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窩藏罪立案標準及量刑標準 窩藏罪與包庇罪有什么區別?
如果行為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妨礙了司法管理秩序,行為人達到法定的刑事責任能力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那么,窩藏罪立案和量刑標準怎么確定?接下來就問法律網小編將跟您詳細講述關于窩藏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的問題。
2021窩藏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窩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窩藏、包庇罪與我們的日常生活休戚相關,因此是我們所有人都必須要認清的一個罪名。
根據刑法,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提供財務的,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應當予以立案追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26條的規定,“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賣淫、嫖娼活動時,為違法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情節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這條規定擴大了包庇罪的對象,把一般違法的賣淫者、嫖娼者納入了包庇的對象。
因此,通謀與明知是有所不同的,通謀具有謀劃或合謀的內容,唯有如此,才構成共同犯罪。 窩藏、包庇罪,實際上是兩個罪名,即窩藏罪和包庇罪,所謂窩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的行為。而包庇罪則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證明予以包庇的行為。
窩藏罪量刑標準2021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豪仕法律網HtTp://Www.dfjb.net????●?█▼▲????●?█▼▲情節嚴重,主要指窩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實施窩藏、包庇行為的;窩藏、包庇罪行極其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窩藏罪與包庇罪有什么區別?
(1)窩藏罪主要表現為實施積極為犯罪分子提供隱蔽處所、財物,幫助其藏匿,以逃避制裁的行為。所謂“提供隱藏處所、財物”,是指把犯罪的人藏匿于一定的處所或為犯罪的人提供金錢和物質。所謂“幫助其藏匿”,是指除上述提供的隱藏處所、財物之外的其他幫助犯罪的人逃匿的行為,如為犯罪的人指示逃跑路線、方向。為犯罪的人提供隱藏處所,這里的“處所”是否為行為人所有或占用、使用,不影響窩藏的性質。行為人既可以把犯罪的人藏匿于自己所用或占有、使用的地方,如自己的家中、租用的房子、使用的單位宿舍或辦公室等,也可以把犯罪的人藏匿于他人所控制和使用的地方,如朋友、同學、親戚等人的室中或宿舍等,還可以將其藏匿于其他地方,如山洞、樹林等。
(2)包庇罪在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機關作假證明的行為。所謂“為犯罪的人作假證明”,是指自己向司法機關和有關組織出具口頭或書面的假證明,意圖使犯罪的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行為人不是自己提供假證明,而是幫助犯罪的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則可能構成其他罪,不構成包庇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