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起因女子在身上紋身引發的血案

案情回顧
小菲和王先生是一對恩愛的夫妻,他們結婚將近一年了。
妻子小菲面容姣好、身材高挑、嫵媚性感,而丈夫王先生則高大,帥氣而且還有一份好的工作,兩人在一起顯得非常的般配。

一年前,王先生來到海口出差,在機緣巧合下認識了小菲,他對年輕貌美的小菲一見鐘情,接著展開了猛烈的追求,而小菲則欣然接受了王先生的追求。
在交往過程中,王先生問過小菲的工作,小菲說自己在娛樂城當前臺,王先生想到娛樂城雖然是烏煙瘴氣的地方,但前臺倒是一份干凈的工作,于是也就沒有在意。
交往了不久,王先生便用高額彩禮將小菲娶回了家。
結婚后,王先生對小菲寵愛有加,不僅不讓她出去工作,還把自己的工資卡交給了小菲,讓她過上了夢寐以求的闊太生活。
小菲想要什么首飾、包包,王先生都會給她買,看王先生對自己那么好,小菲感到十分幸福。

可是小菲心中有一段隱情,生怕王先生知道,可是她沒想到后來就是這段隱情,不僅毀了她的婚姻還讓她枉送了性命。
這一次,王先生又去海口出差,與客戶溝通得很愉快,公事很快就辦完了。兩人便開始嘮起家常來,客戶問他有沒有女朋友,王先生告訴他自己已經結婚了。
他很想跟客戶炫耀一下自己妻子的美貌,就把手機中存的小菲的照片拿給客戶看。
客戶出于禮貌看了一眼小菲的照片,可看完之后愣住了,不禁將小菲的全名說出來,王先生非常驚訝,只見客戶滿頭大汗,問小菲身上是不是還有一朵玫瑰文身。
王先生驚呆了,小菲身上確實有玫瑰文身,他曾經疑惑地問過妻子,小菲告訴他這是大學時跟風紋的,可客戶又是怎么知道這事。

王先生再三請求,客戶告訴他情況,客戶出于無奈只好跟王先生說了小菲以前的職業。
王先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妻子之前明明說自己只是在娛樂城做前臺,并不是那種見不得光的人。
出差結束后,王先生立刻飛回家,問小菲以前到底在娛樂城做什么,小菲沒想到這個問題還是被翻出來,腦子一下變成空白。
她見實在瞞不住了,只好坦白自己在娛樂城不是做前臺,而是陪客戶喝酒、出去,王先生聽到這感覺頭上一片綠光,癱倒在沙發一動不動。
因為這件事,王先生連續幾天一蹶不振,連工作都無法集中精神,導致出了幾個重大錯誤,最終被老板開除。

王先生丟了工作后,家里的開支也沒了,可小菲還是控制不住購物的欲望,催著王先生出去找工作。
以前的王先生因為愛小菲,所以對工作充滿了干勁,可現在的他不再想看到小菲,每當小菲催他出去找工作,他就心煩意亂,還破天荒與小菲吵起來。
小菲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一氣之下說自己要重操舊業。
王先生聽到重操舊業四個字,怒火馬上上來,用手死死掐住小菲的脖子,任憑小菲掙扎都不松手。
不久之后,小菲不再掙扎,王先生才發現自己掐死了小菲,他立刻清醒過來,后悔自己不該這么做,就去到警察局自首。

最終,王先生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律師觀點
本案涉及的法律問題很簡單,就是故意殺人罪的相關知識。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王先生因為妻子隱瞞做過小姐的事實而遷怒于她,后來被妻子言語激怒而殺妻,構成故意殺人罪。

在量刑方面,故意殺人罪的最高刑可以判處死刑。本案中老實人王先生天降橫禍,無辜成了接盤俠,他的遭遇令人同情,那么從法律上講,是否有對他從輕處罰的情節呢?
首先,王先生有自首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就有明確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其次,受害人小菲本身有嚴重的過錯。小菲隱瞞了自己做過小姐的事實而嫁給王先生,這是任何一個男人都無法容忍的。
后來,為了讓王先生出去掙錢供其消費,故意用“重操舊業”來激怒他,造成王先生情緒失控將其殺死,其行為構成嚴重過錯。

因此,王先生是可以得到從輕處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