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男子見義勇為抓小偷,被小偷家屬告上法庭索賠130萬

“來人啊,抓小偷!”
2012年3月7日凌晨四點多,住在建筑工地附近自家商店的胡克峰,被工人們的捉賊聲驚醒。
熱心的胡克峰沒多想,到廚房抄上菜刀,就出了門。
小偷這次是團伙作案,被人發現之后,他們四散而逃,大伙兒也只能分頭就追。胡克峰發現了其中一名倉皇逃竄的小偷,追了上去。
事后,本以為是見義勇為做了件好事的胡克峰,不但沒受到任何表彰,反而等來了一張法院的傳票:小偷家屬要求判處胡克峰10年有期徒刑,賠償130萬!

胡克峰
見義勇為捉小偷卻為此吃上官司,而且還要面臨十年人身自由被剝奪甚至是上百萬的巨額賠償,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對于這起案子最終法院是如何判決的呢?
一次見義勇為惹上的麻煩事
胡克峰是湖南婁底人,自從結婚以后,他和妻子一直在老家的小縣城中生活。夫妻二人一起經營著一家小煙酒店,雖是小本生意,掙不了什么大錢,但是保障一家人的生活卻也是綽綽有余,所以一直以來,他們的小日子過的也算安穩幸福。
然而,這平淡的小日子,卻在那個雨夜被徹底打亂。
“來人啊,有小偷,抓小偷!”
那是2012年3月7日,凌晨四點多,睡夢中的胡克峰突然被一陣捉賊聲驚醒。他側耳確認的確是有人在喊捉賊之后,麻利地一件披上外套,先是打電話報了警,然后到廚房抄上一把菜刀就急沖沖地出去了。
抓小偷這件事,對于胡克峰來說,很有經驗。

他們生活的村莊位于縣城和鄉村的邊界,進城出城每天路過的人有很多,所以有生面孔是常事,也因此有許多小偷在這里活躍,村民們丟雞少狗的事時有發生。
小偷小摸屢禁不止,村民們達成了一致的看法:不管誰發現了小偷,第一時間先通知大伙兒,大家一起去抓賊。
而胡克峰又是所有人中最熱心腸的那一個,只要有人喊捉賊,他必定會第一時間采取行動。前前后后,胡克峰參與的抓賊行動有十幾次,光是被他親手逮住的小偷就有8人。
因此,他沒少受到公安部門的表彰,村民們更是稱他是“抓賊專業戶”。
抓賊專業戶胡克峰深知小偷被逼急了,很可能會出手傷人,所以他才揣上了那把菜刀,以作防身之用,只為嚇唬賊人。

胡克峰推門而出,天還在下著雨。三月份,雨水淋在身上,有一股透骨的寒意。但是,胡克峰哪里顧得上這么多?他步履匆匆,生怕晚一步,那賊就跑了。
這次,失竊的是胡克峰家附近的一處建筑工地,捉賊聲就是看工地的工人們喊的。
這已經不是工地第一次遭遇偷竊了,由于工地東西堆放的東西比較雜亂,并且很難看管得過來,所以小偷們常常到工地“搬運”一些鋼管、零件什么的。
這不,這天他們又來了。碰巧的是,這次有個工人起夜上廁所,正好發現了正在工地上忙活的小偷們。
在工人的喊叫聲下,大家伙兒陸陸續續都聚集到了這片工地。工人告訴大家,這次是團伙作案,小偷不止一個人,讓大家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安全,隨即,眾人就分頭去追小偷了。
胡克峰環顧四周,一眼就看到了一個扛著什么東西,正慌忙逃竄的一個身影。于是,胡克峰便疾步追了上去。
工地的路坎坷不平,那人身形瘦弱,又扛著一根鋼管不肯丟,于是,胡克峰很快便追趕了上去。

追上了那名小偷之后,胡克峰嚇了一跳,竟是個女人!
胡克峰一時間沒敢采取強硬的手段控制她,但這個女賊眼見自己就要被抓,便利用這個時機,用扛著的鋼管去打胡克峰。然后,趁著胡克峰躲避攻擊,轉身繼續往前跑。胡克峰一邊躲避鋼管,一邊又想去抓那個女人,慌亂之下,他送出了手中的菜刀。
那一下,菜刀砍在了那個女人的后腦勺上,女人疼得嗷嗷直叫,又掙扎著往前走了兩步,然后,便重重地栽倒在地上。雨下得不小,地上已經有了積水,倒在地上的女人頭下是一大片鮮紅......
胡克峰一下慌了神,還好,這時警察也趕到了現場。胡克峰將情況如實跟警察交代清楚,隨后救護車也趕到,受傷的女人就被拉去了醫院。

