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母親身患絕癥,5個子女無人愿養:她只顧改嫁,從不管我們!

64歲的梁桂英患宮頸癌晚期,住院20多天,5個子女卻沒有一人探望,大女兒甚至放出話:“我寧愿自己撞死,也不贍養她!”
梁桂英一生有4段婚姻,先后生下5個兒女,大女兒袁冬梅是她和第一任丈夫所生。
袁冬梅說,她對母親恨之入骨,因為在她4歲時,母親就拋下她和2歲的弟弟,改嫁他人。

而她和弟弟是在父親的毆打下長大的,父親時常一言不合,就拿腳狠狠踹他們姐弟。
每次挨打,她和弟弟都盼望母親能帶他們脫離苦海,可直到長大,母親都沒有出現。
大女兒袁冬梅認為,因為自私的母親只顧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管她和弟弟的死活,才導致她和弟弟的童年活在陰霾中。
說起梁桂英老人,她的一生也算坎坷。
1歲喪母,從小在哥嫂的打罵下長大;18歲時,父親直接把她嫁給第一任丈夫,生下袁冬梅姐弟。
婚后生活并不幸福,丈夫時常毆打她,有一次她被打得受不了,躲回娘家。
父親并不理解,反而強行把她送回去,沒想到見面后,女婿不由分說,把老丈人也打了一頓。
父親一氣之下,讓她和第一任丈夫離了婚,丟下4歲女兒和2歲兒子。
離婚后的梁桂英在娘家成了哥嫂的眼中刺,他們急忙張羅相親,倉促之下把她嫁給第二任丈夫歐陽。
梁桂英和歐陽結婚后,經營一家服裝店,不久生下兒子歐陽月。
孩子出生后,丈夫就以在外做生意為由,很少回家,梁桂英一個人照顧兒子,打理服裝店,忙得焦頭爛額。
有一次丈夫偶然回家,看到服裝店沒有開門營業,便狠狠將她打了一頓。
這次家暴,讓梁桂英第一次婚姻中的噩夢重現,她無法忍受家暴,便再次拋下年幼的兒子,從歐陽家離開,靠打零工為生。
第3次婚姻,是梁桂英自己選擇的。
第3任丈夫張聲仕,是大學生,有文化又溫文爾雅,這讓梁桂英十分著迷。
張聲仕年輕時家境貧困,一直沒有結婚,在梁桂英的暗示下,兩人組建了家庭,生下兩個兒子。
可是婚后沒多久,兩人的隔閡就出現了。
一個是大學生,彬彬有禮;一個是大字不識,得理不饒人。
婚后的梁桂英時常因為蠅頭小利和人爭執,有一次,鄰居家的地瓜葉長到她家地里,她便和鄰居打了起來。
這一舉動,引起張聲仕的不滿,他狠狠責罵了梁桂英一頓。
梁桂英覺得委屈:我一心為這個家著想,換來的卻是誤解。
她心里明白,有文化的丈夫瞧不起她,于是她又一次拋下兩個年幼的兒子,與丈夫離婚。
后來,梁桂英在50多歲時,認識第4任丈夫。兩個人沒領結婚證,直接生活在一起。
半年前丈夫因病去世,她獨自在外務工,沒想到又確診了宮頸癌晚期。
住院花光她所有的積蓄,走投無路之下,這才想到她的5個兒女,希望兒女們能盡起贍養自己的責任。

大女兒袁冬梅果斷拒絕,調解員又找到梁桂英與第二任丈夫生下的兒子歐陽月。
提起母親,歐陽月已經毫無印象。
在他的記憶里,只有一個毆打虐待他的繼母,小時候變著法地打他,長大后又在精神和經濟上打壓他。
而親生母親梁桂英,從未出現在他的生活中。
盡管如此,得知母親患病后,他還是同意去醫院探望。
分隔30多年,這對親生母子儼然是陌生人,互不認識。梁桂英一把抱住歐陽月,老淚縱橫,親切地叫著兒子。

歐陽月接納了母親,可梁桂英和第3任丈夫張聲仕生的兩個兒子,并不原諒母親,他們甚至一聽到母親名字,就直接掛斷電話。
第三任丈夫張聲仕說,兒子之所以這樣,也是情有可原。
當年他生了一場大病,切除了左腎,高昂的醫療費再加上自己喪失勞動能力,家里的生活一日不如一日。
手術后不到半年,梁桂英就提出離婚。
當時張聲仕說:“如果非要離婚,兩個兒子要留給我撫養。”
他本意是借兩個年幼的兒子,激起梁桂英的母愛,讓她留下來。
沒想到梁桂英二話不說,就答應了他的要求。
母親的這個舉動,深深刺傷了張聲仕和兩個兒子的心。
不過在調解員的耐心勸說下,兩個兒子愿意盡贍養責任。
最后經過協商,歐陽月和張聲仕的兩個兒子,同意每個月支付母親梁桂英500元贍養費。
大女兒袁冬梅去醫院看過一次梁桂英,留下1100元錢,但是她和弟弟依舊不原諒母親,也不愿支付多余費用。
弟弟甚至從來沒有露面,他不愿見這個當年狠心拋棄他,對他來說毫無印象的母親。
梁桂英老人能有今天的下場,全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
原本她也是苦命人,幼時喪母,沒有體會過父母的溫暖,婚后丈夫家暴,也沒機會感受小家的溫暖。
可她錯就錯在,只顧自己,絲毫不考慮兒女。
就像女兒說的:她是個只顧追求自己幸福的母親,卻不管兒女死活。
在孩子幼小時沒盡到做母親的責任,年老后又怎能奢求兒女們笑臉相迎,承擔贍養責任呢?
梁桂英的幸運是3個兒子愿意出錢養她,而她最大的不幸,是這輩子也得不到兒女真心的愛。
大家覺得,袁冬梅姐弟應該贍養母親梁桂英嗎?歡迎評論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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