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職守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玩忽職守罪的量刑標準2021
玩忽職守罪,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項重要刑事罪名。在實踐中,我們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玩忽職守罪主要依據該罪的犯罪構成來判斷。那么,玩忽職守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我們馬上一起來學習下。
玩忽職守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玩忽職守的行為,并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損失。所謂玩忽職守,是指行為人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
2、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有具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的人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即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隊、政黨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3、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過失。
4、 玩忽職守罪侵害的客體屬于復雜客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的勤政性原則,侵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同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玩忽職守行為,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財產權利以及公共財產安全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玩忽職守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30萬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的;
3.詢私舞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
4.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
5.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6.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巨額外匯被騙或者逃匯的;
7.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豪仕法律網HtTp://Www.dfjb.net????●?█▼▲????●?█▼▲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一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的“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9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6人以上的;
(二)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四)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東豪仕法律HTtp://Www.df79110et????●?█▼▲????●?█▼▲(一)造成傷亡達到前款第(一)項規定人數3倍以上的;
(二)造成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前款規定的損失后果,不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遲報、謊報事故情況,致使損失后果持續、擴大或者搶救工作延誤的;
(四)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的;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五)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
玩忽職守罪的量刑標準2021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的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是不正確地履行職責,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的主體只能是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該罪的量刑標準有: 1、犯玩忽職守罪的一般情節,依法應當判處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犯玩忽職守罪的嚴重情節,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由于徇私舞弊而犯玩忽職守罪的,情節一般的,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情節嚴重的,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