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軌堂叔后又懷上表叔孩子,丈夫哀求其回家遭拒:你太傷人了


大年初四的慘案
2020年1月28日(大年初四)下午,貴州某地發生一起因家庭糾紛引發的慘案。為何會這樣呢?2012年,馬清泉和林娜(化名)結婚。婚后兩人育有一子一女,馬清泉常年在外務工養家。林娜與堂叔林某多次發生性關系,后因堂叔受到斥責與其斷絕來往。2019年1月,林娜與其他男子通過微信對唱山歌,與馬清泉爭吵后離家出走。之后,林娜又與親表叔成為情人關系并懷孕。林娜回老家做人流手術后住在自己家里,馬清泉勸其回家未果。1月28日,馬清泉追上林娜再次要求其回家,又遭無情拒絕。此時,馬清泉向林娜胸腹部連續刺殺多刀,岳父見狀上前制止并搶刀,被刺傷倒地。警察和醫護人員趕到后林娜已經死亡,馬清泉岳父經鑒定為重傷二級。
那么,從法律角度如何評價此事呢?

一、馬清泉的行為構成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馬清泉殺死妻子、重傷岳父后并沒有逃跑,而是拿刀捅了自己,但自殺未遂。隨后,他選擇在原地等待公安機關的到來,等到警察到達兇殺現場后,馬清泉主動伸出雙手被帶走,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從本案的事實來看,馬清泉主動歸案,如實供述罪行的行為構成自首。依據《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對馬清泉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當然,是否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還要結合案件的其他因素綜合考慮。
二、馬清泉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危害后果極其嚴重。
馬清泉因與妻子的家庭矛盾,持刀連續捅刺林娜,并致其當場死亡的行為是極其惡劣的。同時,他還在失去理智時對前來勸阻的岳父連刺幾刀。對于妻子的死亡來說,馬清泉的主觀上具有殺人故意,從他事后自殺打算同歸于盡就可以推斷。而對于他持刀砍刺岳父致其重傷的行為,也應當以故意殺人罪來定性。他持刀胡亂揮舞,此時已經完全不考慮后果,只是由于主觀原因以外的因素而未能殺死岳父。因此,對于岳父的死亡,其應當構成故意殺人(未遂)。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馬清泉會被判處死刑嗎?
按照本案的實際情況來看,馬清泉不應被判處死刑。馬清泉除了具有自首情節之外,還自愿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依法可以從輕、減輕處罰。但這些還不是最重要的因素,馬清泉之所以對林娜痛下殺手,其原因在于林娜的多次出軌,且出軌對象均為親屬,長期的感情傷害讓馬清泉陷入對生活的絕望之中,所以,馬清泉屬于激憤殺人。鑒于被害人林娜對于案件的引發具有重大過錯,因此可以減輕馬清泉的責任。馬清泉殺死林娜屬于因家庭矛盾引發的案件,與其他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殺人案有著較大區別,一般應慎用死刑。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第二十二條規定:對于因婚姻、家庭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因被害方過錯或者基于義憤引發的或者具有防衛因素的突發性犯罪,應酌情從寬處罰。所以,最終法院判處馬清泉無期徒刑。
四、馬清泉可以如何依法維權呢?
馬清泉已經掌握了妻子出軌的證據,此時他可以找妻子談判,勸她回心轉意。本案中,林娜顯然對于馬清泉的忍耐并沒有感恩,她不但沒有回心轉意,反而又與表叔余某鬼混在了一起,還懷了他的孩子。是可忍孰不可忍!在此情況下,馬清泉可以采取兩種方案:刑事的方案和民事的方案。林娜多次出軌,嚴重違背了夫妻間的忠誠義務,馬清泉可以以妻子出軌為由起訴離婚,并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五)有其他重大過錯。同時,如果他能查明林娜與表叔余某在外公開以夫妻名義自居,并長期同居,結合其懷孕的事實,馬清泉可以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責任。

結語
強扭的瓜不甜!面對這樣的妻子,自己一廂情愿去維系這個家,到頭來卻落得個一場空。馬清泉撿回了一條命,可是無論是對岳父一家、妻子、孩子還是他自己,這代價都是太沉痛了。他殺人后跪在地上對聞訊趕來的母親道歉:“老媽,我管不了你了。”他的老母親應道:”你管不到我不要緊,只是你家這兩個孩子可憐沒人管。”想想馬清泉母親的話,真的有道理。也有人認為,婚內出軌對于另一方傷害太大了,出軌入刑才能有效震懾出軌方,保護善良的另一方。對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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