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女子得20萬拆遷款提離婚,丈夫再婚后上門,稱:回來照顧兒子

2013年,湖南女子李玉梅家里拆遷分得了80萬的賠償款,分到錢后不久,李玉梅就和婆婆發生了矛盾,一氣之下便提出了離婚。
原本李玉梅以為丈夫易劍會挽留,可是令李玉梅沒有想到的是,丈夫不僅立刻同意了,甚至在兩人辦完離婚手續后三個月就再婚了,并且還把自己兒子的房子用作婚房。
聽到這個消息后,李玉梅立刻上門理論,那么最后這件事是如何解決的呢?

拆遷得80萬賠償金
李玉梅和丈夫易劍結婚已經十五年了,兩人共同孕育了一雙兒女,婚后易劍就外出打工了,而妻子李玉梅則留在家里照顧老人和孩子。
因為長年在外的原因,易劍和孩子之間的親情關系就比較淡薄,每次回家看見孩子和自己不親近,易劍都會感到非常的心酸,但是為了維持家里的生活,他不得不這樣做。
原本在外打拼,易劍就已經非常辛苦了,但是更讓他感到頭疼的是,妻子李玉梅在家里經常和母親發生矛盾。

盡管易劍已經多次勸告,但是兩人依舊是這個樣子,久而久之,易劍就選擇視而不見,這樣至少不會激化矛盾。
2012年,正在外地打工的易劍收到了老家即將要拆遷的消息,得知這個消息后,易劍趕緊收拾行李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易劍的心里就已經非常激動了,心里想著如果拆遷拿到賠償款以后,那么自己就不用再在外面辛苦打拼了。

此時的易劍一心沉浸在對未來的美好想象中,他還不知道以后的生活會因這筆拆遷款發生巨大的變化。
就在易劍回家后不久,老家的拆遷就開始了。經過協商,易劍家最終獲得了80萬元的拆遷款,拿到拆遷款以后,一家人都非常激動。
后來經過全家人商議,在這筆拆遷款中拿出30萬給易劍的兒子買一套房子,然后拿出20萬留給自己一家人,剩下的30萬則留給婆婆。

妻子拿到錢提離婚
一開始,易劍認為自己的這個分配非常合理了,母親和妻子自己都照顧到了,這樣兩人都不會有什么意見。可是沒過多久,易劍就發現事情有點不對勁。
在自己家收到20萬元拆遷款以后,易劍就將錢全部都交給了妻子李玉梅,因為是一家人,他覺得放誰那都是一樣的。
可是令易劍沒有想到的是,自從妻子拿到錢以后,就經常會因為一些瑣事發脾氣,不僅和自己吵架,還和自己的母親吵。

時間長了,易劍感覺家里的氛圍因為妻子變得很不好,而自己還不如在外打工呢。有一天,李玉梅又和婆婆發生了爭吵。
易劍上去阻攔后,李玉梅卻變本加厲地吵,甚至還提出了要離婚,聽到妻子這樣說,易劍也激動了起來,隨即就同意了。
接下來,正在氣頭上的兩人就去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后,李玉梅就將女兒帶走并拿走了20萬,而兒子則留給了易劍撫養。

實際在辦完手續以后,李玉梅就感到很后悔,自己沖動之下說出的話,沒想到會造成這樣嚴重的后果,但是現在說什么也晚了,木已成舟,自己只能開始新的生活。
可是,三個月以后,李玉梅卻收到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前夫易劍竟然再婚了,而且還帶著現在的妻子住進了給兒子買的房子里。
聽到這,李玉梅就激動了起來,想著自己和易劍結婚十五年的感情,竟然都比不上和他人三個月的時間。更何況,她不能容忍自己兒子的房子被他人強占。

丈夫再婚后上門
隨后,李玉梅急忙趕了過去,到了以后,李玉梅正好看見前夫易劍正和一個年輕女子在一塊,而兒子的房子則被裝修得非常的豪華。
看到李玉梅,易劍一家人都表現得非常排斥,而他的母親更是上前斥責李玉梅:“你來干什么,當初不是你要離婚的嗎,既然已經離了,就不要再來打擾我兒子的生活”。
聽到前婆婆這樣說,李玉梅立即反駁道:“這怎么會是你兒子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是明明是我兒子的名字,現在是你們要搬出去,而我會搬來照顧自己的兒子”。

