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強迫交易罪立案標準是什么?強迫交易罪一般怎么判?
強迫交易罪是通過非法手段來強迫他人進行交易的一種罪行。強迫交易罪違反了我國的法律,并且也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場的秩序。那么強迫交易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今天,就問法律網小編就為您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21強迫交易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應當予以立案: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1、強買強賣商品的;
2、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3、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4、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5、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強迫交易罪一般怎么判?
《刑法》第226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強買強賣商品的;
●?█▼▲豪仕法律網HtTp://Www.dfjb.net????●?█▼▲????●?█▼▲2、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東豪仕法律HTtp://Www.df79110et????●?█▼▲????●?█▼▲3、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4、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5、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強迫交易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是什么?
1、客體不同。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市場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權、財產權或其它合法權益;而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客體是簡單客體,即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2、客觀方面不同。本罪行為人對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脅方法,而敲詐勒索罪則只能使用威脅、要挾方法,若行為人當面對被害人使用暴力,則超出了敲詐勒索罪的范圍,此其一。其二,本罪行為人在強迫對方達成交易后一般會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或商品作為代價,而敲詐勒索罪的行為人則完全是無償占有被害人財物。
3、主觀方面不同。本罪行為人實施強迫交易行為主觀上是為了達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詐勒索罪行為人主觀上則是為了非法占有公私財物。
4、主體不同。本罪自然人和單位均可構成,而敲詐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