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樁女大學生私密照泄露引發的荒唐倫理鬧劇

在生活中每個人都希望可以擁有屬于自己的一份私密空間,不希望被人打擾,也不希望里面的內容被他人看到。
2021年12月,在福州某大學就讀的小迪遇到了一件令她十分苦惱的事情,那就是接連不斷地有人添加她的好友,出于好奇她便同意了。但隨后對方卻給她發來了一些聊天記錄的截圖,在對方發來的這些截圖中的圖片,赫然就是她發來的自己在個人空間中的私密照,除了好友外,外人根本無法獲取到。

不光如此,在截圖中她還看到那些人對她進行各方面的評價,甚至她還看到這是一個擁有七千多人的群聊,那她的這些私人照片豈不是被七千多人圍觀了,萬一里面有自己的熟人,她怎么活?在看到對方發來的這些截圖后,她的情緒便崩潰了,而更讓她崩潰的事情還在后面。
在看到這些聊天截圖后,小迪便收到了一些陌生人給她打來的電話,即使自己拒接陌生來電,對方還會給他發短信,跟她說一些不堪入目的事情。給她發短信的人中有人要出高價見她一面,更有甚者提出每年給她15萬元,讓她跟在自己的身邊。
小迪雖然不是出生在大富大貴人家里的孩子,但也不至于窮到用自己的感情去換錢,對于這些陌生人發來的信息沒有一點好感。實在忍受不了之后,小迪便在室友的陪伴下來到了當地的派出所報案,將自己的這些遭遇全部都講了出來。

在警方對此案進行調查的過程中了解到,小迪所收到的截圖來自于境外的一個社交軟件上的群聊消息。而其中的照片來自于小迪個人社交賬號上分享的生活照和健身照等,并且她對自己的社交軟件有所設置,一般人根本看不到這些內容,而賬號上的好友也只有自己的同學和朋友,那么是誰將這些照片傳出去的?
警方在接到報案后也立刻對此事進行調查,并且通過小迪提供的線索進行排查,而在排查之后警方便將懷疑的目光鎖定在了一個男子的身上。小迪在看到嫌疑人的身份時有些不敢置信,因為兩人是相處了六年的好朋友小艾。
兩人以前是在一起上學的同學,也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即使是上大學之后也沒有斷了聯系。而在小迪眼中,兩人不僅是朋友,更是知己,在很多事情上也都有共同的見解,所以兩人之間的關系還是很不錯的。

并且,在小迪的印象中,對方是一個很老實也很靦腆的人,在小艾被帶到派出所之前,她無論如何都想不到將自己的照片發布到外網,給自己的生活和精神帶來壓力和傷害的人竟然是他。但事實勝于雄辯,在25日,小艾被警方帶到派出所后便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同時也向小迪進行賠禮道歉,希望得到對方的諒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行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小迪的這些照片雖然發布在了自己的社交平臺上,但并不代表這些照片是可以隨意被他人進行散布的。因此,小艾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私自將涉及小迪隱私的個人照片散布到七千多人的群聊中,便已經觸犯了法律。

同時,小艾的行為也是對小迪隱私權的侵犯。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什么是隱私?隱私就是每個人在個人生活中不希望被他人看到和了解到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以及私密信息等。小迪的社交空間中也設置了相關的權限和條件,這便代表著她個人是不希望這些照片內容被外人看到的,而小艾在未經對方允許的條件下,私自將對方的照片發布出去,便是對其隱私權的侵害。
同時,小艾的這一行為也對小迪原本寧靜的生活產生了影響,對其本人也造成了傷害,那么小艾便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隱私權屬于人格權的一種,是每個人從降生之日起便擁有的權利。小艾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私自使用小迪的照片,并對其本人的生活造成了影響,作為過錯方,小艾就應當承擔起之后的道歉等責任。
在經過調解之后,小艾向小迪進行賠禮道歉,并答應小艾將所有照片進行刪除,也答應幫她處理之后的事情,最后,他也會同意給小迪賠償精神損失。在看到小艾誠懇地向自己道歉,并答應處理之后的事情后,小迪最終也做出了諒解。
沒有人希望自己是生活在《楚門的世界》這種環境下的,是需要有一個獨屬于自己的空間,不希望被人打擾和看到的,而小艾的行為便破壞了小迪生活上的寧靜,同時也辜負了小迪對他的信任,破壞了兩人之間長達六年的友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