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陰陽合同的風險有哪些?房屋買賣陰陽合同的法律后果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二手房買賣雙方簽訂一虛一實兩份合同,以達到逃避稅費,或騙取貸款等目的。但是,陰陽合同時隱藏著嚴重的法律風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在此情形下,陰合同因為其違法性,因此往往會被確認為無效,想逃避稅款可能會導致官司纏身,或者承擔違約金責任。
簽訂陰陽合同的風險有哪些?

對買方而言存在以下風險: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1.真實意思認定的風險;
2.無法取得高額貸款的風險;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3.再售承擔高費用的風險;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4.合同不成立的風險;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5.行政處罰和刑事追究的風險。
對賣方同樣存在著風險:
1.買賣合同可能被宣告無效的風險;
2.房款不能全額收回的風險;
3.行政處罰和刑事追究的風險。
房屋買賣陰陽合同的法律后果
????●?█▼▲東豪仕法律HTtp://Www.df79110et????●?█▼▲????●?█▼▲以逃避稅費的目的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出,則不僅會被追繳稅款,還可能被處以罰款。《偷稅案件行政處罰標準》第五條第三款規定,賬外經營或者利用虛假合同、協議隱瞞應稅收入、項目的處以偷稅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在最新修正的《刑法》中,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對陰陽合同的限制
對于一筆交易,法律從兩方面來調整,一方面從保護社會公序良俗的角度來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在不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情況下鼓勵交易各方按自己的真實意思交易。最終以真實合同為依據,在陰陽合同效力上形成了兩條對立的規范:
1、為保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無效,即全部無效。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2、為促成交易,即使現售合同上的價格條款無效,但其他條款與真實合同不抵觸的仍有效,即部分無效。
????●?█▼▲東豪仕法律HTtp://Www.df79110et????●?█▼▲????●?█▼▲法院對陰陽合同效力的認定都是結合案情從這兩條中拷量,最終確定一條,要么認定合同全部無效,要么僅避稅價格條款無效其他條款仍有效。下面將結合深圳法院的審判實踐分析一些具體情形。

