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軍統(tǒng)內幕(30)我所知道的唐縱(四)

第三件使唐大傷腦筋的事,是警保合一的問題。
他雖處心積慮地想把警察和保安團隊一起抓到手中,成為蔣管區(qū)后方鎮(zhèn)壓人民的強大力量,以博取蔣介石對他進一步的重用。實際上,卻是困難重重,經(jīng)常使他感到頭痛。
1947年3月前后,國民政府正式通過法令,改組各省警務處,與各省保安處合并而成立警保處,但是,一直到1949年全國解放為止,唐的這一如意算盤,始終沒有實現(xiàn)。
雖然他以警察總署長兼保安局長的身份,來執(zhí)行這一改組任務,但仍舊行不通。
各省主席表面同意而暗中反對,他們采取拖延對付的辦法,遲遲不肯將兩處合并,而把保安處的實權仍舊抓在自己手中。
這是因為,各省主席都把這些保安團看成是自己的命根子,無論如何也不肯放手。當時,保安團的經(jīng)費出自地方政府,各省主席便以此要挾,說如果要將保安團劃給警保處,便請中央負責經(jīng)費。

民國地方保安團舊照 圖片來自網(wǎng)絡
唐縱為了實現(xiàn)將保安團劃給警保處這一計劃,于1947年六七月間,親自跑到浙江、福建等省去商談,希望有幾個省能率先做到真正的警保合一。
可是結果到處碰釘子,他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希望能由警保處掌握各縣的保安隊。這一讓步,也只是得到表面上的同意,實行起來仍是問題很多。
各縣縣長也同省主席一樣,認為自己總得抓住縣保安隊這一點點實力才行。這樣一來,各縣又不斷發(fā)生警察與保安隊爭權的沖突。
唐縱為了這些問題,時常弄到深夜都不能入睡,后來,只好擬具一個“警保自衛(wèi)隊職務劃分辦法”簽報蔣介石,由內政部通令各省施行。
這個辦法的內容我已記不清楚,只記得,主要是規(guī)定各縣(包括省轄市)城區(qū)治安與清查戶口等工作由警察擔任;重要據(jù)點與交通線的保護,以及配合國民黨正規(guī)部隊或保安團對零星人民武裝的“清剿”工作,由保安隊負責。
對于鄉(xiāng)村的防御和要道口出入行人的檢查和鄉(xiāng)村戶口的檢查,則由各地民眾自衛(wèi)隊負責。
這個職務劃分辦法頒布以后,實際上,又恢復了過去“警保分治”的情形,因此,鬧了許久的警保合一的計劃無形中變成了曇花一現(xiàn),只徒有空名,有些省,連這個名義上的合并工作也都沒有實現(xiàn)。
第四件使唐傷腦筋的事是推行“警管區(qū)制”,遭到各方面的反對。
在警察總署沒有成立之前,南京便已試行“警管區(qū)制”。這是利用警察對人民進行的一種特務統(tǒng)治辦法,主要是將城市劃分為若干“警管區(qū)”,每個區(qū)二三百戶人家,每區(qū)設一警員,切實掌握住這個區(qū)的一切情況。
這個警員可以隨時抽查戶口或盤查區(qū)內居民,遇到可疑的人,可以隨時配合各個區(qū)的派出所,進行搜查。
唐縱對這一制度極為重視,他上任后,便下令在全國各大城市普遍推行。結果,又遭到各省市參議會的強烈反對,參議員們認為,警管區(qū)制度侵犯了人民的權利,要求立即取消。
最后,弄到國民黨的立法院也出來反對,說這種辦法不符合憲法保障人權的精神。
唐縱只好去報告蔣介石,蔣認為,這種辦法對肅清城市暗藏的共產(chǎn)黨和維護城市治安有很大作用,便叫他堅持實行下去。
后來,立法院開會叫他去說明,指責他這種辦法是“違法”時,他又不能把蔣介石這塊招牌,抬出來作為擋箭牌,因為,蔣介石還要裝出一副假的面孔。
唐縱只好硬著頭皮說,警管區(qū)制實際上就是警察勤務制度的一種,只是使警察業(yè)務更加精密化的一項分工,采用警員也只是為了提高警察業(yè)務的素質等。
