差,但是因為當年的碩士學位沒有拿到,所以在評職稱的時候還是無法成為“教授”。

這對他來說可以說是事業失意,感情上也是與妻子情不投意不合,兩人就像合租的室友一樣,雖然每天都會見面,但是各睡各的房間,相互對彼此都已經沒有愛慕之心,更沒有男女之間的仰慕感。
卓某沒有想過要和妻子好好溝通,只覺得自己的身體無比空虛,因此最后還是做出了有失身份的事情。2008年,卓某感覺自己急需有人來安撫自己的空虛且躁動的靈魂,于是打開手機開始搜尋可以安撫自己的人。
這種搜尋對他來說并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很快他便找到了“中介”彼得。彼得是一個外國名字,卓某也正好是看中了這一點,希望他可以給自己帶來驚喜,彼得沒有讓他失望,告訴卓某自己手里有不少資源,并且都是金發碧眼的“資源”。

卓某非常滿意,不過彼得給出的價格很高,要1600元,卓某舍不得花這么多錢,最后將價格定在了1300元。價格談好之后,卓某將與女郎見面的時間定在了8月7號,這一天正好是農歷的七月初七,是我國的情人節。
房間定在某高級住宅區內的公寓內,2樓,409號房間,卓某推門進去的時候,房間里有兩個外國美女正在說笑,面對這意外之喜,卓某是非常開心。不過他畢竟年紀大了,英語不好,與那兩名女子的交流有點困難。
好在那名叫艾瑞莎的法國女郎會說普通話,另一名叫芭芭莎的意大利女郎也會說一點中文,他們仨相聚在這個房間本來也不是為了交流文化,所以只要勉強可以溝通就行。

一番云雨之后,卓某感覺自己又重回壯年時,他對艾瑞莎十分滿意,所以最后還加了200元給她,一共給了1500元,芭芭莎并沒有與卓某親熱,所以她與卓某還沒有金錢上的來往。
正在酣暢淋漓之際,兩名警察奪門而入,將在場的三個人都嚇得不輕。艾瑞莎一看就是有經驗的人,直接將手伸進手銬并交代了自己的行為,這一出把卓某整得不知道如何接話,索性他也承認了。
在警方的詢問下卓某才得知,艾瑞莎根本就不是法國的,而是俄羅斯的,芭芭拉其實是烏茲別克斯坦的,不過她們倆確實已經在中國很多年,艾瑞莎曾經與中國丈夫在一起8年,離婚之后便與彼得“合作”,定價是300元一次。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Y、PC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最后警方給卓某的處罰是行政拘留14天,罰款1500元;艾瑞莎行政拘留15天,罰款1500元;芭芭拉沒有違法行為,不予處罰。
卓某對這個處罰沒有異議,警方便出具了《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告訴他他要接受行政處罰的消息會依法告知他的家人。罰錢沒有關系,拘留也可以接受,但是要告訴家人對卓某來說卻是萬萬不可的。
為了保留自己的臉面,他并不服這個處罰,所以當場拒絕簽署行政處罰書,并提出申訴的請求,他在申訴時認為自己的行為并不是PC,只是一夜Q,而他交給艾瑞莎的1500元只是表達自己對她的愛慕之情。
此外他還表示選在七夕這個節日只是為了表達自己的愛意,而且房間內明明有兩名漂亮女性,他卻只鐘情于艾瑞莎一個人,足以表明他對艾瑞莎是有感情在的。這種解釋顯然就是在狡辯,艾瑞莎早在這之前就已經提供過她與彼得、卓某的談價格以及交易的聊天記錄,PC和賣Y的證據相當充分。

所以2009年3月24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駁回了卓某的起訴,卓某還是不服,又繼續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由于卓某違法證據充分,警方進行處罰的流程正當,無不妥之處,所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仍駁回了卓某的上訴,維持了一審的判決。
盡管三番四次糾纏,卓某的事情最后還是被自己的家人朋友知道了,他作為一名大學副教授的臉面自然已經掛不住了,學校也對他進行了處分。因為自己的不安分,最后讓自己陷于泥沼之地,終究也只是自食其果罷了。
(本文圖片來源于網絡,與本案無關,僅用于配合敘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