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版潘金蓮!廣州一女子為和情夫長相廝守,竟聯合情人錘殺親夫

《圣經》中說“婚姻,若非天堂,即是地獄”。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曾審理了一場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2015年10月19日一名女子竟然與情人合伙用錘子將其丈夫殺死,隨后又將死去的丈夫從37樓拋下。這三人之間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又為何要如此折磨其丈夫呢?

付某麗出生于一個貧困家庭,在同齡人還在享受父母的關愛下,年紀輕輕的付某麗則為了補貼家用而不得不早早進入社會,因此付某麗便在朋友的介紹下來到了東莞的某所大廠做一名普通工人。付某麗也十分懂事,知道父母的辛苦,她不僅節衣縮食將省下的錢用來補貼家用,甚至還將賣廢品來獲得淺薄的額外費用。
可好景不長,付某麗模樣本就比他人標致甜美,因此入世未深的付某麗卻因為過于輕信他人,在一次賣廢品時被收廢品的老板下藥迷暈,隨后便將她賣給了在廣州工地干活的申某。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收廢品老板將付某麗迷暈,在沒有得到付某麗具體承諾的情況下,直接將其販賣給申某,因此該老板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拐賣婦女兒童罪,倘若付某麗對其上訴的話,他一定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賣了申某之后的付某麗不是沒有想過逃走,畢竟誰也不愿意跟一個從未認識的人相處一生,更何況還是以這種方式。可這些申某也想到了,當他買下付某麗的時候就直接將她關在工地所住的房子內。
除此之外,申某的姐姐見弟弟好不容易有個老婆,于是便勸說付某麗,說申某其實家境非常好,只不過因為樣貌難看了些,否則一定會有很多女孩子上趕要嫁給他的。漸漸地,單純的付某麗就在其姐姐的勸說下慢慢平復了下來,直到她被查出了懷有身孕之后,便徹底斷了要逃離的心思,再加上申某確實對她不錯,因此就與申某過起了日子。
正當付某麗對申某開始產生了一絲感情時,申某為了能讓她安心養胎,于是便將已有6月身孕的付某麗帶回了老家。見著家徒四壁,屋頂還漏雨的瓦磚房,付某麗感受到了深深的欺騙,于是付某麗對申某一家人都充滿了怨恨。

但一想到肚中的孩子,付某麗還是決定忍了下來。付某麗由于之前有過一次的欺騙,從此對申某再無半分溫存,即便第二個女兒出世,付某麗還是對申某一家人充滿了怨恨。
直到2014年,付某麗在牌館里認識了牌友葉某軍,兩人由于興趣相投,又聊得來,一來二往之下很快就產生了感情,于是便發展成了情人關系。也正是因為如此,付某麗對申某的怨恨越來越深,想到如果不是因為申某將自己買來的話,自己也能擁有一個美好的愛情,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只能同自己的戀人私下偷情,于是付某麗的內心逐漸發生了變化。
2015年,當付某麗得知申某工作的工地上有兩人因為發生了意外事故而死亡,其家屬因此而獲得了上百萬的賠償金之后,內心開始萌生了一個想法,如果申某能夠意外死亡的話,自己不僅能夠獲得一大筆財富,甚至還能跟自己的情人長相廝守。

于是從七月份開始,付某麗便開始勸說葉某軍配合自己將申某殺害,并說出了工地因意外事故而去世的兩名死者,一個賠了100萬,一個賠了150萬。一開始葉某軍認為這是違法的事不敢做,但漸漸在付某麗的勸說下也行動了,畢竟很多人奮斗了大半輩子也沒有上百萬的存款。于是兩人便開始商議殺死申某,偽造成意外事故之后就立馬向工地索賠。
就這樣兩人在相互配合下,于2015年10月19日先將申某用錘子錘死,隨后在申某從工地的37樓拋下,做完這一切之后,兩人便興高采烈的在家等著賠償款到賬。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經過法醫鑒定被害人是死于被鈍物擊打頭部而造成的死亡,因此警方立即對此進行調查,不久后便將兩人逮捕歸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付某麗在得知意外事故造成工人死亡之后,便能獲得上百萬元的工地賠償金,再加上自己對申某本就怨恨頗深,于是便產生了犯罪動機,想要通過申某的意外事故死亡,而獲得高額的賠償金。

隨后便與情人進行商量,聯手將申某錘殺,不僅利用犯罪工具作案,還有著明確的殺人目的,兩人對申某的死抱著希望的態度。在將申某錘殺之后并不罷休,還將申某的尸首從37樓拋下,只是為了能夠偽造成申某是因為意外事故而導致死亡的假象,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兩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
雖說逮捕歸案之后,葉某軍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無比悔恨,但錯已釀成,他與付某麗兩人的犯罪動機極為惡劣,也給社會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響,因為他們必將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但令人奇怪的是,葉某軍都對自己所犯下的錯留下了悔恨的淚水,可付某麗卻沒有絲毫認錯地表示,甚至在被抓時也是一臉淡然的模樣,難道多年的夫妻情誼在她的心里就真的沒有半分的溫情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