可是,有的立法委員仍不滿意他這樣的說明,仍舊要他取消這種侵犯人民自由的制度。
后來,他雖口頭上答應可以考慮,實際上,卻一直到全國解放始終沒有改變,而且,更加變本加厲地實行這一制度。唐縱逃到臺灣后,仍把這一辦法正式規(guī)定下來,不過一直還是遭到反對。

國民黨軍列隊舊照 圖片來自網(wǎng)絡
第五件使他傷腦筋的事,是警察不能免除兵役的問題。
唐縱上臺后,提出了一個動聽的口號,以說明警察工作的重要性。他到處宣傳:“建國期間,警察比軍隊更重要。”因此,他認為警察可以不服兵役。
在這個問題上,唐縱完全失望了,也使他傷透腦筋。因為,抗戰(zhàn)勝利后,蔣介石根本不是在作建國的打算,而是要堅決發(fā)動全國反共的內戰(zhàn)。
打仗便要士兵,警察大多是適齡壯丁,許多人怕被征當兵而當警察,以為可以得到免役,但各省的征兵機關照樣征召這些警察入伍。
當時,這個問題沒有統(tǒng)一的辦法,各省市的警察局紛紛請求總署解決這一問題。
唐縱最初也以為不成問題,正式函請國防部兵役局,通令各省軍管區(qū),一律免予征召現(xiàn)在服勤的警察入伍。
但是出乎意外,他的意見沒有得到同意,反而要他通令各省警察單位,服從兵役機關的征召。
這時候,他唯一的法寶是找蔣介石,但是報告上去之后,許久沒有批下來。
他直接又去找兵役局長徐恩平商量,也沒有結果。弄了很久,才勉強達成一項協(xié)議,規(guī)定23歲以下的警官警察,仍舊要服兵役,只有23歲以上才準緩役,必要時,仍得應征。
他對這項規(guī)定很不滿意,曾在保密局向許多人發(fā)過牢騷,說這樣一來,誰還肯來當警察。
第六件使他傷腦筋的事,是重慶發(fā)生用小孩肉喂警犬的慘案。
唐縱上臺后,一直是標榜警察工作要“科學化”、“現(xiàn)代化”。他提倡辦案要采用科學辦法,不主張老一套憑經(jīng)驗來進行調查判斷,所以,很重視科學設備,提倡大量訓練警犬。但沒有料到,為了訓練警犬的問題,又使他大傷腦筋。
事情發(fā)生在抗戰(zhàn)勝利后的重慶。那時,南岸煙雨堡附近山腰上有一個專門訓練警犬的單位,有一個擦皮鞋的小孩,因為口渴了想找點水喝,便跑進這個警犬訓練所的廚房去找。
他見沒有人,便想在鍋內偷點吃的東西,不料揭開鍋蓋,他看到鍋內正在煮一個被肢解了的小孩尸體,大嚇一跳,便一路叫出來,附近的居民一聽,連忙集合起來,準備沖進去看個究竟。
這個所的特務們聽到喊聲,一面把門關上,一面趕緊把鍋內的尸體投入深井內。群眾破門而入時,鍋內已不見東西,便到處搜尋,結果,在垃圾中發(fā)現(xiàn)有些殘余的骨頭。
當時,正好有一個居民的小孩正在前幾天失蹤,便認定一定是被這些特務偷去喂了狗,立刻大哭起來。
在一聲“打”的喊叫下,群眾把這個訓練所全部搗毀,所長徐某和幾個“狗教官”都被打得頭破血流,抱頭鼠竄,幾十條警犬也被打的打死,跑的跑散。
群眾對此仍不甘心,便請求重慶警察局逮捕這個所的特務法辦,他們還告到蔣介石那里,蔣便找唐去罵了一頓,叫他派員查明嚴辦。
那時,我正有事去重慶,唐便叫我去查明真實情況,我找了幾個特務詢問情況。據(jù)說,殺活人喂狗的事還沒有過,有時因為牛肉貴買不起,挖出剛剛死去埋下不久的小孩尸體去喂狗的事卻有過幾次。
我去這個所里看了一下,只見房屋已被搗毀,無法進行詳細調查,便根據(jù)特務們所告訴我的一點情況,回南京時答復了唐。
唐縱聽完我的話以后,一直搖頭,又把他那句經(jīng)常用的口頭禪搬了出來:“真?zhèn)X筋!”他一邊把我談的情況,記在他的小筆記本上,一邊向我說:“這些人太不懂事,為了省幾塊買牛肉的錢,做出這種事來,被人告到委員長面前,叫我怎樣去回復呢?”
