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離奇死在瓜棚,兇手用西瓜將其拍死?絲襪成為破案關鍵

導語
奧斯汀曾說過:“幸福的婚姻不僅需有交流思想,也要感情交流,把感情關在自己心里,也就把妻子推到自己的生活之外了。”
所謂婚姻離不開兩個人的經營,幸福的婚姻往往是夫妻雙方相互理解相互溝通的產物,而并非天生就會幸福。
每段婚姻都會經歷磕磕碰碰,柴米油鹽醬醋茶,不打緊的小事有時候也會引起爭端,既然我們改變不了事實,那就應該改變看法,改變我們在婚姻生活中的態度。

有些夫妻單方面很強勢,使得另一半沒有情感體驗,即便是能力再強的一方,也不能通過一己之力改變婚姻。
失敗的婚姻會引發很嚴重的后果,輕則家庭破裂,重則和本案中的主人公一樣將壓抑的情緒化作殺人的動力。
瓜地里的女尸
寧靜的村莊被突如其來的警察所打破,報案人是當地的一戶瓜農,警方在瓜地發現了報案人所說的尸體。
瓜地里的溝壑中躺著一具女尸,女尸無明顯致死傷痕,頭部疑似被圓形物體所傷,失血過多死亡。

在案發現場警方沒有發現作案工具,奇怪的是有一個西瓜上帶有血跡,且大小和尸體頭部的傷口基本吻合。
“兇手用西瓜將其拍死?”這一說法雖然不切合實際,但就目前的結論來看似乎只有這一說法說得通。
瓜地主人告訴警方,三天前還來過這片瓜地,一點事情也沒有,三天后卻平白無故多了個女尸。

死亡檢測報告也顯示死者死亡時間在72小時之內。
疑點重重
通過走訪死者的丈夫白某(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警方了解到死者黃某(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每周六日都會回娘家看望老人。
黃某的失蹤還是在三天前,當天白某回家晚黃某就自己回娘家了,白某以為黃某住在娘家了所以對于妻子的失蹤白某并不感到奇怪。

首先,案發現場沒有作案工具,也沒有可利用的線索,其次白某當晚喝酒回家晚的說詞也得到了證實,這讓警方一度懷疑是路人無目標作案。
提供線索的絲襪
警方再度調查尸體時發現,死者的絲襪上仿佛有什么東西在反光,經調查是一種玻璃纖維,絲襪中為何會有玻璃纖維成了一個未解之謎。
為了弄清是不是絲襪材料中自帶的纖維,警方查詢到這款絲襪在當地只有一個經銷商銷售,而且這個絲襪是前段時間死者丈夫買給死者的且絲襪本身不含有玻璃纖維。
案件一下子有了進展,警方再次來到死者丈夫白某家中,卻發現白某已經走了,還帶走了一些生活用品,根據警方的經驗他們的方向沒有錯,白某有極大可能作案。

隨后警方在白某的家中發現了一個圓球形狀的擺件,圓球上有一處破損,圓球上裝飾物是玻璃纖維制成,且圓球周圍還有未被擦拭干凈的血跡。
隨后警方以現有的證據初步斷定白某在家中用擺件將妻子黃某殺害并帶到西瓜地里拋尸。
在警方的不斷追捕之下,白某被捕后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
因妻子太過強勢丈夫懷恨在心
據白某交代,和妻子黃某在一起生活很不愉快,自己時常感覺到沒有婚姻的體驗感,黃某的強勢讓白某無地自容,甚至一度想和黃某離婚,但黃某怕母親無法承受,一直不同意離婚。

一天兩天丈夫可以容忍,結婚四年來,丈夫沒有一天過得舒坦,幾乎每天都生活在妻子的陰影之下。
積攢了四年的怨恨,終于在那天晚上爆發了,當天晚上丈夫本來要與妻子一起回娘家,但是丈夫在外喝酒應酬時間太晚了,剛進家門就被妻子臭罵。
丈夫還在詫異妻子為什么沒回娘家,而妻子的火氣已經上來了。
也不知是不是丈夫的酒壯慫人膽的緣故,今天的白某聽似乎不把黃某放在眼里,兩人展開激烈的爭吵。

黃某自然是罵罵咧咧,而白某則和平日不一樣了,被說急了眼,自己身為男人卻被眼前的女人弄得沒有一點尊嚴,抄起一旁的擺件就掄向妻子。
妻子當場昏迷,丈夫以為妻子已經被自己砸死了,就趁著天黑將尸體轉移到遠處的瓜地深處,而西瓜上的血跡應該是拋尸時蹭上去的,最終妻子也因失血過多致死。
律師觀點
案件已告一段落,但白某釀成的后果不容小視。
白某因與妻子發生言語沖突刺激大腦,從而產生傷人致死的行為,白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合案情分析,白某在殺害并拋尸黃某后,不但沒有自首,反而向警方提供了錯誤的,會影響判斷的信息,且又畏罪潛逃,涉案情節已構成嚴重犯罪,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最終,白某還是難逃法網,在逃跑兩天后被警方聯合抓捕歸案,并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我國著名作家張弘曾經說過:“婚姻不是1+1=2,而是0.5+0.5=1。”這句話說的就是夫妻之間應該相互信任相互包容,不要將自己完全展開,要給另一半發揮的空間。
夫妻生活中也不是一味地認同與隱忍,而是遇事溝通懂得表達,沒有什么事情是說不開的,即便到了情感的邊緣也不要用如此極端的方式解決問題,被罪惡支配只有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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