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女子裸睡遭入室盜賊侵犯,睡在身旁的丈夫竟全然不知

事件一環接一環,從而有了這起略顯荒誕的案件,結局自然也是不盡人意。

趙婷與李偉是湖北的一對夫妻,雖然婚后并沒有鬧出大的矛盾,影響到夫妻倆的感情,但因小事發生爭吵的情況也是有的。2020年8月中旬,趙婷與李偉發生爭吵,李偉火氣上頭,把房門給踹壞了,事后又沒有急著修。
當地的治安實際是比較好的,之前并沒有發生過入室盜竊的事情,所以夫妻倆并沒有特別防范,而且又是炎熱的夏天,為了透風,窗戶也都是打開的。
不過不巧的是有男子正準備伺機作案,該男子名叫黃某,時年54歲。俗話說:“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幼時沒有受到嚴厲的管教,沒有及時改正身上的壞習慣,家長只把他的錯誤歸咎于小孩子的頑皮,并沒有特別當一回事,認為頑皮是小孩子的天性。
然而等到黃某大了,家長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但卻已是難以管教,多次規勸無效后,黃某還做出了犯罪的事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出獄后又再次犯案,黃某累計在監獄中待了20多年,因此也未能結婚。

2020年8月15日,身上沒錢花的黃某打算趁著夜黑風高實施盜竊,從而在趙婷與李偉的家附近徘徊了一陣。一開始,黃某是想著哪家人好偷些就偷家,不過透過窗戶瞧見趙婷后,黃某的心底也就動了歪念。
趙婷是有裸睡的習慣,更何況這大夏天的,也沒想過在家中休息時竟被不法分子盯上了,而且她的丈夫還睡在身邊,可見黃某的膽子不是一般的大。
黃某撬開了大門,然后輕輕推開了房間門,盜竊了5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并且沒有控制自己內心的邪念,QF了趙婷。事發時,趙婷睡得迷迷糊糊,又是大晚上的,以為是自己的丈夫,待她清醒后定眼一瞧,能借著月光看清對方的長相,才發現自己面前有一個陌生男子,驚呼道:“你是誰?怎么不是我老公?”
黃某見此,起身慌忙逃跑,趙婷才又后知后覺的意識到究竟發生了什么,內心十分的崩潰。而李偉睡得很沉,對發生在身邊的事情全然不知,還是趙婷將其搖醒后哭訴,才知剛剛發生的事情,心中也是十分的憤怒,想著要給這無法無天的不法分子一點教訓,打得他不敢再做這樣的事情。
李偉穿上衣服后持菜刀追上了黃某,將其砍傷,經鑒定,黃某的傷情達到輕傷。

在該案中,黃某與李偉的行為都已涉嫌犯罪,雖然李偉砍傷黃某是因為黃某對妻子趙婷實施犯罪,而夫妻間有相互扶持的義務,但正當防衛的認定,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黃某犯QJ罪的不法侵害已經結束,但黃某入室盜竊的不法侵害仍在進行,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財產犯罪,不法侵害人雖已取得財物,但通過追趕、阻擊等措施能夠追回財物的,可以視為不法侵害仍在進行;對于不法侵害人確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確已放棄侵害的,應當認定為不法侵害已經結束。
雖然黃某與趙婷發生關系時趙婷并未反抗,黃某也未實施暴力、脅迫的手段,但黃某之所以得逞是建立在他入室行竊、被害人趙婷錯將其當成丈夫的情形之上,黃某的犯罪手段屬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QJ罪)的其他手段,可認定其行為違背了婦女的意志,手段具有強制性質,構成QJ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QJ婦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另外,對于黃某犯盜竊罪的,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但李偉持刀對黃某實施傷害的行為,主觀上具有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不具有防衛的性質,涉嫌故意傷害罪,不過考慮到被害人黃某在起因上存在過錯,依法可減輕或免于處罰。
在司法實踐中,并非所有構成輕傷的故意傷害都會被起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酌定不起訴的條件】: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考慮到李偉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李偉本意也是給實施犯罪行為的黃某一點教訓,并未造成嚴重的傷害后果,在此種情形下,如果是輕傷二級,更容易被認定為“情節輕微”,社會危害較小,因此綜合全案的具體情況,結合刑法和司法解釋關于法定刑和量刑標準的規定,司法機關可能不會判處李偉刑罰。

不過在黃某的犯罪行為中,考慮到黃某本就有案底,又存在入室行竊的盜竊行為,構成QJ罪,并不能酌定不起訴,社會危害性較大,依法應當立案偵查,由檢察院提起公訴,黃某最終會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