在兩年不到的時間里,我所見到的唐縱“傷腦筋”的事實在太多了,順便舉出這么幾件。其他類似的事還多得很,除了比這些更使他“傷腦筋”的事另行寫出外,一般的就不再多舉了。
1946年8月15日,警察總署正式宣告成立的這一天,許多保密局的工作人員,都被邀請參加它的慶典。
唐縱在講話中,除再三強調建國時期警察工作的重要性外,并說今后一定要在很短的時間內,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和法規(guī)。
他說,中國自有警察以來已有40多年,都是仿照外國的一套辦法,沒有根據(jù)自己國家具體情況,作過什么長遠的規(guī)劃,各個時期各個地區(qū)都是自己搞一套,從來沒有統(tǒng)一過。
他著重說明,警察的任務是維護治安秩序,除對一切犯罪分子作斗爭外,更重要的是,如何運用警察力量來鞏固國家政權。
他公開提出,日本人被打垮以后,還有比日本人更可怕的敵人,時刻在準備和國民黨爭天下,這會比過去任何戰(zhàn)場上的戰(zhàn)斗更激烈,一刻都不可放松。
他反復說明,這是建國時期警察的中心任務,他一定要很好地完成這項重大任務,并要求每個從事警察工作的人都不可疏忽,他還請求與會的各方人士都要多多幫助。
唐縱在講話中,還提出兩句口號,說他在任期中,一定要做到“一文錢不浪費,一個人不浪用”。
在過去,軍統(tǒng)局運用警察進行反共活動時,一般都是由各地區(qū)的區(qū)、站等組織通過所能掌握的警察機關去執(zhí)行。
唐縱任警察總署署長后,便把這一任務統(tǒng)一起來,由他以“訓令”、“通令”和“密令”指揮所有警察機關來執(zhí)行。這就比過去力量大得多了,也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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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共和談期間,凡有中共機構的各大城市的警察局和各省的警保處、警務處,都經(jīng)常接到唐的密令,要求詳細調查和監(jiān)視這些地區(qū)的中共人員,隨時向他報告情況。
我當時經(jīng)常去這些大城市處理工作,當?shù)夭簧倬珠L、處長也同我談起這一問題。其中,重慶警察局和刑警處為此,時常遭到唐的指責,因為,重慶的中共人員不少,警察局和刑警處都不易調查清楚,致使唐縱很不滿意。
和談破裂以后,蔣介石悍然不顧一切,下令遣送中共人員回延安時,唐立刻發(fā)出指示,命令各地警察局長切實認真執(zhí)行,監(jiān)督中共人員全部撤離,并認真查明是否仍有中共人員留下繼續(xù)進行活動。
有一次,我到重慶,重慶警察局刑警處長談榮章和我談過,說唐對此非常認真,曾密令叫他對留下的中共人員秘密逮捕,或強迫留下的中共人員自首。
唐在密令中還規(guī)定,這項命令要由各級主管親自負責執(zhí)行,不能作為一般例行公文看待,如執(zhí)行不力要受到嚴厲處分。
1947年冬天,唐去南京召集各省市警察負責人開了一次“警政檢討會”,到有福建、江西、浙江、河南等省的警保處長嚴澤元、龔建勛、竺鳴濤、楊蔚等,和北平、成都、安慶等市警察局長湯永咸、劉崇樸、林超等共40余人。
在這次警政檢討會上,唐自己承認在和中共斗爭方面,警察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并引咎自責。