看著救護車遠去,“抓賊專業戶”胡克峰的心慌亂不已。
胡克峰一家人背負巨大壓力
事發第二天,胡克峰被當地派出所刑事拘留。
警方告訴胡克峰:“被你見義勇為砍傷的那名女人依舊還躺在醫院的重癥監護室里,生死未卜。”
胡克峰聽到這,心涼了半截,腦子也瞬間一片空白。
胡克峰表示自己很冤屈,首先,自己是因為見義勇為幫忙抓賊,才不小心傷了那個女人。而且他從來沒有想過要因此逃避責任,甚至還讓家人拿著五萬元,為其墊付了醫藥費。
所以,他不明白為何自己明明是做好事,并且還做到了仁至義盡的份上,為何還是要付出更大更慘痛的代價。
“你說你抓賊就抓賊,那么多人抓賊,你偏偏還要沖得那么往前干什么呢?這下好了,攤上大麻煩了。”胡克峰的妻子,邊哭邊抱怨。

胡克峰妻子
面對胡克峰和其家人的痛苦和委屈,警方也表示同情和無奈,但是,那個女人還在醫院中,生死未知,并且,他們接到了那名女人家屬的報案,所以必須要前來帶胡克峰回去歸案。
對胡克峰進行了一段時間的刑事拘留以后,醫院方面稱,受傷的那名女子脫離了生命危險,考慮到案情的復雜性,胡克峰被改為監視居住。
但是這之后沒多久,胡克峰又被告知,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對他提起了公訴。
不僅如此,那名女子的家屬也對胡克峰提起了訴訟,他們在上交法院的訴訟請求中,明確地寫道:請求依法從重追究被告人胡克峰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1339276.3元。

這一系列的變故,給胡克峰一家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痛苦。
因為這些事情,胡克峰的煙酒小店逐漸門可羅雀,畢竟整整半年的時間里,警方、受傷的女人的家屬總是會時不時出現,或調查情況,或索要賠償,大家都害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煩,因此,都不再前去照顧胡家的生意。
胡克峰的妻子更是每天以淚洗面,不知道日子怎么突然間就過成這樣了。
“他(胡克峰)的奶奶中風偏癱,需要人照顧,他的爸爸、媽媽也都有高血壓等病,我們還有兩個兒子正在上學,自從出了事以后,眼瞅著這日子就過不下去了,他們還要我們賠一百多萬。”胡克峰的妻子哭著交代家中的情況。
上有老下有小,這份巨大的生活壓力本來就靠夫妻倆硬扛著,自從出了事以后,生活的現實和艱辛一下子變得更加令人難以承受,兩人沒有一天不吵架的。期間,妻子甚至有過輕生的念頭。
但是埋怨歸埋怨,妻子對胡克峰的為人做派是十分堅信的,她相信,半輩子踏踏實實,對家人無微不至的丈夫,就是做了一件見義勇為的好事,她說:“不管怎么樣,哪怕胡克峰被關進去了,我也會帶著兩個孩子一直為他討一個公道的。”
更加令人擔心的是,這件事情不可避免地對兩個孩子造成了巨大的影響,11歲的大兒子曾表示,既然見義勇為做好事還要被抓,還要賠這么多錢,那以后大人小孩都去當小偷算了,能偷點就偷點,實在不行,就讓自己受傷,躺在醫院里,讓人養一輩子......
這讓胡克峰的妻子更是擔心不已。
可以說,因為這件事情,胡克峰一家已經到了妻離子散的地步。但其實,承受巨大壓力的并不是胡克峰一家。在那個下雨的凌晨,胡克峰一刀下去,改變的是兩個家庭。
一刀下去,改變的是兩個家庭
那個女行竊者,名為曾紅,是一個十分可憐的單親媽媽。
丈夫早年因病去世,曾紅便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大的是女兒,小的是兒子。更加不幸的是,大女兒還患有重度智力障礙。
為給大女兒治病和供小兒子讀書,曾紅平時就在學校路口擺攤賣小吃。但是,因為是流動攤位,總被趕來趕去,所以,她就想要找人焊個固定攤位,可是一打聽,一個攤位需要8000塊。

