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美女醉臥小區健身場,被男鄰居撿尸,最終釀倫理糾紛

常言道“安全來自長期的警惕,事故源于瞬間麻痹”,凡事安全第一,是父母經常掛在嘴邊的話。小時候,生活在父母庇護下的我們,難以話語中,內涵的深意。長大后,離開家鄉,遠赴外地,獨自租房、生活,失去父母庇佑的我們,在面對形形色色的人時,逐步意識到,安全的重要性。
尤其是生活在外的女生,一定要注意保護自身的安全,不走夜路,不跟陌生男人說話,當警惕成為一種習慣時,危險、麻煩會逐步減少,一旦放松警惕,給心懷叵測的人,提供趁虛而出的機會,自身可能受到受傷。
2021年的湖北,一位美女醉倒在健身場,被男鄰居撿尸后,引發一場悲劇。美女名叫阿梅,是位容貌美麗,身姿婀娜的女人,案發當天,她喝醉酒,倒在小區里的健身場所,不省人事,當她再次醒來時,發現一名陌生男人,離自己很近。

僅存的酒意徹底消失,害怕從心底升起,她放聲大叫,男子被嚇得癱坐在地,撿起衣服,落荒而逃。女人蜷縮身體,用雙手緊抱住自己,眼淚從眼眶流下,調節心情后,她來到警局報案,那么醉倒期間,她究竟經歷了什么?
喜愛喝酒的女人
心情煩悶時,阿梅喜歡借酒消愁,2021年,她被相愛多年的對象背叛,失去愛情,傷心欲絕的她,終日郁郁歡,在工作中,頻頻出錯,最初,老板念在她是老員工,只是說教幾句,沒有怪罪。
直到她犯了嚴重的錯誤后,老板無法再忍,指責她不應該把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從旁觀者的角度,老板說的話有道理,可深陷其中的阿梅,只覺得委屈,她抹著眼淚,離開老板辦公室。
工作、愛情均受到挫折,抗壓能力不強的阿梅,情緒日漸崩潰,7月,她約好友,出來喝酒。飯桌前,她拿起酒杯,一飲而盡,滿腹的委屈,再次涌上心頭,眼眶逐漸濕潤,趴在桌上,痛苦。好友心疼不已,勸說她趕緊回家休息,她不愿意,再次拿起酒杯,飲入腹中...

一杯接著一杯,阿梅有了醉意,不斷的說胡話,想把內心積攢已久的憤懣,全部發泄,好友知道她喝醉了,站起身,將她扶起,打算送她回家。阿梅心生惱火,用力推開朋友,重心不穩的她,跌坐在地上。
背后傳來的疼痛,令她更加難受,坐在水泥路上放聲痛哭,引得路人駐足觀看。朋友趕緊扶起她,來到小區門口。或許是路邊的風,讓她有了意識,發現身在小區后,就讓朋友先回家,別耽誤第二天上班,她自己能回家,緊接著,搖搖晃晃的,朝家走去。
心生邪念的男鄰居
從小區門口,到居住的單元樓,有一段距離,路過健身場地時,暈頭轉向的她,跌倒在地上,胃里翻江倒海,忍不住嘔吐,待胃里的東西吐干凈后,她感覺渾身輕松,靠在健身器材上,打算休息幾分鐘,再回家,誰知,酒精上頭,眼皮越來越重,她睡著了。

晚上10點左右,姚某跟好友們吃完晚飯,準備回家,恰好看見昏睡的阿梅,出于好奇,姚某走上前,聞到一股濃重的酒味,忍不住捂住鼻子,當他把視線,轉移到阿梅的臉上時,心臟“撲通,撲通”的直跳,情不自禁的,想彎腰,將她扶起。
好友們趕緊拉住,勸告他,不要多管閑事,迫于無奈,姚某跟著朋友回到家中,但心中一直想著漂亮的阿梅,晚上12點左右,好友們陸續回家,姚某暗自歡喜,明白機會來了。他來到健身場地,發現阿梅扔在渾身,心中的無名火,越來越旺盛,不自覺的,朝女人走去。
害怕被人發現,他就把昏睡中的阿梅,攙扶到隱蔽的草叢,伸手雙手...恍惚間,阿梅察覺到異常,睜開雙眼,緊接著,就出現本案開頭的一幕。被警方逮捕后,姚某堅稱,阿梅沒有反抗,他沒有QJ,事實是否如此?

QJ指的是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違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X行為從而構成的犯罪,行為人是否構成QJ罪,關鍵點在于,是否“違背被害人的意愿”。
女性被欺負時,會用大聲呼救、身體搏斗等明顯的方式拒絕,如果行為人依舊繼續,就構成QJ罪。本案中的阿梅,處于醉酒昏睡的狀態,不可能做出明顯的反抗,表面上看,姚某沒有違背婦女意志,其實已經違背。
在QJ罪的定義中有“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脅迫以外的使被害婦女不知抗拒、不敢反抗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常見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藥物麻醉的方法QJ婦女;利用婦女熟睡之機進行QJ等,因此姚某的行為涉嫌QJ。
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QJ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趁人之危是屬于卑劣的行為,姚某需要接受法律的懲罰,為自身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一時的放松,就讓自己受到傷害,可見,我們應該隨時保持警惕,同時,阿梅的經歷,為愛喝酒的女性敲響警鐘,一定要控制飲酒量,喝醉后,需要找靠譜的朋友,幫忙送回家,不能使自身處于孤立無援的環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