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建一18歲少女深夜裸死小巷,兇手:太漂亮了沒忍住

原標題:2009年,福建一18歲少女深夜裸死小巷,兇手:太漂亮了沒忍住
2009年8月25日凌晨5時許,因為要進貨,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東街道某超市的員工小莉起得很早。此時的街道還空無一人,她獨自走在昏暗的小巷里不免有些害怕,不過為了工作也只能壯著膽子繼續走。就在這時,她驚恐的發現前方路上竟然躺著一個渾身是血、下身赤裸的年輕女子,小莉不敢上前查看。
嚇得跑遠了才想起來報警,城區竟然出了這樣的刑事案件,豐澤公安分局對此高度重視。局長王某生親臨現場指揮破案,女孩已經沒了生命跡象,其死狀慘不忍睹。幾乎渾身赤裸的身體上遍布一道道傷口,脖子上有傷痕,頭部更是有多次遭鈍器擊打的痕跡。不僅如此,女孩生前還遭受過侵犯,難以想象她死前該是多么痛苦。

兇手手段極其殘忍,專案組一度懷疑,他可能心理變態。初步調查確定,死者為18歲的李某玲,她是在下班回家路上遇害的。李某玲生前為某超市的員工,案發當日凌晨2時許下班回家,可沒想到剛走出超市不遠就遭到了襲擊。李某玲的同事告訴警方,她平時有張工資卡放在佩戴的胸卡里,但案發后這張卡不見了。
也就是說兇手的目的除去為色外,還可能是為財,專案組根據這條線索開始調查。一番排查走訪后,將目標鎖定在了該超市前員工王俊豪的身上,8月28日下午王俊豪在城東街道南埔休閑吧內落網。時年20歲的王俊豪穿著條形T恤,臉龐白凈,看起來是個很文靜的小伙。然而就是他,對李某玲實施虐待后殺害,那么王俊豪究竟為何要殺害李某玲?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王俊豪,1989年生于山東省平度市,是家里的獨子。因而家里人從小就對他格外溺愛,只要是他提出的要求從沒有不答應的,宛若一個小皇帝。父母慣子如殺子,在這種溺愛中長大,王俊豪逐漸養成了自私自利、好逸惡勞的性格。長大之后一事無成,2006年,他前往泉州海事學校讀書。在這兒讀了兩年,沒有父母管束,更是徹底放飛了自己。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一個月生活費數千元,還經常以各種理由找家里要錢,家里人以為他在學校讀書辛苦。實際上王俊豪壓根就沒怎么去上課,考試多門不過,兩三年下來花了十幾萬元。卻連船員證都沒有拿到,家里人失望至極,畢業后就不再給他打錢。王俊豪沒辦法,只好一邊準備參加補考,一邊在超市找了份工作。

但像他這樣從小嬌生慣養的公子哥,怎么受得了打工的苦,2009年6月份選擇了辭職。他并不認識李某玲,只是因為都住在附近,見過幾面。選擇她搶劫殺人,完全是看她長得漂亮,案發當日他因為家里不給錢、補考等事心煩。喝了不少酒,準備出來散散心,走著走著正好看到下晚班準備回家的李某琳。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便起了歹心,想從她那兒搶點錢花花,誰知沒有從李某玲身上搜到現金。只有一張工資卡,為讓李某玲說出密碼,王俊豪對她實施了慘無人道的毆打。導致李某玲傷重昏迷,而他在拿到密碼后,便興沖沖的趕往銀行取錢。結果發現卡里并沒有多少錢,甚至都沒法自助取錢,惱羞成怒的他不甘心搶劫成空。

遂返回胡同繼續毆打李某玲,似乎是要將多日來的不順心,盡數發泄在這個無辜女孩身上。緊接著,又侵犯了奄奄一息的李某玲,事后若無其事的揚長而去。既沒有報警也沒有撥打110,任由李某玲孤獨的死去,第二天他聽說超市旁邊死了一個人。擔心過可能被抓,但沒有想過逃跑,對李某玲的死也不感到悔恨。
即使落網、庭審,他也是一臉淡定,毫不在意的樣子。這讓李某玲家屬更為憤怒,43歲李某民難以承受中年喪女之痛,幾天下來頭發斑白、蒼老了許多。面對法官的詢問,來回只有一句話:“我們不要兇手賠錢,要讓他被判死刑,而且是馬上執行。”至于王俊豪的家屬,或許是失望透底,從頭到尾都沒有露過面。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王俊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強行劫取他人財產。又違背李某玲意愿,使用暴力手段QJ,且在事后不管不顧。任由傷重的李某玲死去,其行為已觸犯法律,應當以搶劫罪、QJ罪追究刑事責任。至于為何沒有故意殺人罪,是因為王俊豪的主觀目的是搶劫、強奸,其故意殺人的行為也被吸納在這兩項罪狀中。
家屬曾擔心沒有故意殺人罪會影響判決結果,但其實以他犯罪情節嚴重,即使沒有故意殺人罪也會被判處死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二百三十六條:QJ婦女情節嚴重的、在公共場所當眾QJ婦女的、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王俊豪的辯護律師從三點為他進行變化,一是王俊豪雖然實施了搶劫,但并未搶到任何財物系未遂。二是王俊豪歸案后,能較為如實地坦白自己的犯罪行為,也系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三是有一定的悔罪表現,可事實上,這三點都不成立。搶劫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這么幾點,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有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強行劫取的行為。
以及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占有的目的,王俊豪從一開始就是想要搶劫李某玲。也具體實施了強行劫取的行為,之所以沒搶到財物,那完全是因為李某玲沒有錢。他都拿著李某玲的工資卡去了銀行,如果有錢,必然已經取了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