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學生在云南遇害,兇手竟自稱是“國安人員”

2020年6月,本案受害者李月(21歲)大學畢業后,開始和男友洪嶠在南京租房同居。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7月9日,李月獨自乘飛機前往云南西雙版納。
7月10日,李月父親發現聯系不上女兒,發微信不回,打電話關機。又詢問女兒的男友洪嶠,洪嶠表示不知道,自己也聯系不上李月。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李月父親趕到女兒居住小區,從物管處調取監控,看到女兒于7月9日上午10點40分左右出門,只背了一個斜挎小包、拿了一把傘離開,不像出遠門的樣子。

7月13日,李月仍然音訊全無,其父報警。南京警方受理后,查到李月7月9日從南京飛往昆明,再在昆明轉機直飛西雙版納,于當晚9點多到達西雙版納的勐海縣興海檢查站后失聯。
勐海警方未查到李月入住酒店的記錄,通過監控視頻梳理,發現她失蹤前曾與兩名男子在一起。技術手段介入后,查明了兩男子身份——21歲的江蘇宿遷人張晨光、20歲的江蘇南京人曹澤青,警方找到他們,從其口中訊問出了李月已經遇害的消息,經其指認,于8月3日在城郊挖出了尸體。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8月4日,勐海警方向公眾通報了這一情況,令人驚訝的是,嫌疑人從最初的兩名變成了三名,多出的那人竟然是李月的男友洪嶠(24歲,南京人)。洪嶠與張晨光、曹澤青在南京合謀,由張晨光、曹澤青在勐海縣將李月殺害并埋尸。
回過頭再看洪嶠,真是演技十足。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李月失蹤后,父親李遠聯系洪嶠,洪嶠稱,7月8日是他與李月最后一次在家里見面,兩人吵過架。李遠問他為什么吵架,洪嶠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因李月經常與洪嶠爭吵,李遠夫妻也知道這事,所以沒放在心上。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后來,李遠決定報警時,洪嶠還陪著一起去了派出所,接受了警方的例行詢問。而此時,李月已經被洪嶠朋友殺害并埋在了泥土之下,足見洪嶠心理素質異常強大。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這不由讓我想起了同是去年發生的“杭州來女士失蹤案”,案情尚不明朗時,來女士丈夫作為兇手,主動報案,坦然面對警方和記者的詢問,振振有詞地描述來女士失蹤前的情形,也是個人才!
自7月8日至8月3日案發前,洪嶠幾乎每天都在發朋友圈,還主動聯系李月的幾個朋友,詢問“月月”下落,并聲稱月月“花了他幾萬元就跑了”。
后來警方查到李月前往西雙版納的信息,剛聽聞這事時,李遠還松了口氣,因為他通過翻看女兒的社交賬號,發現她收藏了很多勐海縣的景點和酒店。李遠認為,女兒是有目的和規劃的出行,可能只是去散散心,這也一度讓他相信整件事和洪嶠沒有關系。他唯一不解的是,女兒向來很懂事,做事有分寸,以前從未有過突然與家人失聯的情況,這次到底怎么了?
李遠是企業職工,妻子是老師,他們就李月這一個孩子,一直比較尊重她,從不會拿父母的身份去強迫女兒做一些選擇,所以親子關系比較好,正常情況下,女兒是不會這么長時間都不和他們聯系的。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李月失蹤后,母親受到打擊,身體一下就垮了。李遠擔心女兒安全,只身來到西雙版納,一邊等待警方調查,一邊在勐海“漫無目的”地尋找。

這期間,洪嶠還“熱心”地出謀劃策。由于李月失蹤的地點很靠近邊境,曾有網友質疑,她或許是因為某些隱情想要偷渡出境。洪嶠采用了這個說法,“分析”稱,李月出境或是出于對金錢的追求,但她一個人是不敢偷渡的,應該有人陪同,可能有毒販、境外賭博人員接應。洪嶠還建議李遠向當地出租車司機出示李月照片,以便于尋找。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李遠完全不相信洪嶠的這些話,他非常了解自己的女兒,她絕不可能與販毒、賭博、偷渡沾上半點關系。而洪嶠把李月的失蹤與這些因素結合起來的主觀意愿非常強烈,這個時候,李遠才終于對洪嶠起了疑心。
事后看來,洪嶠講那些話,是故意在誤導李月的家人,擾亂警方偵查視線,達到給自己洗脫嫌疑的目的。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李月閨蜜也不相信她會單獨去那么遠的地方,“她是很單純很單純的小丫頭”,“雖然性格外向,但不是一個很獨立的人,即便要出門,也會拉上人陪著自己”。曾有一次,李月與男友吵架,隨后賭氣去了揚州,但走之前拉上了朋友一起。
關于偷渡,閨蜜反駁道,“她膽子小,從沒走過歪門邪道,何況還有愛她的爸爸媽媽,怎么會想偷渡?”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倒是對洪嶠,李月閨蜜的描述不免讓人浮想聯翩:“他曾自稱在保密單位上班,我雖然只見過他幾次,但能感覺出這是一個很極端、很偏激的人,有些可怕。”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李月另一朋友提供了一張洪嶠朋友圈的截圖,封面照片是洪嶠與一位手持武器的外國人的合影,洪嶠本人則頭戴黑色帽子和黑色口罩,胸前掛著一個黑包。

