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買新手機17歲女孩竟然與網友相約以5000元價格開房出賣初夜權
近日,泰州警方接到了一個女孩的報警電話,稱自己被派出所“民警”摸了胸。警方接到電話后十分重視,對該女孩進行了詳細詢問,并經過溝通使得報警女孩前往派出所詳細反映情況。事實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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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女孩年僅17歲,當天與一陌生男子在某交友軟件上相識。為了購買某新型手機,女孩與該男網友在網絡上約定,由男子付5000元錢,女孩同意與其開房。當晚,兩人如約來到了某賓館,該男子首先詢問女孩的年齡和目的。女孩稱自己17歲,想以這樣的方式購買一部新型號的手機。沒想到,接下來的事情卻超乎了她的想象。

只見該男子從衣兜里掏出一張“警官證”,板起臉來厲聲對女孩進行了批評,并向她指出這屬于違法犯罪行為,還拿出一份“保證書”,讓女孩在上面簽字。女孩面對此情景完全嚇傻了,手足無措,完全聽從對方的安排。就在女孩以為自己要被“警察”帶走的時候,對方竟然提出要女孩“陪陪她”,但女孩拒絕了。該男子無可奈何,最后竟然強行襲胸后逃走。

女孩回家后,依然感到十分的后怕。經歷過一番思想斗爭之后,她撥打了報警電話。警方根據相關線索,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錢某。錢某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原來他根本不是一個警察,所謂的“警官證”只是通過網絡非法購買,并后期自己制作的。他說一開始制作假警官證,只是為了好玩。但是在認識女孩后突發奇想,認為可以利用假證件不花錢“白玩”。最終自己難逃法網。日前,錢某處以行政拘留20日,500元罰款的處罰。

這則新聞最讓人震驚的莫過于,處于花季的少女竟然為了一部新手機,就甘愿出賣自己的尊嚴,實在是讓人大跌眼鏡。這也從側面反映出一部分社會青少年在性教育、家庭教育等方面都有所欠缺。更缺少自我保護的意識,沒有認識到這樣的方式來“賺錢”,確實已經觸犯了法律,更有可能把自己處于危險境地。
此外,包括警官證件和警用設備等,在一些網絡平臺上仍有人非法售賣,更為不法分子提供了作案的工具和手段,值得十分關注和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