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再婚后才知道他所有財產都是他女兒的她感覺自己上當進退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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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農村的鳳英,丈夫在她54歲的時候就去世了,鳳英有一兒一女都已經成家了。兩年前,有人幫她介紹了一個老伴兒,是一個65歲的退休老頭。
那老頭姓崔,我們就叫他老崔吧。
老崔的退休金不算低,每月有七八千塊錢,據說他還有很多存款。他的老伴已經去世4年了,他的女兒也有自己的家,平時也很少回來。
如果和老崔結婚,鳳英就可以到城市生活了,因為老崔的房子在城市里。他就想在農村找個老伴,他認為農村婦女實在,是非少。
鳳英感覺老崔的條件很好,很快就同意嫁給老崔了,并且也和老崔說好了,兩個人不搭伙過日子,一定要領結婚證。老崔也同意了。
是老崔親自到鳳英的老家,把鳳英接到了城市。兩個人一起領了結婚證,就在一起生活了。
鳳英和老崔結婚之初,老崔每月給她1000塊錢零花錢,對她說,以后我們倆身上都要帶上錢,出門的時候如果遇到合適的東西就可以買回來。這讓鳳英感覺老崔這個人還是很貼心的,當時她感覺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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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鳳英每天和老崔一起出去散步,一起到市場買菜。多數的時候也都是老崔付錢,所以,鳳英身上的1000塊錢,基本上沒有動過。
幾個月以后,鳳英的手里就有幾千塊錢了,讓鳳英感覺自己很富有。她以前在農村,自己手中從來也沒有過這么多錢。
當鳳英的手里有了一萬塊錢的時候,她就想把錢存起來。
這時候,她才忽然想起來,老崔和她結婚以前曾經說過自己有好幾十萬塊錢的存款。既然他有那么多存款,就應該把自己這些錢和他原來的錢存在一起,反正他們是兩口子,老崔的錢也就是她的錢了。
同時她也想起了老崔其他的錢,因為他每月有七八千塊錢的收入。他們兩個人不可能花完的。剩下的錢應該不少。老崔都是怎么存的呢?怎么他從來也沒有和自己念叨過?
于是,她就問老崔,每月的退休金能剩下多少錢?那些錢他都放在哪里了?為什么從來沒見過老崔去銀行取錢?
老崔說,他的工資卡不在他手里,而是讓他女兒保管。女兒每個月會轉給他3000塊錢生活費。
原來,老崔只要再婚,就要把工資卡交給女兒保管,這是老崔的老伴在世時和老崔約定好的,他女兒也知道。
所以在老崔去接鳳英以前,他已經把工資卡交給女兒了。他的前老伴曾經和老崔說過了,如果他再婚,就把工資卡交給女兒,讓女兒每月給老崔轉3000塊錢的生活費。
鳳英只知道老崔每月有七八千塊錢的退休金,她以為那七八千塊錢都在老崔自己的手里掌握著。沒想到在他和老崔結婚前,老崔已經把自己的工資卡交給他的女兒了。老崔現在每月可以支配的,只有3000塊錢。
這讓鳳英非常失望,她覺得自己被騙了。她接著問老崔,聽說你有很多存款,既然工資卡已經交給你女兒了,那就把存款交給我保管吧。
可老崔說他的存款,前妻在世時已經交給女兒保管了。但是他和女兒已經說定了,那個錢是不允許女兒動的。
存款在他女兒手里,退休金也從原來的8000塊變成了3000塊。這讓鳳英心里感到突然間一落千丈了,她感覺自己和老崔結婚是上當受騙了。可馬上和他離婚,又感覺不太好。她最后提出的要求是,讓老崔把他的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如果不加名字,她就要和老崔離婚了。
但老崔告訴她說,他的房子在他前老伴去世前,就已經過戶給他女兒了,這房子他現在只有居住權,沒有處置權。因為他老伴活著的時候,知道自己將不久于人世了,她擔心自己去世后,女兒過戶房子會有麻煩,就把房子提前過戶了。
原來是老崔的前老伴在去世前就想到老崔很可能會再婚了,她把家里的財產都提前處理了,就是將來老崔再婚,她女兒的利益也絕對有保證。看來老崔的前老伴還是很精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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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些,鳳英氣憤極了,她質問老崔:既然你一無所有,你為什么要說你每月有8000塊錢的退休金,有六七十萬元的存款,還有一處房子?你這不是騙人嗎?
老崔說他沒有騙人,他的確每月有將近8000塊錢的退休金,退休金卡上的名字也是他的,60多萬的存款他也是有的,現在住的房子也是可以居住的。如果他現在得了大病,需要花錢的時候,他的那些錢都是可以動用的。但現在沒有病,沒有災,日常的生活是用不了那些錢的,所以那些錢,就在她女兒那里保存著。這難道有什么不對嗎?
到現在鳳英就明白了,就是說老崔的存款,如果老崔病了,是可以用的;如果鳳英需要花錢,那些錢肯定是不能動的。所以到這時她才知道,自己嫁給老崔,是沒有任何保障的。如果老崔去世了,她可能馬上就會被趕走。就是不被趕走,老崔的女兒肯定也不會給她錢花了。
所以她決定馬上和老崔離婚。
但老崔勸她不要離。老崔說,雖然我現在每月可支配的錢只有3000塊,但有這3000塊錢,我們倆的日子過的是很舒服的。你現在有什么特殊需要嗎?如果你現在生了病,我肯定是會幫助你看病的。你現在不缺吃不少穿,也有房子住,你有什么后顧之憂嗎?既然沒有后顧之憂,你為什么要和我離婚呢?你離婚回到你老家農村去,你的生活會有現在好嗎?
老崔的話,正好問到鳳英的心坎上去了。其實鳳英也擔心自己回到老家以后,生活肯定不如在這里舒服,可是就這樣和老崔在一起生活,名義上是夫妻,其實她什么權利也沒有,她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老崔對鳳英說,前妻去世的這四年,工資卡一直在自己手中,以前他一個人,一個月也花不了多少錢,所以這四年中他存了有十幾萬塊錢。如果鳳英有需要,將來這些錢就是她的保障。他說只要鳳英和他一起過,他們每月這3000塊錢,如果有富余,剩下的錢也都是鳳英的。
鳳英感到很疑惑:既然你現在工資卡不在手里,也取不了錢,那你每月給我的1000塊錢是從哪里來的?
老崔說這些錢都是他在把工資卡交給女兒以前,他親自到銀行取的。因為他在給女兒工資卡以前,他把這四年存下來的錢全部取出來存了定期,同時他也取了一些現金,也就是為了給鳳英零花錢用的。
原來,老崔的前老伴兒和他的女兒,提防的都是老崔的后老伴。看來老崔為了娶后老伴兒,就要失去財產的自由。
如果能這樣一直生活到最后,鳳英當然是愿意了。可是老崔比她大了那么多,如果哪天老崔走了,她的日子怎么過?老崔的女兒還會繼續讓她在這里住嗎?到那時老崔沒了,他女兒還會繼續給轉錢嗎?
這些問題一直在鳳英的腦子里糾纏不清。讓她下不了決心,到底是離婚好,還是繼續和老崔就這樣過下去好?
鳳英現在還在糾結中,她希望朋友們給她出個主意。我勸她就這樣過下去吧。車到山前必有路,走到哪里算哪里。朋友們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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