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剛說公眾人物只能“罵不還口打不還手”,這次他真不算開炮

近日,馮小剛主演的電影《忠犬八公》正在上映中,而很久沒有出現在公眾視野的他,又因為一段訪談引發了爭議。馮小剛在鳳凰網娛樂的對話節目《非常道》中,提及了他對當前輿論的一些看法。馮小剛表示,身為公眾人物必須“罵不還口打不還手”,這句話引發了網友很激烈的反響,沖上了熱搜。
馮小剛訪談截圖

很多網友基于對馮小剛的固有印象,認為他這么說一定是在抱怨,是對公眾表達不滿,出于一種“習慣性防衛”的本能,第一反應當然是懟回去。
于是很多人就直言不諱了:明星就是靠著大眾關注度在掙錢,很多人拿著普通人一生難以企及的收入,也沒拿出什么像樣的作品,還不讓公眾監督批評,這是什么好處都想占,一點責任都不想擔嗎?
也有人搬出馮小剛之前的一些火爆言論,譬如“有一群人什么豆瓣上的,都是些大尾巴狼”“因為有那么多垃圾觀眾,才有了那么多垃圾電影”等等,反諷道:馮導您也沒少還口啊?
還有人拿馮小剛和郭德綱比較,認為他都這么大年紀了,還沒活通透。年輕的時候也很火爆,有恩報恩,有怨報怨的郭德綱,現在都會說一句:“我賺的錢,一半靠自己的能耐,一半靠挨罵。”
當大明星和平頭百姓杠上,網友們當然會站穩自己的“草根立場”,不留余力地把明星的架子給打下去,但是大家心里其實都清楚,公眾人物也是人,也平等地享有法定的人身權益,絕對不是真的打不能還口,罵不能還手的。
近年來,劉詩詩、楊冪、王俊凱、張藝興、虞書欣等多位明星,都發律師函狀告黑粉,且基本都勝訴,也讓一些渾水摸魚的營銷號,出口成臟的鍵盤俠,為自己的信口雌黃、口不擇言付出了法律的代價。可見,即便是對公眾人物,也并不是什么話都可以亂編亂說,言論真的超過了界限,逾越了底線,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哪怕是公眾人物,也不是必須要無限度容忍的。
但是話說回來,馮小剛這次的確也是有點冤枉,因為熱搜詞條只截取了他話的上半句,沒有說下半句,而很多網友基本上也是看了詞條就開始討論,并沒有看訪談本身。馮小剛在說完“公眾人物只能被罵不能還口,被打不能還手”之后,繼續說:“但你同時還要想,既然這樣那你就別當導演了,你當一個最默默無聞的人,你愿意嗎?你也不愿意。那你還能拍電影嗎?你也拍不了,所以這個是一個平衡,有得有失,你要做好這精神準備。”
馮小剛訪談截圖

這其實跟很多網友的觀點是一致的,既然成為了公眾人物,享受了光環和紅利,得到過鮮花和掌聲,那么在一定范圍內接受監督和批評,也是很正常的。事實上,從事文藝工作的人,要想始終扎根于大眾,做出鮮活的,有生命力的作品,也必須虛心接受來自觀眾的批評。
從這句話中,其實可以隱約感覺到,馮小剛其實已經不是當年的“馮大炮”了。曾經,他特立獨行,不怕得罪人的底氣,在于觀眾的支持,他曾經說過,“我的信心來自我的廣大的觀眾,來自于中國人民對我的支持和喜好。”而連續幾部作品票房、口碑都不出彩,也終于讓他放低了姿態,開始審視自己與觀眾之間的關系,開始意識到自己也賺了“挨罵的錢”。
可見,觀眾很多時候其實不用“大罵出口”,讓錢包和態度說話,是對明星藝人最有效的監督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