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士約了同學一起吃夜宵喝酒喝斷片 鄰座男子悄悄跟隨入室強奸

安徽宿州,太荒唐了。陳女士約了同學一起吃夜宵,期間,陳女士喝了很多酒,醉得東倒西歪的。而就在陳女士與同學喝酒時,鄰桌一名男子潘某卻一直色瞇瞇地盯著陳女士,心里不知道在盤算著什么,陳女士卻渾然不知。
家住宿州某農村的陳某,因丈夫帶孩子走親戚不在家,于是與同學相約外出吃宵夜。期間陳某喝了很多酒。而她不知道自己的一舉一動都被鄰桌的男子潘某觀察著。

宵夜結束后,陳某獨自一人,踉踉蹌蹌地走路回家。而潘某此時也小心翼翼地尾隨在陳某身后。由于喝得太多,陳某根本沒有發覺一路上,鄰桌的男子一直跟著自己。陳某到家后,倒頭便睡,忘記了關門。而潘某見狀悄悄進入陳某家中,并來到陳某的臥室。陳某環顧了一下四周,發現墻上掛著陳某的結婚照,還有3個孩子的全家福。而房子里竟然也沒有其他人。接著,潘某的目光聚焦到陳某迷人的曲線上。聽著陳某的呼吸聲,潘某浴火難忍,于是強行與醉酒后失去知覺躺在床上的陳某發生了關系,完事后沒來得及給陳某穿衣服就逃離了現場。次日清晨,陳某醒來,發現自己精光光地躺在床上,而且感覺到了身體的異樣,但他卻怎么也想不起來昨晚發生的事,她喝酒喝斷片了。

她知道自己被侵犯了,但他不知道是誰做的,猶豫再三,她就把此事藏在了心里,沒有告訴任何人,也沒有去報警。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可是事發1個月后,本來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潘某突然發現陳某并沒有報警,于是就興奮起來。
一天,潘某踩好點得知陳某丈夫晚上不在家,于是又在深夜翻過院墻進入陳某家中,爬到陳某床上,強行與其發生關系。陳某想呼救,潘某卻指著孩子的照片危險陳某,最終潘某強行與陳某發生了第二次關系。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事后,陳某越想越害怕,也不敢和老公坦白,就把此事告訴了公公,兩人商量后,還是害怕潘某報復自己的三個孩子,而自己的老公經常不在家,于是就不敢報警。
此事后,潘某因為害怕事情敗露,還到外面打工躲了1年。可是后來潘某得知陳某并沒有報警。于是有選擇故技重施,第三次強行與陳某發生了關系。
后來,陳某在聊天中,將此事告訴了鄰居和小娘,在她們的勸說下,陳某鼓起勇氣報了警。

后來,潘某自首,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過審理得知潘某是慣犯。之前因為強奸罪出獄沒幾年。最終,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潘某有期徒刑5年2個月。萬萬沒想到,潘某竟然不服提出上訴,認為自己有自首情節,量刑過重,請求從輕處罰。但二審法院駁回了潘某的上訴請求。有人說此案中潘某量刑過輕,理由是慣犯,而且是三次強奸,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17年修訂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強奸婦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對于累犯,應當綜合考慮前后罪的性質、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時間的長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輕重等情況,增加基準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個月。3.對于有前科的,綜合考慮前科的性質、時間間隔長短、次數、處罰輕重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綜合以上三點,考慮自首情節,量刑5年2個月是比較適中的。此外,還有很多人糾結強奸3次算不算情節惡劣,因為情節惡劣對應的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這是一個實踐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刑法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規定了五種情節加重或結果加重的情形,其中強奸婦女多人的屬情節加重犯,但沒有對強奸同一婦女多次的情況作出規定。實踐中有的觀點認為,強奸同一婦女三次以上的,可以按二百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即“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來掌握。我認為,這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刑法二百三十六條沒有明確將強奸同一婦女達三次以上列為情節加重犯。一般情況下,違背女方意志,多次強奸婦女,暴力不明顯,又未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原則上不宜認定為情節惡劣。總結一下,女人在沒有老公的陪同下,最好少飲酒,因為容易發生不必要的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