對于她的這個想法,易劍自然是不能同意的。隨后,幾個人就吵了起來,爭吵的過程中,李玉梅就將易劍的物品往外扔,而為了阻攔她,易劍直接將她推倒在了地上。
倒在地上后的李玉梅一臉的難以置信,雖然兩人已經離婚了,但是她沒想到易劍既然會下這樣的狠手。
隨后,李玉梅站起來對著易劍就是劈頭蓋臉的一頓指責,而易劍也不甘示弱,反駁道:“你有什么不滿的,當初是你執意要離婚的,我現在娶得媳婦對兒子也非常好,所以你趕緊走吧”。

隨后,易劍就將李玉梅趕走了,之后無論李玉梅多次前來理論,但是易劍都閉門不理。原本,易劍以為自己這樣做,李玉梅就會知難而退。
可是令他沒有想到的是,不久后,趁著他們不在家,李玉梅讓獨自一人在家的兒子給她開了門。
隨后,李玉梅就強行住了下來,等到易劍回家,為時已晚,即便他使盡了各種方法,但是李玉梅都不為之所動。

強行住進新房
看到這個場景以后,易劍只好先容忍李玉梅住了下來。可是,沒住兩天,易劍就感覺非常不方便。
畢竟自己已經再婚了,自己的現任妻子和前任同住在一個屋檐下,整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長期下去,這也不是個辦法,這件事也引起了周圍人的議論紛紛。
聽到周圍的流言,易劍的心里也非常著急,經過一番思考,他終于想到了一個辦法,隨后他先帶著自己的母親和妻子搬了出去。

緊接著將家里所有的家具都鎖在一個屋子里,然后就將家里的水電給斷了,他想著用這樣的方式讓前妻搬走。
另一邊,李玉梅則還以為自己成功地逼走了前夫一家人,往后的日子,她就可以和兒子生活在這個新房子里了。
可是,沒有水電的日子過了沒兩天,李玉梅就覺得非常不方便。隨后,她再一次找到了前夫易劍,希望能夠和他心平氣和的談談,而易劍也表示同意了。

隨后兩人商議后決定,畢竟房子是給兒子買的,所以就讓兒子來選擇愿意和誰共同生活。雖然他們也知道讓13歲的兒子做出這樣的選擇是殘酷的,但是除了這個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當兩人將這件事告訴給兒子以后,年幼的孩子沒有一點猶豫就選擇了母親李玉梅,看見兒子這個樣子,李玉梅感到非常的欣慰。
而另一邊的易劍顯然無法接受這個事情,他再三向兒子確認,但是得到的答復就是一樣的。雖然心有不甘,但是易劍也表示他會尊重孩子的決定。

要求前妻歸還賠償
聽到易劍這樣說,李玉梅松了一口氣,想著這件事終于結束了。可是沒想到,第二天易劍就聯系了李玉梅要求見面,過完電話后,李玉梅心里就有一絲不好的預感。
果然見到面以后,易劍就推翻了昨天的承諾隨即表示,如果李玉梅想和兒子住在新房里也是可以的,但是住之前要將拿走的20萬元還回來。
對于他的這個要求,李玉梅怎么可能同意,她隨即表示:“我住在新房里是為了方便照顧兒子,但是那個房子寫的是兒子的名字,那就和我沒有關系了,那20萬是你離婚時給我的,我為什么要還”。

聽到李玉梅這樣說,易劍隨即表示,如果她不歸還那20萬元,就休想和兒子生活在一起。說完這些,易劍就怒氣沖沖地離開了。
而李玉梅也知道他和易劍已經沒有商量的余地了,想要徹底解決這場糾紛,只能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
隨后,李玉梅便將易劍一紙訴狀告上了法庭,她希望這件事能夠在法院的公正審理下有一個好的結果。

在生活中,夫妻之間難免會有些磕磕碰碰,發生爭吵。往往在這個時候,人們就會說出一些偏激的話,也許在當時的一瞬間,心里解氣了,但是之后難免會后悔。
因為這樣的話一說出口,夫妻之間的感情就有了裂痕,無論之后怎么彌補,都不會恢復如初。
在這件事情中,如果當時在發生爭吵的時候,李玉梅能夠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不說出離婚的氣話,那么也許她和易劍之間的關系就不會變成這樣。

兩人畢竟已經結婚15年了,雙方之間肯定是有感情的,因為一時沖動就結束這段婚姻,也是有些可惜。
雖然兩人已經離婚了,但是易劍也可以找到一個合適的方式解決這件事情,而不是要對李玉梅動手。
實際上,這件事情中受到傷害最重的其實是兩人的兒子,年幼的他原本應該在校園里無憂無慮地學習,卻因為父母之間的矛盾,就要面臨殘酷的選擇,這樣對孩子來說是不公平的。

希望無論這件事最后如何解決,易劍和李玉梅都能照顧到兒子的情緒,讓他不要再遭受這樣不必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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