曾紅覺得太貴,很是猶豫,于是,電焊師傅便告訴曾紅:“這樣吧,你去收點廢鐵,省去材料的話,這邊給你刨掉材料費到時候可以只收你一千塊。”
就這樣,為了省掉材料費,曾紅便開始到處收集廢鐵,后來,她撿著撿著就去了工地,趁著工人們不注意,一次次將鋼管順走。對此,她的家人表示并不清楚她每次弄回來一根鋼管,是要做什么,他們也沒有過問。
之后,便是在那個雨夜,撞上了胡克峰......
曾紅被胡克峰砍成了重傷,當夜送去搶救的時候,醫生甚至下了病危通知書。好在后來,經過醫生的奮力搶救,曾紅保住了一條性命。
性命雖是暫時保住了,但是曾紅卻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而且高昂的醫療費用也不是曾紅和其家人能夠承受的。
曾紅不是湖南婁底當地人,平時和姐姐、姐夫生活在一起。姐夫說,因為沒有醫保當時看病整整花費了十多萬,雖然這其中有胡克峰送來的五萬塊,但終究還是解決不了問題。
之后,曾紅的病沒完全看好,但是因為家中實在再掏不出醫療費,只能將其接回了家中。失去自理能力的她只能躺在床上,由已經76歲的母親終日照顧。

曾紅癱瘓在床
回到家中的曾紅性情大變,不愿說話,也不愿意見光,找她了解案情,她哭得顫抖,只說了一句:“我想不開啊。”
曾紅出事之后,曾紅的小兒子也不愿再上學,因為他實在無法忍受,別的同學喊他“小偷的孩子”。
可以說,這件事情令曾紅一家的生活也難以為繼。
而且,曾紅的家人不相信,曾紅一個瘦弱的女人可以扛著一根鋼管邊跑邊攻擊胡克峰。認為胡克峰在講述事實的時候,有捏造和隱瞞的成分。
正是因為這樣,曾紅的姐姐和姐夫,才一紙訴狀,將胡克峰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對胡克峰判刑、賠償。
胡克峰跪在街頭,只為討個公道
面對曾紅家人的這種說法,胡克峰也表現得十分氣憤。
根據他的描述,事發當天,是團伙作案,甚至還有一輛面包車做接應,并且車上確實有鋼管以及其他一些建筑材料,所以,曾紅根本就是有預謀的偷竊。
警方對此進行調查,調查發現,事發當天裝有偷竊物的面包車,竟是曾紅姐夫的!

但是,曾紅姐夫有十分明確的不在場證據,至于為何他的面包車會出現在工地附近,他不愿多說。
最終,該地區公安局對于此案的通報是,“曾某盜竊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胡克峰當晚的行為、出發點是好的,但在處理過程中過于沖動,導致曾某構成重傷。”
也就是說,胡克峰依然涉嫌故意傷害。曾紅家人狀告的罪名和要求的賠償款依然有他要負責和承受的可能。
這讓胡克峰想不明白,自己是真真正正地在做好事,怎么就要承擔如此大的代價呢?難道自己真的錯了嗎?
懷著這種想法,2012年12月10日,胡克峰走上了附近市場的街頭,他想要“問問”大家知道自己是否錯了。

這天下午,他舉著一張紙,跪在了街頭,開始他的“乞討”,他并非在真正乞衣討食,而是像紙上所說的那樣“不是英雄是乞丐,只為討句公道話”,他討的是大家的看法,他想知道大家如何看待他的行為。
在他的旁邊,有他準備好的兩個箱子,一個上面寫著“故意傷害”,一個上面寫著“見義勇為”,兩個箱子旁各有一沓票。他希望路人能夠花些時間了解一下自己的故事,然后給一個他們的看法。
在寒冷的天氣中,胡克峰瑟瑟發抖地跪了兩個小時,兩個小時后,一個箱子旁邊的票全部被投進了箱子中,而另一個箱子旁依舊空空如也。
裝滿了投票的箱子是“見義勇為”!同樣被裝滿的還有胡克峰的心,看著這個票,他說:“只要百姓們相信我是見義勇為,那就算讓我去坐牢,我也沒有遺憾了!”

然而,曾紅的家人卻對于胡克峰的這種做法不以為意,他們認為:“胡克鋒那么做完全是為了博取大眾的同情,事實并不是像他所說的那樣!他心機太深了!”
并且隨后,曾紅的姐夫也找了一名寫手,寫了一封帖子指責胡克峰“惡行”的帖子,說胡克峰持刀砍傷了曾紅,態度惡劣,行為令人發指。這篇帖子被發表在湖南的法律網站上。
事情一再發酵,引起了網友的廣泛討論。
網友們對此看法不一:
有人認為:胡克峰是在見義勇為做好事,不應給小偷賠錢。
有人認為:曾紅是為了生存,才去偷竊了一點鋼管,然而胡克峰卻差點要了她的命,這就是故意傷害,是犯罪。
目前,因為證據不足,疑點較多,所以這起案件依舊沒有做出決斷。
這一切,究竟是哪里出了問題呢?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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