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男子為抓人販子,怒打一拳竟身亡,過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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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上有個好漢,叫魯達,他看到一對父女被惡霸欺負,心生同情,慷慨解圍,幫其脫身。但成功脫身之后,他并不解氣,再次找到惡霸,三拳將其打死,從此惹上了人命官司。”
這是小說《水滸傳》中“魯提轄拳打鎮(zhèn)關西”的一個場景,在小說的背景下,魯達尚且能躲,可如果類似的事情發(fā)生在今天,它會引發(fā)什么樣的后果呢?

2015年10月16日晚,王勇一輩子刻骨銘心的日子。
那天,他剛上完廁所出去,突然背后一男子橫抱著一名女孩沖出。夜色之中,只見男子偷偷摸摸,神色慌張,這一下子就引起了王勇的注意。
看到男子抱著一小女孩直接往夜色最黑的地方跑,小女孩嘴巴也被捂住了,而且小孩還一直在哭,聲音沙啞,想喊卻喊不出來。
看著男子反常的舉動,王勇心里一驚,琢磨著,這人該不會是搶了誰家的孩子吧?這還了得啊?
王勇是個熱心腸,他二話沒說,撒腿就追了上去。
當時那名男子一看王勇追上來了,丟下孩子,打開車門,奪命而逃。
確認孩子安全之后,王勇轉(zhuǎn)身就去追,一邊追一邊喊,“有人搶孩子了”“有人搶孩子了”......
王勇的叫喊聲驚動了不少人。
幾秒之后,馬路對面的三名小伙子也追了上去,甚至連周圍餐館里吃飯的客人也都是凳子一推,趕緊往外沖。
幸虧王勇反映得快,追趕及時,在一輛即將開走的出租車上,王勇把將那個要離開的男子抓了個正著。
短短幾秒鐘的時間,先后有十來個人一擁而上。
有了群眾的自發(fā)幫忙,搶孩子男子,很快被控制住了。
總以為事件就此結(jié)束,不過,這事才剛剛開始而已,接下來事情的走向,卻讓王勇打破腦袋都想不到。
這起“圍觀群眾勇追人販子”事件,帶來的不僅是個意料之外的結(jié)果,更是影響到了兩個家庭,甚至人販子的真實身份也是讓人震驚,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拳而下
“你是不是搶娃兒的?”
“是,我就是搶娃娃,關你啥子事?”
搶了別人的孩子還振振有詞,這一回答,成功地激怒了王勇。身為父母,他絕不允許讓孩子被拐走的悲劇上演。
為了教訓他一番,王勇?lián)]拳,直接打向男子的臉部。
他心里嘀咕著,讓人販子受點皮外傷,也算是便宜他了。
一拳之后,男子應聲倒地。
現(xiàn)場群眾越來越多,而對于搶孩子的行為,所有人都深惡痛絕。王勇這一拳,就像是將憤怒的堤壩炸開了個口子,圍觀群眾一擁而上,拳打腳踢,情況很快就失去了控制。
然而,遺憾的是,就這樣,一個無法挽回的悲劇釀成了。

當警方和救護車來到現(xiàn)場的時候,男子竟然已經(jīng)沒有了生命跡象。
?警方調(diào)查
面對這個局面,王勇懵了,他看看不省人事的男子,再看看自己的拳頭,他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打得雖然是用力了點,可也不至于奪人性命呀!
任何人不可能一拳被打死,并且打的方向是下顎的方向,并不是致命的地方,怎么可能會死呢?
雖然王勇百思不得其解,但王勇并沒有逃避,而是主動跟著警察回到了派出所,接受調(diào)查。

此刻的王勇,心情五味陳雜,本來是路見不平,出手相助,結(jié)果莫名其妙就死了人,而且男子的死亡,很有可能是自己造成的,他頓時良心不安。
然而有些時候,生活就是充滿了一個又一個意外,就在王勇滿腦袋亂成一團的時候,發(fā)生了另一件讓他意想不到的事。
就在事發(fā)的同時,警方找到了被救小孩的媽媽賈倩。
然而,賈倩的反應再一次驚呆了王勇。
賈倩聞訊趕來時,看到躺在地上的男子已不省人事,她根本來不及管自己的孩子,而是跪在男子身旁,哭得撕心裂肺......
隨著警方的深入調(diào)查,王勇心中慌了。
原來,受害青年叫李超,河北人,而他根本不是所謂的人販子,而是賈倩的男朋友。

