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深圳一起美女空姐被風流上司潛規則釀成的倫理悲劇

原標題:2010年深圳一起美女空姐被風流上司潛規則釀成的倫理悲劇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2010年3月8日下午,深圳機場對面的某連鎖酒店內,服務員走進某房間剛準備打掃衛生。可沒一會兒,她就尖叫著沖出房門:“死人了!”原來在這一個房間的浴室,竟有一個年輕女子使用布簾上吊,發現時身體都已經涼透了。根據公安部門法醫給出的鑒定結論,女子死亡時間在3月7日下午3時至6時,死亡原因為機械性窒息身亡。
警方對現場進行了仔細排查,未發現第二人痕跡,她是自殺。后根據死者身上攜帶的隨身物品確定了身份,她便是22歲的于某菲,某航空公司的空姐。導致于某菲自殺的原因令人唏噓,都是因為一段不該有的戀愛,一段被潛規則引起的悲劇。于某菲是遼寧沈陽人,從小就出落得格外漂亮,格外喜歡唱歌、跳舞一類文藝活動。

本來她考上了沈陽音樂學院,因為一些事沒去,2007年考入中國民航大學。一畢業就順利被深圳的某航空公司錄取,2010年春節前正式開始登機上崗,成為空姐不過一個多月便自殺身亡。導致她自殺的那段畸戀,便發生在被航空公司錄取之后,按照規定上崗前得先去酒店進行培訓。于某菲在培訓期間表現十分優異,人又開朗單純,主要是長相出眾。
很快引起了該酒店高管、實習階段主要負責人陳某濤的注意,自熟悉后,陳某濤開始有意無意對于某菲示好。一開始,于某菲并沒有在意,畢竟兩個人之間的條件怎么看都不可能。首先陳某濤比她大十幾歲,其次兩個人都有著戀人,于某菲有一個青梅竹馬的男友張某明。雖然張某明是在讀大學生,兩人異地戀,不過從小一起長大的感情還是很好。

至于陳某濤,已婚已育,妻子和孩子都在深圳。然而陳某濤窮追不舍,他又很擅長花言巧語,應付于某菲這樣涉世不深的小姑娘綽綽有余。很快,于某菲就動心了,打電話跟男友張某明提分手。于某菲說陳某濤答應跟老婆離婚,跟她結婚,兩人之間也發生了關系。為此,于母、張某明以及陳妻,都曾勸過她不要把陳某濤的許諾當真。
于母讓女兒不要理會,他是個有家室的男人,不可靠。張某明說如果陳某濤根本不可能成為一輩子的依靠,如果真的愛她,那早就離婚了。而不是游走在兩個女人之間,陳妻說得更為透徹:“他說愛你,但是,同樣的話,他和很多女人都說過,這是男人慣用的伎倆......他也想回家了,有些話他很難對你啟齒。你到此為止吧。”

聽了三人的話,于某菲不免對兩人的“愛情”有所質疑,決定果斷處理掉這份感情。誰知陳某濤不答應,又用甜言蜜語、工作威脅將她想要分手的心澆滅了,但兩人復合不過一個月。陳某濤給于某菲發來這么一條短信:既然你要離開我,就當我這個令你傷心和沒用的人死了吧,我會在我們約定的地方等你,你一定要好好的,幸福快樂的生活下去,我在天國等著你。
看到這條短信,于某菲以為陳某濤還是愛自己的,只是出于某種原因沒法離婚。所以他決心以輕生的方式給一個交代,急忙趕去所謂約定的地點——某連鎖酒店。那是他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可到了酒店,她卻遲遲等不來陳某濤。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誰也不知道她當時是怎么想的,匆忙在酒店里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才22歲。從頭到尾,陳某濤不僅沒有出現,甚至連于某菲哀求聽聽聲音的要求都沒有答應:我只想再好好聽聽你說話,行嗎?打過來讓我多聽聽你的聲音,好嗎?這樣我也會安心的走,好嗎?
“明知道她有自殺傾向,為什么還發這樣的短信,不救人不找人,也不告訴其他人?”于某菲的家屬傷心不已,曾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陳某濤的刑事責任。但追究陳某濤刑事責任的前提是,有明確證據證明他故意采取引誘、慫恿、欺騙等方法,使于某菲產生自殺意圖。我國刑法對殺人罪規定得比較簡單,沒有將教唆、幫助自殺的行為規定為獨立的犯罪。

在這種立法體例之下,認定教唆、幫助自殺是否成立涉及諸多問題,相約自殺尤為負責。如果相約雙方均自殺身亡,那么就不存在犯罪問題,如果相約自殺中的一方死亡一方未得逞也不構成犯罪。只有在相約自殺,一方殺死對方,繼而自殺未得逞的。或者是為對方提供自殺工具的,才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論處,且量刑時可從輕處罰。
說白了,在相約自殺形式上的教唆、幫助行為,具有殺人的間接正犯性質時才會認定為故意殺人罪。很遺憾,此案并不具備,于某菲這個傻姑娘僅僅是收到了陳某濤的短信就選擇自殺。無論她是為了與陳某濤“天國相見”,還是再次被騙心灰意冷,結束生命都是她自己的選擇。當時陳某濤并不在他身邊,那么想要追究陳某濤的刑事責任,幾乎不可能。

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給出的回答也是如此,于某菲系自殺,未予立案。至于民事訴訟是不開庭審理,無法得知結果,而陳某濤依然沒有露面。他的理由是自己過于悲痛、害怕媒體,害怕媒體可能是真的,過于悲痛有幾分真假就不好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