他說,他過去對這問題重視得不夠,各地也放松了這一工作,因此表現(xiàn)不出一點成績來。他強調,國共和談業(yè)已破裂,中共是誓不兩立的敵人,一定要竭盡全力配合前方軍事行動在后方徹底消滅共產(chǎn)黨。他一再說明,只有后方消滅共產(chǎn)黨的工作做得好,前方的軍隊才能打勝仗。
蔣介石對于這種全國性的警察會議很重視,百忙中還聽取了唐縱對他的匯報,并指示唐對出席人員轉達他的期望,勉勵這些人全力把后方治安工作做好,防止中共地下人員在后方各大城市的活動。
會議結束前,唐縱請求蔣召見出席人員,當面給以訓示,蔣沒有答應。據(jù)唐說,這是由于參加的人太少,蔣對此不甚滿意。
唐縱原計劃在1948年再召開一次全國警政會議,蔣介石馬上批準,并指示一定要全國各省市的領導人親自參加。于是,唐從這年春天開始就做準備。但是,由于蔣軍一再慘敗,這個會也隨之煙消云散。
對于擁護中共的民主黨派和反蔣人士,唐縱也是運用警察權力,盡力進行迫害和打擊。
1948年我調到云南以后,得知云南人民在中共和民革的領導下,到處發(fā)動武裝革命斗爭,唐對此異常注意。
據(jù)云南警保處長邱開基告訴我,唐縱曾三令五申叫他運用一切權力,配合中央駐滇軍隊,把云南人民武裝部隊消滅掉,不能讓這個大后方不安寧。
邱開基在保密局云南站召開的公秘單位會報上,多次提出請求,希望云南站和其他在云南的軍統(tǒng)組織盡力協(xié)助他完成這一任務。
這年冬天,我去南京,唐縱對云南情況問了許多,他很不滿意邱開基,認為這個人干勁太差,沒有做出一點成績,甚至連情況都摸不清楚,后來終于將其撤換。
在遣送中共代表返回延安不久,蔣介石又宣布解散民主同盟,唐的嗅覺很靈敏,早在蔣介石正式宣布解散民盟之前,就先密令各省市警察機關,嚴密監(jiān)視各地民盟組織的活動,并切實做好關于取締民盟的各項準備。
當唐縱叫秘書擬好這個密令時,副署長酆裕坤還向他建議,暫緩發(fā)出,以免影響到對民盟的拉攏,因為,這時蔣介石正在要張群、吳鐵城等拉攏民盟的某些領導人。
但是,唐縱的回答是:一定不會有結果,務必趁早叫各地作好準備,等到公開宣布解散的時候,一些人又會轉入地下活動,那時困難就多了。
隔了幾天,唐又擬出取締民盟的一套辦法,要求民盟成員登記自首,并規(guī)定,只要向警察機關自首登記后,不再參加民盟活動,便可不再視為民盟成員,政府可予保護;
如果拒不登記而繼續(xù)進行活動時,即以不遵守憲法及違反“動員戡亂實施綱要”予以取締,情節(jié)重大的立即拘捕。
蔣介石正式宣布取締民盟后,唐便大吹其牛,說他早有預見,能搶先一步做好各種準備工作。他說:“這就是為領袖擔憂分勞。”據(jù)說,蔣介石對此非常滿意。
我曾好奇地問過唐,像這類問題,要是沒有看得準,是不是會鬧出亂子來?因為,一方面拉攏,另一方面又準備取締,這不是增加麻煩,給別人一個借口嗎?
他笑著回答我說:“問題不是這么簡單。這種措施,不但不是增加麻煩,而是有利于工作。”
他說,這是對民盟施加壓力,迫使他們就范。反正是兩條路,要么他們跟國民黨走,要么跟共產(chǎn)黨走。先給他們一點壓力,跟了國民黨之后,彼此也不會有什么不愉快。
如果拉不過來,也早已做好取締的準備工作,以免臨時手忙腳亂。這叫“制敵機先”之法。
不過,以后毛人鳳告訴我,并不是唐縱有什么高明的地方,也不是他有膽量敢先來這一手,主要是他從蔣介石身邊的許多人口中,先了解到拉攏的工作沒有辦法做好,一定會弄到取締這一步。
所以,這是唐縱由于先了解了情況,才敢搶先來了這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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