李月閨蜜關于洪嶠的說法,與他殺人兇手的身份非常吻合。在后面警方的通報中,這樣寫道“洪嶠與張晨光、曹澤青在南京合謀,張晨光、曹澤青前往勐海縣,于7月9日晚將李月誘騙至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并埋尸”。
事件發生后,李月家人朋友都對其突然一個人出遠門且失聯表示不解,結合這個通報,再回頭看李月當天的行蹤,似乎就能做出一些比較合理推測了。
顯然,李月去勐海縣是一早就計劃好的,不是臨時起意。洪嶠也知道這事,甚至很可能是他選定的目的地。
計劃確立后,李月開始在網上搜索勐海縣的景點和酒店。這可以看出,她原來是準備在那里待上幾天的。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按洪嶠所說,7月8日他最后一次在家里見李月,兩人吵過架,第二天李月就失蹤了。
真實情況應該是,李月早就購買了7月9日從南京飛昆明的機票,并在當日正常出行。李月朋友說,她不會獨自出遠門。而7月9日這天洪嶠沒與李月見面,他很可能以自己“在保密部門工作,身份敏感”為由,沒有與她同行,但答應在目的地與李月會合,這樣,李月就不會抗拒單獨出門了。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李月滿心歡喜地暢想著和愛人同游美麗的西雙版納,哪知在那里等待她的是張晨光、曹澤青這兩個惡魔。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從時間上看,李月到勐海縣不久就和張晨光、曹澤青會合了,他們應該是以洪嶠朋友的身份取得了李月的絕對信任,再把她帶到偏僻處殺害。
勐海警方通過偵查手段找到了李月失蹤前見過的張晨光和曹澤青,從他們口中挖出了真實案情,也鎖定了幕后黑手洪嶠,但并未向外界公布詳細內容。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直到9月1日,勐海縣檢察院發布了一則通告如下。

通告再次確定了洪嶠、曹澤青、張晨光的故意殺人罪,但洪嶠還多了一項“盜竊”罪名,并且有同伙——祁文強。
之前的報道里都沒提到祁文強,他應該是后面才被洪嶠等人供出來的。此人的出現,讓洪嶠團伙的規模再次擴大,也暴露了他們更多的罪行。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11月9日,李遠通過律師了解到詳細案情,得知洪嶠長期冒充“國家安全人員”“首長警衛”,在言行舉止中故意營造自己的神秘身份,并以此招募了張晨光等小弟。張晨光、曹澤青都被洪嶠“洗腦”,相信他是正牌的“國家安全部門人員”,并產生“為洪嶠干活就是為國家干活”的觀念。
在與李月相處過程中,兩人因感情糾紛經常吵架,性格偏激的洪嶠產生了殺死她的念頭并付諸實施。洪嶠告訴小弟張晨光和曹澤青,李月知曉的信息已經“危害國家安全”,且有泄密的可能,指使他們將其“滅口”。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得知真相后,李遠痛不欲生,只恨沒有及早發現洪嶠的偏執性格并讓女兒遠離他。李遠說:“我們永遠不會諒解他,希望司法機關能夠給予公平公正的審判。”
12月12日,洪嶠的代理律師提出應對其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所以案件從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對此,網上有專家表示,提出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是犯罪嫌疑人具有的基本公民權利,但一個精神病人能夠部署這么周密的殺人計劃并指揮另外兩人作案有違常理;而如果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精神病人”,又太巧合了,更大可能是三人都想借此逃避刑事處罰。
截至目前,該案暫沒有新的進展,我們一起關注,期待兇手被繩之以法!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月的社交賬號里,有這樣兩條動態:
“及時止損,是感情中最正確的選擇。”
“人生遼闊,不要只是活在愛恨里。”
想來,在二人相處期間,李月不止一次產生了離開洪嶠的念頭,只可惜,她還沒來得及下定決心,就遭到了這猛獸的毀滅一擊。
(作者公眾號“韋一同說”有南大碎尸、紅衣男孩等更多大案,歡迎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