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需擔保人同意嗎?債權轉讓的有效條件都有哪些?
生活當中企業與企業之間經常有債務的往來,有的時候債務還不太好追討,引起的糾紛也不少,在法律上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將債權轉讓給他人,但是必須是符合一定條件的,也有很多要注意的事情,那么債權轉讓需擔保人同意嗎?債權轉讓后怎么執行?下面就問法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債權轉讓需擔保人同意嗎?
1、所謂債權轉讓,是指不改變債的關系的內容,債權人將其債權移轉于第三人享有的現象。債權人可以將債權全部轉讓給他人,也可以僅轉讓債權的一部分。債權的轉讓是債的主體變更的一種形式,它是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情況下,債權人本身的變更。
2、我國《民法典》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東豪仕法律HTtp://Www.df79110et????●?█▼▲????●?█▼▲(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3、保證期間,債權依法轉讓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范圍內對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有兩個例外:
(1)保證人與債權人事先約定僅對特定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2)禁止債權轉讓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轉讓的有效條件都有哪些?
1、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前提。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
????●?█▼▲東豪仕法律HTtp://Www.df79110et????●?█▼▲????●?█▼▲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轉讓人主體必須符合資格,即具有處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如果一方當事人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轉讓無效。合同被撤銷后,受讓人已接受債務人清償的,應作為不當得利返還原債權人。
債權轉讓后怎么執行?
1、申請執行人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程序中享有依法處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實體權利,申請變更、追回被執行人等權利,并承擔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
2、申請執行人在執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經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事項和代理人的權限。看看強制執行申請書范本。委托代理人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或代為執行和解,或代為收取執行款項的,應當有申請執行人的特別授權。
3、在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應當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動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線索,不得干擾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