故事回到2015年9月3日,賈倩與丈夫協(xié)商離婚未果產(chǎn)生糾紛,唯一爭執(zhí)不下的是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問題。
賈倩提出,只要有孩子,自己可以凈身出戶。
可即便如此,丈夫仍不同意,他瞞著賈倩,將孩子偷偷帶回到了四川綿陽老家,交給自己的母親撫養(yǎng)。
丈夫的這個做法,無異于給賈倩當頭一棒。
看著天天愁眉苦臉的賈倩,李超心里既焦急,又心疼。
為了讓賈倩的心情早日好起來,李超便提議,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用同樣的辦法,把孩子再偷回來。
這顯然不是個好主意。
然而,被思念沖昏了頭腦的賈倩,對于李超的提議,非旦沒覺得不對,反而還覺得這是個好辦法。
一不做二不休,10月12日,賈倩和李超買了去往四川綿陽的火車票。
經(jīng)過幾天的蹲點觀察,10月16日晚,李超終于找到了“下手”的機會。
當晚,小女孩和奶奶一起在社區(qū)廣場看馬戲表演,李超利用小女孩獨自上廁所的機會,一把抓住小女孩,一路狂奔,離開現(xiàn)場。
敢情所謂的搶孩子,只不過是一個母親為了爭取撫養(yǎng)權(quán),而設計的一個荒唐的計劃。
由于兩個人的魯莽行動,李超不幸去世了。
來不及悲傷,冷靜下來的賈倩,也對李超的死特別疑惑。他雖然受了外傷,但并沒有打到要害部位,怎么就不幸身亡了呢?
經(jīng)鑒定,李超的死亡原因是由于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伴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導致的死亡,他所受的外傷是死亡的輔助因素,參與度為30%-40%。

也就是說,李超本來就身體素質(zhì)差,長期患有心臟病,加上王勇的那一拳,進一步增加了李超死亡的風險。
因此,王勇的毆打行為和李超的死亡之間的確實存在著一定的因果關系。
王勇的身份頓時從一個見義勇為的英雄,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王勇的妻子張娟聽聞后,亦是有苦說不出,丈夫本是見義勇為,卻無辜被扯上一起命案。
張娟告訴警方:“我心里越來越覺得委屈,王勇一直是個熱心腸的人,以前有一次為了幫助別人,他還受過傷,好人好事做的多了還有錯嗎?”

