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一美艷人妻與情人偷歡,被丈夫抓現行,因一句話釀血案

有相關數據披露,在嚴重暴力犯罪案件中,因感情糾紛引發的血案是非常顯目的,主要原因也無非就是情感忠誠度降低,婚外戀、畸形戀愛觀在部分人群中滋生且沒有得到及時糾正,最終導致無法挽回的悲劇發生。

實際上,多數人對婚姻是抱有美好的憧憬,婚禮便是一種見證,并進行宣誓: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我將永遠愛著你、珍惜你,對你忠誠,直到永遠。
但婚后的日子又有百般不同,情感需求、經濟狀況等都是婚姻中不可忽視的問題,因此保持良好的婚姻觀、感情觀,才能保障這段感情的持續與穩定,而出軌,從字面意思看就是脫離了正常的軌道,很容易引發禍事。
2015年10月,河北唐山古治區發生一樁命案,男子劉強持刀捅殺了同鄉劉強,案發不久后,劉強就被捕了,而警方遠遠便能夠聞到他身上的酒氣,不過致使劉強做出殺人行為的主要原因并非醉酒,而是一段婚外情。
劉強與張偉都是湖北神農架人,在唐山打工,異地他鄉,同鄉人之間自然更顯熟悉感,張偉與劉強相識以兄弟相稱,曾一度推心置腹,但與劉強不同的是,張偉的妻子跟在他身邊,夫妻倆便沒有分居兩地。

張偉有人照顧,劉強又自來熟,沒少到張偉的宿舍蹭飯,并且對張偉的妻子王莉生出了別樣的情愫,劉強羨慕張偉有一個美艷又賢惠的妻子,一想到自己漂泊在外,身邊都沒有個貼心的人,劉強的心里就犯苦楚,有事沒事都想去見見王莉。
然而張偉把劉強當自己的弟弟一般關照,劉強卻惦記上了嫂子,偏偏這個嫂子,在感受到年輕人炙熱的目光后并沒有感到任何不適,反而心花怒放,覺得自己有魅力,對劉強也有好感。
劉強26歲生日那天,因為張偉要上夜班,所以讓王莉待自己去給劉強慶生。張偉想的簡單,就是王莉為劉強做頓飯,哪成想兩人還喝了點酒,氣氛逐漸曖昧,兩人背著張偉捅破了那層窗戶紙,發展成了不正當的男女關系,顯然,劉強沒珍惜這段兄弟情義,王莉也沒有珍惜這段原本完滿的婚姻。
后來又因為工作的緣故,劉強與王莉到了另一家廠子上班,雖然王莉還經常與張偉見面,但實際上,夫妻之間的距離拉遠了,王莉更是肆無忌憚的與劉強往來。

但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張偉聽到了些風言風語,可他還是選擇相信自己的妻子與好友,直到王莉一次與劉強偷換時,張偉忘了提醒告知一聲就趕了過來,于是想著給王莉一個驚喜,結果卻是抓了現行。
張偉才知旁人的那些話并非空穴來潮,心中極為崩潰,但他并不想因此離婚,而王莉也沒有離婚的想法,王莉自然是跟著張偉走了。不過劉強與王莉的不正當男女關系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兩人還偷偷以夫妻相稱,劉強心中的那點對張偉的愧疚之感早已蕩然無存,甚至已把王莉當成了自己的女人,對張偉維護家庭的行為感到十分不滿。
酒壯人心,案發當晚,劉強喝了不少酒,闖進了張偉與王莉的宿舍,當著張偉的面要將王莉帶走,張偉自然是不同意的,雙方因此發生了爭執,后來還是在王莉的勸阻下,劉強離開了宿舍。
不過劉強的腦中一直回蕩著張偉說過的一句話:“我們才是合法的夫妻。”劉強感到十分憤懣,心有不甘,拿了把刀又返回了宿舍。此時此刻的劉強只把張偉當成了他與王莉恩愛的絆腳石,欲除之而后快。

劉強在捅刺張偉一刀后,王莉驚慌的喊來了其他工友,試圖阻止劉強的行兇行為,張偉則跑出了宿舍,然而劉強卻掙脫了工友的束縛,追了出去,將張偉殘忍殺害,主觀惡性極大。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犯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在情節嚴重的故意殺人案件中,究竟要不要判處被告人死刑?法院通常會注意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案件,一類是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案件,對于該類案件,法院往往是能重判就重判,被告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很大。
還有一類便是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案件,考慮到雙方之間存在矛盾,事起有因,法院在判處重刑尤其是適用死刑時就會特別慎重,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1999年10月起實施)明確指出:
對于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比如說,劉強破壞了張偉的婚姻,并且糾纏不休,刺激到了張偉,張偉做出了殺人的行為,考慮到劉強在起因上存在過錯,張偉不太可能被判死刑。

但該案不同,劉強破壞了合法的婚姻,并且做出了殺人的行為,動機卑劣,人身危險性極大,而劉強在起因上是不存在過錯的,綜合案件的全部情況,劉強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