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一男子,對自己8歲的女兒下毒手,法院怎么判的?

在世界上每一個職業都需要經過考核,唯獨父母不需要,這些不負責任的父母才是造成孩子悲劇的罪魁禍首。
這段時間張某、葉某塵一案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引起了很多網友的關注,他們雙雙被判死刑可謂是大快人心。僅僅因為葉某塵不能接受未來丈夫有兩個孩子,這兩個人便狠心制造了一起“意外墜亡事故”,可怕的是張某還是兩個孩子的親生父親。
為了娶情人殺人,殺的還是自己親生兒女,張某心之險惡超出世人的想象。但事實上,如他一般的惡父其實并不是個例,有的父母壓根不配為人父母。比如說此前吉林省舒蘭市人民法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一起案件,便記載了2019年,一男子對自己8歲女兒下毒手的事,那么這起案件法院是如何判處的呢?

被告人李某,吉林省舒蘭市人,小學文化。早年經人介紹結識了妻子黃某,本來黃某是不愿意嫁給他的,因為李某此人實在是個不堪托付終身的男人。好逸惡勞,還染上了酗酒的陋習,酒一喝多就喜歡動手打人。無奈起初他偽裝得很好,看起來文質彬彬,所以黃某還是與他同居了。一段時間后才發現真相,大概是覺得黃某跑不了,李某本性暴露。
動輒對她拳打腳踢,跟李某同居不過兩三個月,她的身上就沒一塊好肉。多是青一塊紫一塊,所以黃某計劃分手,可就在這個時候她發現自己懷孕了。為了孩子,黃某選擇了忍讓,在她的心中還存在一絲希望。或許結婚之后會有所好轉,或許孩子出生后會有所好轉,她將自己的幸福壓在了那么一絲絲可能之上。

結果換來的依然是悲劇,黃某生下女兒李某楠后,李某并沒有絲毫悔改。依然不務正業,依然酗酒家暴,忍無可忍的黃某這才提出離婚。或許是考慮到帶著孩子改嫁不方便,或許是考慮到以自己的經濟能力養不好孩子,黃某離婚時并沒有帶著女兒。她不會想到,自己這一行為,給女兒留下了一輩子的心理陰影。
李某實在不是個人,離婚后干脆將女兒丟給年邁的父母,自己依然在外面晃蕩。一晃就是八年,回到家中的他不光對父母動手,還將邪惡的目光盯向只有八歲的女兒。事后李某威脅女兒,如果敢把這件事說出去就殺了她,為達到恐嚇目的還曾幾天不喂飯或是以被子捂住她的口鼻。八歲的小姑娘,毫無反抗之力,甚至可能還不懂發生了什么。

就這樣,她在此后很長一段時間中都活在父親的陰影下,活在恐懼中。家人對李某的暴行不是沒有察覺,不過以為只是動手毆打而已,壓根沒往那方面想。這是誰能想得到李某如此禽獸不如,要知道虎毒尚且不食子,李某楠可是他的親生女兒啊。一直到李某楠十三歲,此時的她隱隱約約明白發生了什么,也開始明白這是不好的行為。
2019年6月17日,李某又一次酒后施暴,再也無法忍受的李某楠將這件事告訴了家人。她的爺爺奶奶聽說后懊悔不已,辛苦養大的孫女怎么就在眼皮子底下被人糟蹋了,還是混賬兒子干的。也恨自己為什么養出這么一個兒子,一怒之下決定大義滅親,一面報警一面送孫女就醫。經醫生鑒定李某行為給李某楠造成了撕裂,而這一鑒定,鐵證如山。

他沒法再否認自己的犯罪事實,被警方依法逮捕歸案,只能將這些年的罪行一五一十的說出來。從第一次犯案到最后一次,李某每隔三五天就會再犯,五年中犯罪行為高達數百次。哪怕他是李某楠的親生父親,也無權傷害他,其行為已構成qiáng jiān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iáng jiān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次案發時,李某楠不滿十歲,在法律上不滿十四歲的女性為幼女。jiān yín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qiáng jiān論,從重處罰。

有條文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條文包括jiān yín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無論從情理還是法理,李某所犯罪行都極其嚴重。情節極其惡劣,給李某楠造成了身體、精神的雙重傷害,應從重處罰。
更何況他還是負有監護、收養、看護的特殊職責人員,故雖有坦白情節卻不足以從輕處罰,李某最終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希望他能在監獄中好好反省自己的罪過,也希望李某楠盡快走出這一陰影,希望她將來能過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