為了討個說法,王勇被刑拘后,她再次找到被搶的孩子,模擬現(xiàn)場,將小女孩打橫抱起,小女孩大概有四五十斤重。
一個患有心臟病的人,抱著四五十斤重的孩子,跑了將近一公里,心臟承受不住,這是完全有可能的。
因此,在張娟看來,自己丈夫攤上這種事兒,實在是太冤了。
?法院判決
2016年9月17日,公訴機關指控王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王勇表示,首先?,自己是出于見義勇為才去抓李超,而在案發(fā)現(xiàn)場,李超并未辯解自己并非是人販子,從而激化雙方矛盾。自己主觀上沒有傷害李超的故意,也并?不知道李超的特殊體質(zhì)。
其次,在正常情況下,一般性的毆打行為,不至于導致李超死亡。
再其次?,案發(fā)時,除了他自己以外,還有其他不確定人數(shù)的群眾也參與了毆打。
最后?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李超當天的負重奔跑、心臟病突發(fā)才是直接死亡原因,自己的行為與李超的死亡沒有因果關系,而且自己的行為符合見義勇為的形成條件,因此不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則第183條規(guī)定,見義勇為是指個人不顧自身安危通過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等方式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一種行為。
其形成要件表現(xiàn)為:
其一,見義勇為的主體是非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自然人。
其二,見義勇為所保護的客體,是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
其三,主觀方面在于個人積極主動、不顧個人安危。
其四,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在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遭受正在侵害時,已無法股的與危害行為進行斗爭的行為。
然而?,涪城區(qū)法院卻?認為,王勇和李超案發(fā)前不認識,雙方也無其他任何恩怨。王勇在案發(fā)當天,看見李超抱著一個小孩,誤以為是犯罪分子,并前往追趕,并之后對李超實施了毆打行為?。
王勇的主觀目的是見義勇為制服犯罪分子,而不是積極追求傷害他人。
客觀上,李超的死亡存在自身的特殊體質(zhì)、作案期間的奔跑行為和被人發(fā)現(xiàn)并追打的心理壓力、王勇的毆打行為、旁觀群眾的毆打行為等多種復合原因,王勇的毆打行為不是李超死亡的必然原因。
王勇的行為屬于假想防衛(wèi),不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
????●?█▼▲豪仕法律網(wǎng)HTtp://Www.79110.net????●?█▼▲????●?█▼▲假想防衛(wèi)是指行為人由于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認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實施防衛(wèi)行為結(jié)果造成損害的行為。
即行為人自以為自己的行為是對不法侵害的反擊,是一種對社會有益的正當防衛(wèi)行為,其主觀上不具備犯罪故意的認識內(nèi)容。
但王勇在已將李超打倒在地的情況下,對圍觀群眾說李超是人販子,從而引發(fā)其他群眾對李超的毆打行為,對李超的死亡存在過失。
刑法第15條第2款規(guī)定:“過失犯罪,法律有規(guī)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因此,在假想防衛(wèi)案件中,由于過失而造成危害后果的,只有刑法分則中明文規(guī)定處罰這種過失行為時,行為人才承擔過失犯罪的刑事責任。否則,即使因過失導致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也不應要求行為人承擔刑事方面的責任。
鑒于以上行為,綜合考量,被告人王勇構(gòu)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庭審間,王勇和李超的家屬同時達成了民事賠償協(xié)議,王勇向李超家屬賠償8萬元,取得對方的諒解。
法院認為,王勇的犯罪情節(jié)相對較輕,而且在案發(fā)之后,王勇又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屬于自首,依法應當從輕或者免除處罰。
最終,涪城區(qū)法院作出判決,王勇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免于刑事處罰。
?案件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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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不可盈滿過度,要懂得適合而止!
幫助弱小,原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可是,如果做過了頭,招來了禍事,那就得不償失了!
對本案來說,無論是王勇還是李超,都挺不幸的,他們的出發(fā)點都是因為“愛”,但是一個用錯了方法,一個把事做過了頭,結(jié)果,不光給自己帶來了厄運,更是打破了兩個家庭的寧靜。
王勇的父母自打出了這件事,不僅背上了債務,而且準備蓋房子的錢始終?沒著落。
“這件事對我來說,就是一個教訓。”王勇表示。“現(xiàn)在想來,我完全沒有必要打那一拳,因為我已經(jīng)將他攔下來,也有圍觀群眾圍上來,完全可以讓其他人幫忙報警,就不會發(fā)生后面的事了!”
李超家里更是拮據(jù),作為家里的獨子,上有老下有小,父親患有心臟病、冠心病、高血壓,每天醫(yī)藥費高達四五十塊錢。
“大道理我不懂,見義勇為我還是知道,王勇出手阻攔,是其他人也會那樣做,而且作為父母,都知道痛恨人販子。”李大爺哽咽著說,“發(fā)生了這樣的事,是我們兩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現(xiàn)在既然已經(jīng)發(fā)生了,只希望讓活著的人好好活著,讓這件事早點過去。”
而導致這一切的原因,往近了說,是王勇沖動之下打的那一拳。如果抓到“人販子”之后,王勇直接將其交由警察處理,那么,就不會頂上犯罪的帽子,還要白白賠償8萬元。往遠了說,是賈倩在孩子撫養(yǎng)權(quán)問題上,不理智的解決方案。
如果當初他們都能夠冷靜一點,也許這一切的悲劇就都不會發(fā)生,然而時光卻不能倒流。
最后?,眼見不一定為實,遇見不明真相的事情,一定要問清楚事情的原委,三思而后行,否則,一不小心就讓自己引火燒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