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石二群逃亡16年,靠208萬贓款拼成億萬富豪,還娶4個漂亮老婆

原標題:逃犯石二群逃亡16年,靠208萬贓款拼成億萬富豪,還娶4個漂亮老婆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在面對誘惑和選擇時,做出了錯誤的選擇,即使時間已經過去很多年,很多事情也都變得物是人非,甚至曾經的一些場景也都退出了歷史的舞臺,但當年種下的因,便是日后結出的果,該償還的始終是需要去面對的。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在2015年的10月21日,河南駐馬店的一處工地上,石二群面對找上門來的警察,平靜地接受了被帶走的結果。他在逃避了16年的時間里成為了億萬富豪,還娶4個漂亮老婆,當年的一些地點也都被拆除重建,但他依舊需要去面對當年犯下的錯誤。那么,他當年究竟做了些什么?

在1980年,剛剛成年的石二群靠著自己初中的文憑從駐馬店來到了鄭州打拼,但一沒技術二沒學歷的他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最終在老鄉的介紹下,來到了一個建筑工地上當起了搬磚的工人。
在為人處世上,石二群也很大方,和很多工友相處得都比較融洽,在工地上干活的時候,因為他老實肯干而且也年輕,在工地上的表現也就得到了重視,也給自己攢下來不小的積蓄。在他22歲時,家里給他說了門親事,而在結婚之后,為了提高一家人的生活水平,他便當起了包工頭,希望通過承包工程讓自己發家致富,但現實給他開了一個玩笑。
在做完工程之后,當他去找開發商索要工程款時,卻經常碰壁,還以合同上的漏洞拒不支付,常常被對方牽著鼻子走的他最終也被逼急了,動起了逼債的想法。1998年,經人介紹下,購買了一把自制火藥槍等,隨后又集結了余某、李某等8人,開啟了罪惡的生涯。

而其中最嚴重的一起便是發生在1999年12月5日,發生在鄭州管城區的一起銀行搶劫案。在案發之前,石二群等人便在此地蹲點謀劃了很長時間,還規劃好了逃跑的路線,在案發當天,他們帶著自制火藥槍等作案工具,在該小型銀行的營業處搶奪走了208萬余元的贓款,隨后逃離了現場。
在這一起案件當中,他們一行人開槍導致了其中一人重傷,一人輕微傷的嚴重后果,由于當時技術的限制,以及其他條件的限制,并未當場將幾人抓獲歸案。而在作案之后,石二群等人為了逃避追捕,從鄭州一路逃往了海南,隨后,他們幾人便將贓款進行了瓜分。
2004年,余某、李某將自己的那份贓款揮霍光后便再次找到了石二群,希望石二群看在以往的情面上,和他們再次實施搶劫。但這一次,他們在實施搶劫后不久就被警方發現,在逃跑的過程中,石二群再次逃脫,兩人被捕入獄后,也隱瞞了石二群參與作案的情況。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余某和李某二人最終因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和有期徒刑3年。而逃亡在外的石二群在躲避了一段時間后,便利用分到的贓款開起了房地產公司,雇傭自己的親友和其他未被抓捕的嫌疑人在公司內任職,形成了一套嚴密的防護網,除非是他的親信,即使能力再強也不會進入公司的核心。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2006年6月,在注冊了房地產公司后,他轉身一變,給自己塑造了一個白手起家的創業者形象,在開發某小區成功之后,也讓他的事業走上了順風路。在開發一處處房地產的過程中,也讓他利用那筆贓款收獲了更多的財富和利益,過上了富裕的生活。
在生活變得富裕之后,石二群在接觸到更多商人之外,也認識了很多美女,而其中便有三人走入了他的生活中。因為他已經有了妻子和孩子,這三人也就無法和他辦理結婚手續,但他還是給了這三人口頭上的名分和承諾。

在他龐大財力的支持下,四人之間在相處時倒也沒有發生過什么矛盾,還先后為他生下了12個孩子。但在被捕時,他只承認和原配生下的兩女一兒以及一個8歲的小兒子。為了彌補之前做過的錯事,石二群在賺到錢后還做了一些捐款和慈善事業,想要以此贖罪。
隨著事業上的成功,他最終也成為了當初最不想成為的那類人,在實施工程的過程中不僅存在拖欠工資、拖欠村民房產等事情,還存在違建等情況。而在他最風光的時候,相關的技術也逐漸走向成熟,當年偵辦案件的民警也沒有遺忘當年未破獲的案件。
在一天,石二群覺得8歲的小兒子長得和自己不像,而且也認為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也沒人會記得當年所發生的事情,于是便做了一次親子鑒定,留下了自己的DNA信息。而當年在偵辦案件時,他們丟棄的作案工具也被警方找到,并從中提取到了他們的DNA信息。在經過比對后,一直以來被石二群等人隱藏著的身份也就被揭露了出來。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石二群等人為了獲取巨額利益,利用自制火藥槍對銀行等金融機構實施搶劫行為,而在情節上,從1998年至2004年,石二群等人先后作案5起,非法占有公私財物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情形,且在5起作案中,累計造成了重傷二人、輕微傷四人的嚴重后果,他們的行為便構成了搶劫罪,且需要為此接受更加嚴厲的懲罰。

同時,石二群等人在經營公司上存在的問題也需要進行處理。被判刑之后,石二群等人還需要接受民事上的賠償,除了對曾經的受害者家屬進行積極賠償外,還需要接受因拖欠工資等問題而產生的債務糾紛,前前后后累計需要償還的欠款達到上億元。
當年,石二群為了討債,未能通過正確的途徑去進行解決,而是將視線盯上了無辜者,做下了累累惡行。16年后,他也需要去歸還曾經因作惡而欠下的債務,享受到的榮華富貴最終也成為了過眼云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