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上班只想帶娃,聲稱自己不缺錢,妻子哭訴:他7年沒上班了

“男主外女主內”似乎是約定俗成的事情,男性在外打拼事業,女性在家相夫教子,這其實都是由男女雙方的天然特點決定的。男性體格較強,可以承受的壓力要大一些,而女性本身具有細膩、細致、善于打理等優點,所以通常意義上,丈夫賺錢,妻子持家就是“標配”。
而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變化,女性也不再愿意囿于廚房客廳這三寸地方中,進入職場尋找價值、實現價值的“女強人”不斷涌現。夫妻雙雙在外打拼,家庭的經濟壓力自然會減小,但是孩子的陪伴和教育問題卻又只能丟給父母和學校,因此才會常聽人說:很難在家庭和事業中做到平衡。
不過家住在河南鄭州的曉峰(化名)卻完全沒有這個顧慮,他一點也不擔心自己平衡不了家庭和事業,因為他心里根本就沒有事業。

一個家庭的維持自然需要夫妻雙方的共同努力,如果妻子在事業上面更有天賦,則丈夫在家操持一切也未嘗不可,但是曉峰與小燕兩人的婚姻并不是這樣,雖然是小燕主外,曉峰主內,但實際上小燕也就是在超市里面上班,賺不了多少錢。
即便如此,曉峰還是在家里待了整整7年沒有工作過,小燕不求他頂天立地,但是他一直躲在家里面也不是個辦法,所以她感覺自己一個人支撐著整個家非常疲憊,感覺日子已經過不下去了。
對于她的哭訴,曉峰置若罔聞,據他所說,小燕在外人面前吐的苦水有一大半是假的,她口中所謂的撐起整個家,其實只是將所有心思都撲在超市的工作上面,這份工作本來就不賺錢,整個家庭里里外外怎么可能真的就靠著她的工資養活?

所以小燕勸說曉峰去找份工作時,曉峰的回答很干脆:我不缺錢,沒那個必要!如果不缺錢還要去工作,那不是腦子有問題嗎?
這說法乍一聽其實也有道理,因為世人慌慌張張其實都是為了碎銀幾兩,每一個在高樓大廈或者市井小巷中奮斗的人,都是為了賺錢,有錢了才能有生活,而賺錢的過程是很辛苦的,還會受到很多委屈,所以不缺錢的話,似乎真沒必要去受委屈。
但是正如周潤發在勸解李若彤時說的那句話:“人怎么可以不工作呢?”
人是群居動物,需要交際,需要在有人的環境中進行溝通,曉峰每一天都將自己封閉在房子里,連與妻子的交流都很少,更不用說與別人的交流,久而久之他整個人變得特別憂郁,看上去就很萎靡,這就是不工作的弊端。

而對小燕來說,她認為整個家的里里外外都是她在花錢,自己的公公婆婆卻對丈夫的行為不聞不問,漸漸使得她有了離婚的念頭,對此,曉峰的父母其實也很無奈,他們比小燕更難過。
因為曉峰并不是生來就是現在這副憂郁的模樣,他也從來不是游手好閑之人,相反,他以前讀書做事都很踏實,考上了一所醫科大學,本科畢業之后可以直接工作,父母就直接給他安排到了一家醫院實習。結果從那時候開始他就離家出走了7年。
再回來時,曉峰沉默寡言,娶妻生子之后更是基本不說話,與小燕兩個人在一起也是各看各的手機,這個小家庭一直被沉默籠罩。不過曉峰說的不缺錢倒是真的,因為他們之前拿了一筆拆遷款,這筆錢已經足夠用來維持家庭開支,小燕賺的錢其實頂多補貼一下零用。
而小燕自從在超市上班之后,就以自己上班為由,對家里的事情一概不問,做起了甩手掌柜,家里的家務、飯都是曉峰一個人在做,兩個孩子的教育也一直是曉峰在操心,所以他的父母盡管希望兒子出去工作,但是看他在家怡然自得的樣子,也不敢再逼他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所以曉峰和小燕兩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是相等的,兩個人都可以參加工作,也可以兩個人都不參加工作,這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而小燕在婚后賺的錢也確實應當用來支持夫妻的共同生活開支,因為她的收入已經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原《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一個人賺錢兩個人花,小燕心里倒也不是因為這個不平衡,而是看不慣丈夫一個大男人整天待在家里而已。但是他們倆之間最大的問題其實也不是錢,而是溝通太少了。

他們兩人結婚這么多年,小燕從來不知道曉峰內心到底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為什么一直不愿意與自己交流,更不知道他為什么這么抵觸工作,直到有調解人員的幫助,曉峰才終于展示出了他這些年在家的“創作”。
當初學醫是家人強迫的,他其實一直都對互聯網和英語比較感興趣,所以在家的時候他會自學相關的東西,自己也研發了一些芯片,他希望有機會的話可以從事相關行業,目的也不是錢,也不是為了取悅妻子,而是為了自己的興趣愛好。
更加了解彼此之后,他們兩人的感情也比以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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