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KTV嫖娼,竟發現小姐是未婚妻,心理失衡激情傷人

案例來源于:裁判文書網,文中人名均為化名,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作者刪除)。
導語
“黃賭毒猛于虎”,人生中有三件事不能碰,黃,賭,毒。賭和毒不用說,輕則傾家蕩產,重則家破人亡。
有的人要說了,黃又沒有什么風險,為什么不能碰。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涉黃屬于違法行為,不僅僅是因為打擊違法犯罪整頓黑惡勢力,更多的是賣淫嫖娼具有社會危害性。許許多多的惡性犯罪都是從“黃”開始的。

今天就給大家帶來一個涉黃的案例,小伙嫖娼,竟點到女友。違法鬧劇,竟成傷人起因。
案件回顧
2018年浙江一家KTV內,警方接到報案稱有人被捅傷。這家KTV隱藏在角落,裝修也非常簡陋并不像正經的娛樂場所,反而像是那些違法的性場所。
在包廂內警方發現一名26歲左右的女子倒在血泊中,身中數刀,KTV老板也疑似受傷,但人不知去向。急救車第一時間將傷者送醫搶救。

30分鐘后當地派出所一名李姓男子自首稱自己就是KTV的兇手。
自首的嫖客
當晚警方在出警30分鐘后,李某深知自己難逃法網便來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李明華,27歲,當地人,死者的男朋友。
警方看著這個人眼熟,竟是多次在娛樂場所抓獲的嫖客之一。2018年上半年,這個李明華可以說算得上派出所的常客,大家都心知肚明他以嫖娼為目的經常出入娛樂場所,但每次經常都抓不到他的把柄,這次不一樣了,一抓還是個會判死刑的罪行。

表面戀愛,實則婚約成白紙
李明華其實和女友劉芳已有婚約在身,計劃年底完婚,就是這樣在朋友面前恩愛的兩人,李明華為何要殺害自己的女朋友?
據李明華的口供和警方走訪朋友得知,李明華與女友劉芳是在酒吧結識,當時倆人都剛失戀,正好需要彼此在最難過的日子里給予安慰,倆人便走在了一起。

戀愛前期的生活都是甜蜜的,李明華當時很有錢,經常給劉芳買各種首飾衣物,倆人剛戀愛沒多久,就覺得到了結婚的年紀,感覺對方是可以托付的人便下了婚約,可是這一年的期限還沒到,慢慢的李明華本性開始暴露。
李明華時常早出晚歸,甚至不在家過夜,也許是李明華覺得和劉芳的新鮮感過去了,李明華便開始在外娛樂場所尋找嫖娼對象。接連好幾次都碰上警方掃黃,運氣好沒抓到證據。

劉芳則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燈,劉芳也開始在外沾花惹草,倆人雖有婚約在身,但實際上是各過各的。
最尷尬邂逅
2018年9月,李明華再次來到一家隱蔽的場所想認識幾個漂亮女孩,再次起了嫖娼的念頭。等到一排女孩站在他面前,他卻傻了眼。自己的女友劉芳也在其中。
李明華當時已經喝了很多酒,以為是自己眼花了,并讓劉芳走進查看,可劉芳卻嘲諷道“這不是李官人嘛,今天來玩玩?”

李明華聽著這口音瞬間清醒,自己的女友竟然是賣淫女,雖說自己是嫖客,但是堅決不允許自己的女友有對不起自己的地方。
意難平釀血案
面對女友的嘲諷,李明華氣不打一處來,便于劉芳就平日瑣碎問題產生爭執。爭吵中,過于強勢的劉芳讓李明華占了下風,李明華覺得女友劉芳早就背著自己當起了小姐,現在還跟自己講大道理。

每天不聞不問自己,現在卻打扮得花枝招展伺候別人,讓自己很沒有面子,想到這李明華氣不打一處來,惱羞成怒,隨后拿出隨身攜帶的小刀向劉芳捅數刀。幸運的是,劉芳被及時送醫,脫離了危險。半個多小時后,李明華來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律師觀點
賣淫、嫖娼在我國受到法律的禁止,屬于違法行為。賣淫嫖娼會傳播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等傳染性疾病。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李明華因受到劉芳的言語刺激內心沖動用小刀連捅數刀造成劉芳重傷,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二人因個人作風問題嚴重觸犯黃賭毒中的黃,無論是嫖娼還是賣淫都是違法行為,不要以為沒有多大的影響就不會被判刑,由涉黃發展成違法犯罪的例子并不少見,本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本應幸福生活步入婚姻的二人卻因為個人作風和陋習一牢一傷。

在我們現實生活中還有許多黃賭毒的分支,例如網絡上許多年輕人想接觸的“笑氣”,其本質就是毒品,過量吸入會對大腦造成不可逆的傷害。還有所謂的高級服務,本質就是提供性服務的窩點。
法律的約束不是無理由地,珍愛生命,遠離黃賭毒,遠離違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