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哥哥名下有3套房,拒絕過戶給3個侄子后,竟被弟弟告上法庭

世上不乏見風使舵者,他們見人遇挫下沉,還要踩上一腳;見人春風得意,就趨炎討好。千人千面,有德高的人,自然也就有卑劣的人,受卑劣小人中傷,難免會產生負面情緒,如若這小人是血濃親人,則更令人悲痛、失望、搖頭嘆息。
湖南的李大(化名)就碰上了這樣的親人,他落魄時,各個白眼相待;而一旦發達,不僅要他白白掏出艱辛打拼下來的房子,還要將他告上法庭。這到底是怎樣的一伙家人?法院的判決又是如何?

李大出生在湖南的一個普通農戶家庭,家中姊妹眾多,唯有兩個男丁:李大與李二。李父李母重男輕女觀念嚴重,不待見幾個女兒,偏愛小兒。李大作為長子,其父母儼然將他看成了“長工”,不顧他是否成年、體力是否承受得住,臟活累活苦活,全招呼他去做。
或許,長子為父母分憂,干一些農活倒也不算什么,可活干了,總得讓人吃飽穿暖,哪怕是長工,都還能領一份薪水。李大辛苦回到家,卻連個涼水、熱菜都沒有,一大口子還等著他下廚,而他的弟弟只負責吃喝玩樂,今兒搗個鳥蛋,明兒下河戲水,過得瀟灑快活。
父母的這份偏愛一直持續到李大離開。當時,李大結婚后,生下了兩個女兒;李二則生下了三個兒子。在重男輕女的父母眼中,李大媳婦顯然是個不中用的貨色,連個干活的男兒都生不出,于是懷著憤懣,二老常刁娜大兒媳,連對兩個孫女也沒什么好臉色。

李二覬覦房產久矣,他趁著父母對李大一家有意見,提出讓他們一家四口搬出去,省得眼見心煩。父母十分溺愛李二,聽他說是風,二老就不敢不下雨,便毫不留情地將李大一家趕出家門。
李大手無一文,被凈身趕了出來,連個遮雨的地都找不到。他與妻兒風吹日曬倒沒什么,只是心疼兩個膚白細嫩的幼女。好在大舅哥心善,他同情李大的遭遇,對他們進行了接濟和幫助。
然而,寄人籬下總不是個辦法。李大吃盡了苦,不想妻女跟著自己受累,就鼓起盡頭拼命干活。李大在工廠干了幾年,積累了不少經驗,他看這賺錢不錯,就起了自開一家的心思。李大做事果斷,一有想法立馬付諸實踐。

他先是散光了多年積蓄,又從銀行貸了一筆款,這才盤下一家工廠;而后,憑借他多年的經驗與眼光,竟也將工廠經營得風生水起,賺了不少錢。李大一得到錢,就想為妻女找個立錐之地,他先后在城區買了三套房,兩個三室一廳,一個兩室一廳。其中兩套將用做女兒嫁妝,一套留給自己與妻子養老。
2021年8月,大女兒結婚,李大將一套房作為婚前財產,贈了出去。同時,他為了方便,連同小女兒的也一起過了戶。到了這個時候,李大夫婦老也老矣,準備過上老年生活。但老家的人卻不想讓他倆舒心過活。
房子的事不知怎么傳到了李二耳里,他一聽房子都給了兩個女兒,心中氣憤不已,大老遠找上門來,無理要求李大將房子收回,并過戶給三個侄子,揚言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男兒才靠得住。

其實,在這之前,李二也找來過,他看李大賺了錢,眼紅得不行,自己也想在城區買房,卻差幾十萬,他想也不想就找李大出錢。是出錢,不是借錢。李大看透了這個親弟弟的嘴臉,理都沒理。上次毫不理會,李大這次也隨他亂吠。
李二碰了一頭釘子,見哥哥勸不回,竟回家唆使80多歲的老母將他告上法庭,理由是李大沒有盡到贍養義務,要求他將三套房子過戶給三個孫子,并補償60萬贍養費。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李大著實需要盡到贍養母親的責任,他一離開家,就有意斬斷與家人的聯系,這樣一來,也沒有盡到為人子女的贍養義務,所以李母有權利追回贍養費。
不過,60萬的費用顯然是張口胡來。贍養費有其明確的計算方式:通過計算子女的均月收入,三個子女及以上的,以40%的比例作為贍養費。它需綜合考慮每一個子女家庭,李母子女眾多,每一個都要承擔起贍養義務。

最后,法院判決李大補償5萬贍養費,并每月出600元給李母,駁回了原告房子過戶訴求。李大于李二,無撫養、贍養義務,無緣無故將三套房子送出,于法無據,也毫無道理。哪怕是對贍養的李母,也沒有給了撫養費,還要賠房子的說法。
李大對這個結果表示同意,但李母、李二卻不折不撓,覺得6萬太少,再次起訴,但沒有得到法院支持。2022年3月,李二母子倆又一次走進法院。經多天協商,最終商定李大一次性付清5萬,每月出600元費用,李母仍舊由李二照顧,而房子與他們無關。自此,這件鬧劇徹底拉下帷幕。
李二純屬被糖蜜罐子養大,不知李大的艱辛,自己想要,則要拿到。童年的溺愛養成了他自我、獨大的性格,認為什么都應向自己傾斜。倆兄弟鬧了三次法庭,相處成此般模樣,李母、李父不平衡的偏愛應負上極大責任。偏愛是一種愛,可卻是裹了蜜的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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