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男子醉倒路邊,被流浪漢撿尸帶去賓館,醒來后崩潰報警

“女孩子一個人出門要注意安全”已經成為了一種全民意識,“女孩子一個人在外不要飲酒”也是所有女性在成年之前就聽過無數遍的叮囑和勸告。在人們的潛意識里面,女性就是一個弱勢群體,需要時時刻刻注意自己的安全。
而男性往往被認為很有安全性,就算喝酒也不會出什么大問題,然而現實狠狠地將人們這種想法擊碎了,就在2021年,深圳羅湖發生了一起典型的案例。

安仁(化名)在深圳羅湖一家私企里面上班,平時的應酬比較多,喝酒也是常有的事情,在他的生活中,哪里喝醉了就在哪里坐下甚至是躺下是很常見的事情,高鐵站、公交站以及公園的長椅他都躺過,除了被人嫌棄地喊醒之外,他還沒有碰到過什么意外。
2021年3月1號,安仁又喝酒到深夜,不過這一次他是和朋友在酒吧玩樂,喝得也就更加肆意,在酒吧里面他們還在談論著女性喝酒的風險,聊到很多女孩子如果喝得太醉很容易被人“撿尸”,結果一處酒吧的門,安仁自己就成了被危險瞄準的人物。
當時已經是凌晨,街道上面已經少有行人路過,和朋友們在門口分散之后他就獨自走上了回家的路,如果他是個女孩,那時候最少也會有個人護送,可是已經大大咧咧習慣了的他揮揮手便轉身離去,走了不遠便坐在了路邊。

吐了幾次之后,他又繼續走,走到了黃貝嶺一帶的時候酒勁直沖腦門,想著再坐一下休息一下,結果這一坐下去他就完全沒有了意識,瞬間癱倒在地。
等到安仁再次醒來時,身邊的樹已經變成了窗簾,梆硬的馬路也已經變成了梆硬的床鋪,他所在的地方并不是他的家,而是一家小賓館。還沒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的安仁被接下來看到的一幕嚇得立馬彈起,飛速站起來以戰斗姿態對準了面前的人。
當他抬頭往床尾方向看去時,發現有一名油頭垢面的男子正趴在自己腿上,他全身上下的每個動作都讓安仁感覺頭皮發麻,這時候安仁才意識到,他自己這是被人給“撿尸”了!而且撿走他的人還是一名流浪漢!

一想到流浪漢對自己進行的行為安仁就覺得心里直發顫,他在憤怒之間想要將這個流浪漢打一頓,但是他又害怕這個喪心病狂的人會做出更加可怕的事情,好漢不吃眼前虧,安仁趕緊提著褲子跑到了賓館前臺。
工作人員幫他報了警,警方很快趕往現場進行調查,流浪漢此時還在房間里面,看到警方之后,恐懼已然寫在眼里。
經調查,這名流浪漢姓王,原生家庭并沒有人們想得那么差,他只是因為一直好吃懶做,所以后來真的慢慢喪失了勞動的能力,整天渾渾噩噩,慢慢將大馬路和橋洞這些地方當成了自己的家,靠乞討實在過不了日子的時候,他會去一些地方找點事情做做,身上零零散散還有些錢。

王某本身是一名同性戀,正因為這一點,哪怕只是乞討,其他流浪漢也會離他遠遠的,生怕他哪天看向自己的眼神突然曖昧起來。3月1號這天凌晨他剛好路過安仁所在的路段,在確認了他已經沒有意識之后,王某十分興奮地將他扶起來往賓館走。
200塊錢的開房費是王某近幾年最大的一筆開銷,賓館的工作人員當時并不能明確他們倆的關系,因此只是覺得好奇,并未進行過多詢問。王某后來在警察局接受審訊時,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承認自己確實對安仁進行了WX。
他這種行為已經構成強制WX、侮辱罪,此罪的前身是WX罪,經《刑法修正案(九)》變更為強制WX|侮辱,以前此罪的犯罪對象為婦女,經過修正之后,更多人的權益受到了保護。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WX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WX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王某趁安仁醉酒的時候將其帶到賓館,在房間內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欲以及變態需求,對安仁進行了WX,最讓安仁害怕的一點是他還帶有嚴重的X病,因此他的行為性質惡劣。
安仁在得知王某有性病之后,多次前往醫院進行檢查,前后一共花費三千多元,王某表示愿意對這筆錢進行補償,并向安仁表示自己的歉意。
檢察官在審查之后認為王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強制WX、侮辱罪追究刑事責任,法院經審理之后判處他有期徒刑兩年,向安仁賠償醫療費用3370元,王某對此判決并無異議。

王某進了監獄,安仁也得到了賠償,但是這件事情已經在安仁的心里留下了很深的陰影,有網友笑稱這恐怕是迄今為止最有效的戒酒方法,而這種笑話在安仁看來都是傷痕。
適當飲酒確實助興,痛苦時酒精也的確可以用來澆愁,但是飲酒過量引發的后果是嚴重的,被“撿尸”只是眾多危險中的一種,所以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一定要在絕對安全的環境下才能飲酒,正所謂“君子不立危墻之下”,萬事一定要以安全為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