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悍匪王福仁:瘋狂作案121起,連殺18人,同伙一句話讓其暴露

1999年5月28日,遼寧省北寧市公安局接到一起報案,稱在溝幫子液化氣站附近發現了一具男出租車司機的尸體。警方接案后立即趕往現場調查,然而遺憾的是,此案所留下的線索并不多。眼看案件陷入僵局,阜新市發生的一起搶劫案引起了北寧市警方的注意,那是七月底的事。阜新環城路公共汽車站附近一手機店遭遇歹徒,四部手機被搶走,店主右腿被擊傷。
醫院從店主右腿取出了一粒0.636毫米的山地車滾珠,巧的是,那具出租車司機的后腦也取出了同樣大小、材質相同的山地車滾珠。這兩起案件應該是同一伙人干的,但讓警方沒想到的是,犯罪分子極其囂張。在手機店案發生后不過一個多月,就又在錦州市太和區犯案,附近發現的一具男尸后腦取出的山地車滾珠證明此案也是他們所為……

接二連三發生命案,這讓錦州地區的人們驟然緊張起來,生怕遇上歹徒。上級對此也十分重視,錦州市立即派遣精干人員組成了專案組,說起來兇犯最后的落網頗讓人意外。當時警方無法確定究竟誰是真兇,遂征集群眾線索,其中一條引起了他們的注意。太和區大薛鄉五三里有一個叫代翔躍的人,一次醉酒,他望著播放的“沈陽‘3·8’大案”電視劇說了一句話。
代翔躍是這樣說的:“咱們作的案比他們作的大”。說出如此狂言,不是愛吹牛,就是這起特大系列持槍殺人案件的兇手。寧可錯過也不能放過,專案組立即將代翔躍抓獲,起初他還不肯承認。可做賊心虛,加上是突審,讓他壓根無法偽造自己不在場證據。最終,代翔躍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他確實是作案成員之一。
七月底的那起案件就是他參與的,而在代翔躍的指認下,其團伙中的七名成員先后落網。最后只剩主犯王福仁在逃,多行不義必自斃,他也沒能逃多久。8月4日晚,潛逃去北京順義的王福仁又一次預謀作案時,被當地民警抓獲。兩天后被押往錦州,“5·20”案至此告破,這起被案犯自稱“沈陽‘3-8’大案”都無法與之比“惡”的特大系列持槍殺人案觸目驚心。

從1998年到1999年,1年的時間,他們在王福仁的領導下先后活動于北京、天津、遼寧、河北、內蒙古等五省十五個市縣。瘋狂作案121起,殺死18人,重傷、致殘13人。搶得財物約五十萬元,這是錦州自建國以來最大的一宗刑事案件,那么主犯王福仁究竟有著怎樣的過去?他又是為何走上這條罪惡之路的?
王福仁自認為是因為婚姻失敗,但細究起來,其實就是因為他性格中的好逸惡勞。他不喜歡讀書,加上家庭條件等原因,初中畢業后一直沒有正當的工作。沒有正當工作又得維持生計,那只能干些違法犯罪的事。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1985年,王福仁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七年的牢獄之災讓他稍稍有所悔改。

1991年刑滿釋放后,也曾滿心期待的想過安穩日子,很快結了婚。婚后與妻子開了一個小飯店,無奈婚后又開始生出懶惰之心,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雖然賺的依然夠吃喝,可這讓妻子十分不滿,結婚半年兩人就開始吵架。妻子嫌棄他家窮,親戚不好,羨慕別人的生活越過越好:看人家買賣做得多大,人家花錢多瀟灑。
這讓王福仁心里很不舒服,他沒有想要悔改,卻破罐子破摔。為躲避家庭無休止的爭吵,他開始沉迷打麻將、打撲克,整日不見人影。妻子再也無法忍受,1998年提出離婚,住房、飯店、8歲的兒子都被分給她。王福仁得到的只有九千元,九千元對于他來說不值一提,很快就花光了。

花光之后,王福仁越發失落,覺得日子沒了盼頭。妻子帶著兒子走了,自己啥也不剩,四十多歲了一事無成。又因為生活貧困被人瞧不起,他想好好過一回奢侈的生活,遂生出搶劫的惡念。原本想的只是搶一次瀟灑瀟灑,誰知從第一起案件后就再也無法自拔,人心的貪婪豈是能止得住的。
一來二去,就犯下了如此大案,王福仁本人十分謹慎。他清楚這是法治社會,手銬遲早有一天會戴在手上,但依然想著能逃一天是一天。為避免暴露身份,他從不住酒店,搶來的手機不敢用。流竄作案不敢跑太遠,因為怕外地口音被發現,不成想還是因為同伙的一句話泄露了。無論起因如何,等到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王福仁等人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王福仁他們涉及的情形包括:多次搶劫或搶劫數額巨大、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最終不出意外的被判處死刑。
得知自己被判死刑,王福仁的心中也生出了悔意,提出自己對不住這些被害人和他們的家人。更坦言無法面對自己的兒子,他讓兒子有了這么一個死刑犯的父親,他讓兒子一生都將受影響。這個曾窮兇極惡的悍匪,在人生的最后時刻流露出了溫情,最后的遺言是:希望孩子不要認我這個父親,希望我媳婦帶孩子重新開始,好好教育,只有多學點知識,人才能明事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